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主要税收优惠 417
第一节 农、林、牧、渔、水利等部门的主要税收优惠 417
第二节 能源、交通、邮电等部门的主要税收优惠 419
第三节 科技、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体育等部门的主要税收优惠 420
第四节 与民政、民族有关的主要税收优惠 425
第五节 第三产业的主要税收优惠 429
第六节 金融、保险、证券行业主要税收优惠 432
第七节 与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有关的主要税收优惠 433
第八节 主要的区域性税收优惠 434
第九节 与进出口有关的主要税收优惠 438
第十节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的主要税收优惠 438
第十一节 外交税收豁免 444
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445
第一节 税务登记、账证管理和纳税申报 446
第二节 税款征收和税务检查 460
第三节 税收法律责任 472
第四节 税务行政复议 482
第五节 税务行政诉讼 493
附录 相关税收法规 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