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证券投资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概述 1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发展与特性 1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发展 1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性与功能 4
(一)专业经营管理 4
(二)分散投资风险 5
(三)高流动性与变现性 6
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管理公司 7
一、基金管理人概述 7
二、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9
三、基金管理人的组织形式、市场准入与业务范围 13
(一)基金管理公司是我国基金管理人的法定形态 13
(二)基金管理市场准入与基金管理公司业务范围 18
四、基金管理人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差异与辨析 24
(一)基金管理人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差异与辨析 24
(二)现行基金立法与研究的根本缺陷与完善建议 26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规制与公司治理 31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的核心地位与法律规制 31
一、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法律关系中的核心地位 31
二、基金管理人是基金法制的中心与重点 35
三、基金管理人法律规制的方法与体系 42
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内部治理的价值意义与法律性质 46
一、基金管理人内部治理与基金法制 46
二、基金管理人内部治理的现实意义 50
三、基金管理人内部治理的法律性质——公司治理 57
第三节 公司治理与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概述 58
一、公司治理概述 58
(一)公司治理的源起与内涵 59
(二)公司治理的价值目标 62
(三)公司治理的基本模式 65
二、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概述 67
(一)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的提出与内涵 67
(二)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的治理目标与原则 70
(三)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的法律适用与实施 72
(四)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与其他概念的区别 80
第三章 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的原则与方法 85
第一节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理论研究 85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的法定基本原则 85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之正当性研究 89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具有社会性,是更高层次的法益,优先保护是经济法社会本位的必然要求——经济法的视野 89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符合利益相关主体的长远利益,是实现长远利益的有效手段——社会化的公司法理论 92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是基金管理人的资格与要求,是应当遵循的上位原则——民法的方法 96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是基金管理人“权力”制衡的制度要求——权利性质研究 98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是基金法制现状的客观应对,是特定时期和特定市场中的必要考虑——社会现状分析 100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之效力(适用)范围研究 105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法律边界 105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扩张——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是否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公司直接利益相关者 107
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路径的思考与塑造 116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平衡——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限缩与重构 116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利益上的合作与平衡 117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悖论与反思 120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限缩与重构 125
二、任意法还是强行法,追求的是自由还是安全——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的法律运用 134
(一)公司组织的微观层面视角——经济成本分析 137
(二)金融(基金)立法的宏观层面视角——自由(效率)与秩序(安全)的辩证 141
(三)相关立法之经验借鉴与我国立法现状的分析与检讨 146
第四章 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与股东资格问题研究 153
第一节 股权结构——分散还是集中 153
一、分散型股权结构与集中型股权结构 154
(一)分散型股权结构与集中型股权结构的成因与发展 154
(二)以股权集中度为标准的股权结构分类与公司治理中的权力竞争 161
(三)股权集中度与公司治理:大股东治理的正负效应分析 163
二、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的现状、检讨与完善 167
(一)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的现状与成因 168
(二)基金管理人股权结构的分析、检讨与完善 172
第二节 股东资格——同业还是不同业 179
一、基金管理人股东行业限制规定的演变与现状 179
(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997~2004年) 179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与现状(2004年至今) 182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行业限制的利弊与立法建议 186
(一)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行业限制的原因与利弊 186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行业限制的检讨与建议 196
第五章 基金管理人内部监督机制相关问题研究 198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内部监督机制的现状 198
一、基金管理人内部监督机制的现状 198
(一)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制度 198
(二)基金管理人监事会制度 202
(三)基金管理人督察长制度 204
二、基金管理人内部监督机制的分析与定位 207
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定位与协调 208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源起和其与监事会制度的比较分析 208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源起与价值 208
(二)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比较分析 210
(三)我国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原因与演进 212
二、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中引进独立董事制度的理论价值与必要 216
(一)独立董事具有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先天条件或内在根源 217
(二)独立董事事先或事中的专业监督对于基金证券投资而言具有更为积极的作用 218
(三)独立董事具有相对的信息优势,有利于与其他监督机构的相互弥补与协调 221
三、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制度定位与功能划分 223
(一)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基本功能与职权范围 224
(二)利益与成本的比较——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制度重构与反思的经济学路径 226
(三)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制度的缺陷与不足——基金管理人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利益能否实现? 226
(四)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制度定位与功能划分——基金管理人独立董事制度的成本能否控制? 233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督察长制度的制度定位与发展完善 241
一、基金管理人督察长的职责范围 241
(一)基金管理人督察长的制度演进 241
(二)基金管理人督察长的职责范围与分析理解 243
二、基金管理人督察长的制度定位 246
(一)基金管理人督察长是董事会下属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 246
(二)基金管理人督察长是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监督的信息来源与前置救济 247
(三)基金管理人督察长是监管机关了解基金与公司运作情况的制度渠道 250
三、基金管理人督察长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251
(一)督察长的独立性问题与完善 252
(二)督察长履职的障碍与改造 256
第六章 基金管理人经营层相关公司治理问题研究 262
第一节 公司治理的经济学发展与基金管理人的核心资本 262
一、公司治理: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权制衡到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动态博弈 263
二、基金管理人是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265
(一)应然分析:人力资本必然是基金管理人的核心竞争力 265
(二)实然分析:基金管理人的经营层拥有较高的博弈能力 267
(三)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治理应当充分考虑人力资本的特征与要求 269
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经营层的法律规制路径与效能分析 270
一、基金管理人经营层法律规制的原因与方法 271
(一)基金管理人经营层法律规制的原因(必要性) 271
(二)基金管理人经营层法律规制的方法与路径 273
二、激励机制在基金管理人经营层法律规制体系中的价值分析 273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经营层激励机制的现状与完善 278
一、基金管理人经营层激励机制的现状与不足 279
(一)基金管理人经营层激励不足的客观表现 279
(二)基金管理人经营层激励机制的现状与分析 281
二、基金管理人经营层激励机制的完善与建议 287
(一)长期激励机制在基金管理人经营层治理中的价值与意义 287
(二)持股激励还是持基激励——治理目标与法律规定的选择 288
(三)基金管理人经营层持基激励的现状与发展 294
参考文献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