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国家安全涉外法务 737
第一节 国家安全涉外执法 737
第二节 国家安全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 744
第三节 国家安全涉外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 747
第四节 国家安全涉外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 749
第五节 国家安全涉外行政处罚和行政司法救济 753
第十四章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国家安全法 757
第一节 外国国家安全法法律概况 757
第二节 外国的主要国家安全法评述 759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的“国家安全法” 766
第四节 一国两制与国家安全立法 769
第十五章 国家安全立法研究 773
第一节 国家安全立法之基础研究 773
第二节 国家安全立法概要 784
第三节 美、俄国家安全立法背景及其沿革 793
第四节 美、俄国家安全立法的宪政和法理基础 809
第五节 美、俄对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规制 824
第六节 美、俄国家安全体制之基本法律框架 833
第七节 美、俄国家安全立法的基本内容 838
第八节 国家安全立法中的公民权利保护 853
第九节 公民权利与国家安全利益的协调 860
第三篇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立案定罪标准与控辩技术 879
第一章 背叛国家罪 879
第一节 背叛国家罪概述 879
第二节 背叛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882
第三节 背叛国家罪的证据规格 886
第四节 背叛国家罪的认定 891
第二章 分裂国家罪 894
第一节 分裂国家罪概述 894
第二节 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897
第三节 分裂国家罪的证据规格 900
第四节 分裂国家罪的认定 905
第三章 煽动分裂国家罪 909
第一节 煽动分裂国家罪概述 909
第二节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910
第三节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证据规格 912
第四节 煽动分裂国家罪的认定 918
第四章 武装叛乱、暴乱罪 922
第一节 武装叛乱、暴乱罪概述 922
第二节 武装叛乱、暴乱罪的构成要件 924
第三节 武装叛乱、暴乱罪诉讼证据规格 927
第四节 武装叛乱、暴乱罪的认定 934
第五章 颠覆国家政权罪 937
第一节 颠覆国家政权罪概述 937
第二节 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要件 938
第三节 颠覆国家政权罪诉讼证据规格 940
第四节 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认定 946
第六章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950
第一节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概述 950
第二节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构成要件 951
第三节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诉讼证据规格 953
第四节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认定 958
第七章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963
第一节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概述 963
第二节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964
第三节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证据规格 965
第四节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的认定 971
第八章 投敌叛变罪 973
第一节 投敌叛变罪概述 973
第二节 投敌叛变罪的构成要件 976
第三节 投敌叛变罪的证据规格 977
第四节 投敌叛变罪的认定 983
第九章 叛逃罪 986
第一节 叛逃罪概述 986
第二节 叛逃罪的构成要件 988
第三节 叛逃罪的证据规格 990
第四节 叛逃罪的认定 996
第十章 间谍罪 998
第一节 间谍罪概述 998
第二节 间谍罪的构成要件 1003
第三节 间谍罪的证据规格 1006
第四节 间谍罪的认定 1012
第五节 间谍罪的刑事责任 1019
第十一章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023
第一节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概述 1023
第二节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构成要件 1025
第三节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证据规格 1030
第四节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认定 1035
第五节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刑事责任 1043
第十二章 资敌罪 1046
第一节 资敌罪概述 1046
第二节 资敌罪的构成要件 1047
第三节 资敌罪的证据规格 1050
第四节 资敌罪的认定 1056
第五节 资敌罪的刑事责任 1059
第四篇 危害国家安全的相关犯罪案件立案定罪标准与控辩技术 1063
第一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1063
第一节 诽谤罪 1063
第二节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1067
第三节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1071
第四节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1075
第五节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1079
第二章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1081
第三章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1092
第四章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1096
第五章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1099
第六章 侮辱国旗、国徽罪 1102
第七章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1105
第八章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1126
第九章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1131
第十章 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1136
第一节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1136
第二节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