第一部分 证券营业部业务指南 2
第一章 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设立 2
第一节 证券公司的设立 2
批准设立证券公司的主管机关 2
申请设立证券公司应具备条件 2
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程序 2
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 3
证券公司的变动报批 3
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 4
第二节 证券营业部的设立 4
批准设立证券营业部的主管机关 4
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应具备条件 4
申请《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的程序 4
申请《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应提交文件 5
附一:证券公司《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申请表样式 5
附二:证券经营机构分公司、证券营业部《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申请表样式 6
证券交易营业部变更须知 7
第二章 会员资格与交易席位 8
第一节 申请会员资格 8
申请深交所会员应具备的条件 8
申请深交所会员须提交文件 8
附一:会员申请报告书应包含内容 8
深交所会员资格的审批程序 9
深交所会员券商可申请经营的业务 9
会员会籍的变更程序 9
会员向交易所的定期报告制度 9
附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每月定期提交报表样式 11
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督管理 16
对违反交易所规定的会员的处罚 16
第二节 申请交易席位 17
申请深交所席位的程序 17
深交所会员交易席位的费用 17
深交所会员席位更名的办理手续 17
深交所会员席位转让的办理手续 18
深交所对会员券商入市服务流程 18
附三:证券商开通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入市流程 19
附四:深交所有关业务部门通讯录 20
第三章 证券公司部门设置及其职能 21
投资银行部 21
证券交易管理部 21
资产经营部 21
投资管理部 22
国际业务部 22
计划财务部 22
综合部 22
发展研究部 22
稽核监察部 23
电脑中心 23
第四章 证券部电脑交易信息系统 25
第一节 证券部电脑交易系统的基本配备 25
硬件设施及网络系统 25
行情及委托系统的开通 25
电脑机房工作站的功能配置 26
柜台软件系统 26
证券咨讯软件 27
第二节 证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的日常工作 27
开市前 27
收市后 27
第三节 证券部电脑交易系统的常见故障及处理 28
电话委托常见问题 28
委托撤单没有响应 28
停电的应急处理 28
网络故障 28
日结清算应注意的问题 28
电脑部日常工作须经常联系的部门 29
第四节 证券营业部电脑交易系统、场地的合理配置 29
硬件设备 29
证券网络的各个子系统 31
第五节 证券营业部电脑交易、信息系统的规范要求 33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经营机构电脑部规范运作整改步骤 33
交易所对证券营业部交易网络、电脑设备规范管理要求 34
证券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的组织结构 35
电脑中心(电脑部)技术人员的管理 36
电脑中心(电脑部)的安全管理 37
附一:如何有效地防范计算机病毒 38
技术资料管理 38
设备管理 39
附二:为什么需要由电脑中心统一管理设备的选型 39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营业部电脑部场地、设备的规范要求 40
附三:如何合理设置机房环境 42
机房的用电系统为何要独立于其它用电系统 42
如何制作机房地线 42
营业部计算机系统的备品、备件 42
附四:营业部通信系统按功能分应有几类通信线路 42
怎样备份通信线路才能提高通信系统的可靠性 43
哪些网络设备需要备份 43
目前营业部使用的局域网拓扑结构主要有哪几种 43
证券营业部电脑部系统软件应具备的基本功能 43
附五:怎样分配营业部交易系统和管理操作权限 44
应用系统的开发为何要同步进行安全保密设计 44
系统管理员应承担哪些系统管理任务 44
营业部使用盗版软件有哪些危害 45
系统软件提供的安全审计功能有什么意义 45
目前流行的系统软件有哪些达到C2级安全级别 45
证券营业部电脑应用软件应具备的基本功能 47
对证券营业部电脑部的软件管理 47
附六:系统开发维护人员与计算机管理人员严格实行岗位分离 47
同一证券经营机构的下属营业部为什么要使用统一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48
证券营业部日常交易业务数据的安全、保密管理要求 48
附七:系统管理员口令应有怎样的保管制度 49
营业部信息系统中哪些数据需要备份 49
为什么电脑中心需保存营业部系统数据的映象 50
有了系统的热备份之后为何还要做数据备份 50
证券营业部电脑部系统数据的管理要求 51
技术事故的防范与处理 51
附八: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需制订哪些应急计划 52
为什么要将技术事故的应急计划张贴在明显的地方并定期进行演习 52
发生技术事故后,如何启动应急计划 53
如何鉴定技术事故?如何界定技术事故的责任 53
《规范》中规定的电脑部必须建立的各种簿册有哪些 53
第六节 深交所电脑交易信息系统简介 53
证券商开通深市交易通讯技术准备工作指南 54
深交所卫星通信网络 56
附九:申请安装双向网小站程序 57
证券商电脑系统与深交所交易、结算数据接口规范 57
证券商柜台系统通过深交所交易通讯网络接收的结算数据接口规范标准 63
附十:深市资金清算单据派发方式和程序 69
经深交所交易系统传送的其它数据库 71
深交所信息服务系统 72
附十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技术指引 74
附十二:深圳证券卫星高速广播网用户站建站程序指南 78
第五章 证券营业部业务的日常运作 79
第一节 办理开户 79
深圳证券帐户卡的开立 79
证券营业部开户办理程序 79
证券帐户卡挂失的手续办理 83
第二节 证券托管 83
深市证券的托管 83
深市证券的转托管 83
报盘方式席位股份转托管操作流程 84
整体方式席位股份转托管操作流程 85
整体方式席位股份转托管注意事项 87
申请股份调帐办理程序 87
深交所新股发行一般程序 89
第三节 委托交易 90
证券营业部代理买卖委托协议应包含内容 90
证券营业部常见的委托方式与操作流程 90
第四节 资金存取 98
券商柜台资金存取的操作流程 98
第五节 分红派息 98
深市分红流程 98
深市派息流程 98
第六节 配股缴款 99
深市配股认购流程 99
第七节 清算交割 99
证券营业部证券交易资金清算业务的前期准备工作 100
会员清算交割业务的注意事项 100
深市清算交割流程 101
会员结算头寸帐户的对帐 102
深交所会员结算保证金调整标准及方式 102
附一:资金结算相关计算方法 103
附二:相关费用及分配比例 103
深市资金结算的记帐方法 104
第八节 股份结算过户 105
结算数据包、股份明细包包含数据内容 106
证券营业部对帐和处理步骤 106
第六章 国债现券与回购交易 107
第一节 国债现券交易 107
国债交易市场的组织结构 107
国债发行及认购流程图 108
第二节 国债发行及认购程序 109
第三节 深交所债券现货交易的运作流程 109
投资者买卖债券的程序 109
证券商债券自营和代理 110
证券商债券清算资金的管理 110
深交所债券编码规则 110
第四节 深交所债券交易的结算 110
债券结算 110
资金结算 110
第五节 深交所债券的托管、提取和兑付 111
存券流程 111
债券的托管 111
债券的提取 111
债券的兑付 112
证券商市场间办理国债转托管流程 112
第六节 深交所债券特别席位的申请 112
申请条件 113
申请材料 113
申请程序 113
债券特别席位进场手续 114
第七节 国债回购交易及其管理规定 115
国债回购交易 115
国债回购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 115
国家对国债回购的监督管理 118
第八节 深交所债券回购交易的运作流程 118
国债交易方式 118
国债回购品种及抵押 119
债券折合比例 119
国债回购竞价及行情显示 120
回购清算及费用 120
第九节 场外回购业务的运作流程 123
场外回购业务的有关规定 123
场外回购业务的操作程序 123
第七章 证券从业人员的培训与资格 125
第一节 证券从业人员的资格申请与管理 125
证券从业人员 125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 125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的申请条件 125
证券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与资格考试 126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的申请程序 126
证券从业资格的维持 127
对违规证券从业人员的处罚 127
第二节 证券咨询机构与人员的从业资格申请及管理 128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128
申请设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条件 128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审批程序 129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资格的维持 129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资格的维持 129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 130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资格申请条件 130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资格应提交文件 130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 130
对违规证券、期货咨询机构、人员的处罚 131
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与考试大纲(试行) 132
第八章 证券营业部的经纪人业务 158
第一节 证券经纪人 158
第二节 证券经纪人的业务范围 158
第三节 证券经纪人的管理 159
人事管理 159
佣金管理 160
日常管理 160
风险管理 160
第四节 证券经纪人的培训 161
证券经纪人的资格考试 161
证券经纪人的岗前培训 162
证券经纪人的在岗培训 163
第九章 证券营业部经纪业务的风险管理 164
第一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来源 164
经纪业务的风险类型 164
证券经纪业务的技术管理 173
证券经纪业务的人员管理 177
证券经纪业务的制度管理 178
第二节 证券经纪业务日常操作风险案例分析 181
第十章 证券交易的法律关系及纠纷处理 189
第一节 证券商与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的法律关系 189
第二节 与证券商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体系 189
第三节 证券交易常见纠纷的种类 191
第四节 证券交易法律纠纷各方责任 193
证券交易法律纠纷的责任形式 193
证券交易中民事法律纠纷(案例)及各方应承担责任 193
证券交易中的刑事法律责任 196
关于交易所协助司法机关执行证券商股票、资金冻结的问题 197
第五节 证券交易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程序 199
第二部分 证券自营业务指南 202
第一节 证券自营业务 202
第二节 申请证券自营资格 202
证券商申请证券自营资格应符合条件 202
申请证券自营资格应报送文件 202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自营资格的审查程序 203
第三节 证券商证券自营的禁止行为 203
第四节 证券商自营的风险控制 204
第五节 对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督检查 204
第六节 对证券商自营违规行为的处罚 205
证券商开办证券自营业务应向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206
交易所对证券商开办自营业务的规定 206
第三部分 证券承销发行业务指南 208
第一章 股票承销发行与上市 208
第一节 股票发行上市流程 208
企业申请发行股票的程序 209
中国证监会对股票发行的审核程序 209
证券商在承销及发行上市推荐中的职责 211
第二节 股票承销发行的运作流程 211
承销资格:具备承销资格 211
证券商承销资格的有效期限与维持 217
承销立项:报批前的准备工作 217
制作预选材料 224
附一:计划内企业基本情况表 229
承销实施:股票承销发行 230
证券商承销实施的过程 230
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报送文件内容 231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的标准格式 232
承销商与发行人签署协议应包含内容 234
组织承销团的程序和承销团协议内容 234
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备案材料内容 235
企业资信审查与资产评估 235
承销商股票发行费用的核算 236
中国证监会对股票发行与认购方式的规定 236
股票承销业务工作时间表排序 240
关于证券商承销的其他规则 240
主承销商对发行公司的辅导 240
附二:关于上市辅导机构资格审查机关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42
中国证监会对配股的审核程序 243
中国证监会对承销商风险控制的要求 244
中国证监会对承销业务的监督检查 245
证券商股票承销中的禁止行为 245
附三:中国证监会对股票发行中的禁止行为的各项通知 24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股票发行中不当行为的通知 24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股票发行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24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证券经营机构申购自己承销股票的通知 247
中国证监会对承销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247
附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标准 248
招股说明书格式标准 250
招股说明书概要 261
第三节 股票上市运作流程 262
公司股票上市程序 262
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要求 263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向交易所提交的资料目录 263
公司股票上市申请书样式 264
样式一:公司股票上市申请书样式 264
样式二:公司股票上市推荐书样式 265
第二章 债券发行与上市 267
第一节 可转换债券 267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报批程序 267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符合条件 267
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符合条件 267
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文件 268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内容 268
转股价格的确定 269
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承销规定 269
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网发行应向深交所提交文件 269
深交所可转换债券公司上网定价发行的申购程序 269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程序 270
深交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申请 270
深交所对可转换债券公司上市申请的审核程序 270
深交所可转换债券公司上市费用 271
深交所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和清算 271
深交所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 271
深交所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 272
深交所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回售 272
深交所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 272
中国证监会对可转换债券发行违规行为的处罚 273
附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名词解析 273
第二节 企业债券 274
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批程序 274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的条件 274
企业债券发行章程应包括内容 274
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应向审批机关报送文件 275
发行企业债券的规定 275
申请企业债券上市应具备条件 275
申请企业债券上市程序 275
企业债券的暂停上市交易 276
附二: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券管理办法 276
附三: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规则(试行) 278
第三章 基金的发行与上市 285
第一节 申请设立基金 285
申请设立基金必须符合的条件 285
申请设立基金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文件 285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程序 286
第二节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报材料的内容与格式要求 286
申报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287
筹建申请材料目录 287
开业申报材料目录 287
第三节 申请基金扩募或续期应具备条件 288
第四节 基金的招募发行 288
第五节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288
第六节 基金投资运作规定 291
基金投资组合设置的规定 291
证券投资基金申购配售新股的规定 291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监管规定 291
第七节 基金的终止和清算 293
第八节 基金的禁止行为 294
附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94
附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 300
附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试行)摘要 309
附四: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摘要 311
附五: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试行)摘要 313
附六: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上市规则 314
第四章 历史遗留问题企业的上市 319
第一节 历史遗留问题企业上市申报材料必备文件 319
第二节 中国证监会对历史遗留问题企业上市上报材料的要求 320
附一:解决历史遗留公司上市的主要法律事项 320
附二:历史遗留问题企业上市前财务工作规范提要 322
附三:关于历史遗留问题企业上市推荐的几个问题 323
附四:中国证监会关于历史遗留问题企业上市托管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324
第四部分 国际业务指南第一章 证券商从事外资股业务的资格申请 326
第一节 证券商从事外资股业务的资格申请 326
境内证券商申请资格证书应向证监会报送的文件 326
境外证券商申请取得资格证书应向证监会报送的文件 327
中国证监会对券商从事外资股资格的审查 333
中国证监会对违规的境内及境外证券商行为的处罚 333
第二节 证券商承销发行外资股的资格申请 333
境内证券商申请从事外资股承销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333
境内证券商申请担任外资股主承销商应具备条件 334
境外证券商担任境内上市外资股主承销商应具备条件 334
第三节 证券商外资股经纪业务的申请 334
境内证券商从事外资股经纪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334
境外证券商申请从事B股经纪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335
第二章 B股承销发行与上市 336
第一节 B股发行的申报程序 336
申请发行B股企业的条件 336
申请发行B股的程序 337
推荐发行B股预选企业的程序 337
企业申请发行B股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文件 339
中国证监会对B股发行的审核程序 339
申请首次发行B股企业的申报程序 340
申请再次发行B股的申报程序 341
第二节 B股发行工作的程序 341
B股发行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343
中国证监会对B股承销的规定 344
第三节 B股上市程序 345
第四节 B股承销商承销发行工作安排实例 345
附:荷银浩威·洛希尔证券有关筹组B股发行的指引 345
第三章 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发行与上市 349
第一节 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条件 349
推荐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程序 350
推荐境外上市企业应报送文件 350
第二节 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审核程序 351
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 351
第四章 B股交易与登记结算 353
深市B股交易运作流程 353
席位申请 353
B股的开户 353
B股交易制度 354
B股的结算交收 355
B股新股发行登记及托管 356
B股转托管 356
B股的资金交收 357
B股买、卖空的处理 357
B股权益分派 357
B股股票风险基金 358
B股的收费标准 358
证券商的监管机构 360
第一节 行政监管机构 36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360
各地证券监管办公室 362
证监会派出机构对证券商的日常监管 362
证监会派出机构对证券商案件查处 363
第二节 自律性管理组织 363
证券交易所 363
中国证券业协会 365
附录:证券热点网站连接 366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368
第一章 总则 368
第二章 证券发行 368
第三章 证券交易 370
第四章 上市公司收购 375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376
第六章 证券公司 378
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380
第八章 证券交易服务机构 381
第九章 证券业协会 381
第十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382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383
第十二章 附则 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