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国行政透明度观察报告·2009年度总报告 1
第二部分 国务院下设机构观察报告 37
第三部分 省级行政单位观察报告 77
第一章 安徽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79
第二章 北京市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87
第三章 重庆市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112
第四章 福建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125
第五章 甘肃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133
第六章 广东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145
第七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164
第八章 贵州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173
第九章 海南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187
第十章 河北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196
第十一章 河南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207
第十二章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218
第十三章 湖北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227
第十四章 湖南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235
第十五章 吉林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244
第十六章 江苏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266
第十七章 江西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275
第十八章 辽宁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283
第十九章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292
第二十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306
第二十一章 青海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317
第二十二章 山东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326
第二十三章 山西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347
第二十四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358
第二十五章 上海市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371
第二十六章 四川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380
第二十七章 天津市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412
第二十八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423
第二十九章 云南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435
第三十章 浙江省人民政府观察报告 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