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英国中世纪晚期村庄的性质 1
一、英国中世纪晚期的村庄是否具有“共同体”性质 2
二、英国中世纪晚期的乡村是否存在“自治”性 9
第二节 村庄共同体及其相关概念 16
一、社会学中的共同体/社区 16
二、史学界对village community的理解 20
三、英国中世纪晚期村庄共同体的内涵 23
第三节 村庄共同体的人员构成及与村社、庄园和教区的关系 26
一、村庄共同体的人员构成 26
二、村庄共同体与村社、庄园和教区的关系 30
第二章 英国中世纪晚期村庄共同体行政事务的自我调控管理 38
第一节 村庄共同体内部的“自治”性 39
一、共同体的“自治”机构 40
二、“自治”管理人员 43
三、管理规则的制定 48
第二节 村庄共同体内部事务的自我调控 51
一、村庄共同体的公益管理 52
二、村庄共同体的慈善救济 56
三、村民之间的互助互济 60
四、共同体权威的维护 63
第三节 共同体与领主的权利斗争 65
一、静悄悄的权利积累 68
二、从对抗到起义 75
第四节 “农民政治”与地方治理 78
一、地方基层管理人员 81
二、基层政府官员身份的多重性 84
三、村庄利益的代表 86
四、“农民政治” 91
第三章 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共同体的“自治”与经济发展 95
第一节 村庄共同体的经济“自治” 95
一、生产活动中的“自治”性管理 96
二、“集体佃农” 108
第二节 共同体的经济斗争 111
一、抵制王权消费的“税收协商制” 111
二、对领主经济剥削的制约 116
第三节 中世纪晚期村庄共同体的经济发展 133
一、生产力的提高 134
二、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 138
三、雇工经济的发展 141
第四章 村庄共同体的“自治”与法律保障机制 147
第一节 村庄共同体在村庄法律事务中的自治性管理 49
一、共同体的立法权利 150
二、集体性的司法审判 156
三、共同体的治安管理 159
第二节 村庄共同体对外的法律参与 163
一、参与地方司法 163
二、对村庄教职人员的法律制约 166
第三节 对领主的法律制约 170
一、 庄园法庭——双刃剑 173
二、村民的对外申诉权 177
第四节 村庄共同体习惯法的良性调整 184
第五章 村庄共同体的衰落与共同体精神的传承 188
一、领主自营地经济的瓦解 188
二、农奴份地的流动 192
三、共有权利的侵蚀 195
四、个人本位的经济行为 198
五、主体意识的萌发 202
六、乡绅阶层的崛起 206
七、农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 208
八、共同体精神的传承 213
结语 216
参考文献 221
后记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