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涉林犯罪概述 1
绪论 1
第一章 盗伐林木罪 9
第二章 滥伐林木罪 15
第三章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20
第四章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24
第五章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27
第六章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30
第七章 放火罪 34
第八章 失火罪 37
第九章 聚众哄抢罪 40
第十章 破坏生产经营罪 42
第十一章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45
第十二章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50
第十三章 非法狩猎罪 55
第十四章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60
第十五章 非法经营罪 66
第十六章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69
第十七章 盗窃罪 72
第十八章 抢劫罪 75
第十九章 抢夺罪 78
第二十章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81
第二十一章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84
第二编 办理涉林刑事案件法律索引 91
一、盗伐林木案件 91
二、滥伐林木案件 92
三、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件 94
四、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 94
五、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案件 95
六、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件 96
七、放火案件中放火焚烧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案件 97
八、失火案件中过失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案件 98
九、聚众哄抢案件中哄抢林木案件 98
十、破坏生产经营案件中故意毁坏用于造林、育林、护林和木材生产的机械设备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林业生产经营案件 98
十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件 99
十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件 100
十三、非法狩猎案件 101
十四、走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案件 101
十五、非法经营案件中买卖允许进口证明书、允许出口证明书、允许再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明文件的案件 103
十六、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案件中伪造、变造、买卖林木和陆生野生动物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明和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征用或者占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由国家机关批准的其他关于林业和陆生野生动物公文、证件的案件 103
十七、盗窃案件中盗窃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偷砍他人房前屋后或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以及盗窃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案件 104
十八、抢劫案件中抢劫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案件 105
十九、抢夺案件中抢夺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案件 105
二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中涉及被盗伐、滥伐林木、国家重点保护陆上野生动物或其制品案件 106
二十一、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非法占用并毁坏林地案件 106
第三编 办理涉林刑事案件法律依据 108
一、实体法律依据 108
(一)法律及法律性文件 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1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1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1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16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节选) 1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 1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节选) 168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节选)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节选) 1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选) 1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节选) 17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节选) 177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节选) 177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节选) 17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选) 17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节选) 17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节选) 1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节选) 18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节选) 18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节选) 1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节选) 18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节选) 18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18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 18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18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 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186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如何理解和执行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18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 191
(二)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节选) 191
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节选) 19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节选) 193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 194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节选) 203
森林防火条例(节选) 204
退耕还林条例(节选) 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节选) 206
城市绿化条例(节选) 207
中国人民解放军绿化条例(节选) 207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节选) 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节选) 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节选) 209
植物检疫条例(节选) 209
土地复垦条例(节选) 210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节选)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节选) 213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214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麝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批复 227
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 228
(三)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2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228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24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25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257
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委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 258
(四)司法解释及司法性文件 26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26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的通知 27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27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 28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28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28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2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 28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28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 29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 290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 291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 29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9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9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 29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事先与犯罪分子有通谋,事后对赃物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294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企业犯罪后被合并应当如何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答复 294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29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 29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95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9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 29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299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缓刑考验期满三年内又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问题的电话答复 29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3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 302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关于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请示》的答复 3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3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31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3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327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问题的答复 328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伪造、变造、买卖政府设立的临时性机构的公文、证件、印章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32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2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33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合同制民警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33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渎职侵权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33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33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43
(五)行政规章及规章性文件 344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节选) 344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节选) 345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节选) 346
国家林业局关于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的意见 347
国家林业局关于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意见 348
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 349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通知 352
国家林业局关于征用、占用自然保护区林地采伐林木有关问题的通知 354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征占用重点公益林地林木管理和采伐有关问题的复函 354
国家林业局关于滥伐经济林木有关问题的意见 354
国家林业局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林木行为定性的复函 354
国家林业局关于超强度采伐林木如何定性的复函 355
国家林业局关于未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火烧枯死木”行为定性的复函 355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防护林采伐审核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 355
国家林业局关于采伐公路护路林执行法律法规有关问题的复函 355
国家林业局关于公路护路林采伐审批问题的复函 356
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和野生植物采集法律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 356
国家林业局关于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356
国家林业局关于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357
国家林业局关于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有关问题的复函 357
林业部关于农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的珍贵树木如何管理的复函 358
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58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 359
国家林业局关于挖掘他人林木据为己有如何定性的复函 359
国家林业局关于采挖树木有关问题的复函 360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采挖树蔸(根)有关问题的复函 360
国家林业局关于在责任山、自留山上毁林种植甘蔗行为定性问题的复函 360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抗震救灾中采伐林木和使用林地事项的通知 360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松木采伐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 361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农田内林木采伐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362
国家林业局关于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中有关违法事实认定问题的复函 362
国家林业局关于如何计算盗伐、滥伐林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问题的复函 362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立木蓄积包含内容的复函 362
国家林业局关于在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中测算立木蓄积有关问题的复函 363
国家林业局关于毁林案件中被毁坏林木及其伐桩灭失的立木蓄积测算有关问题的复函 363
国家林业局关于如何区分林地和园地问题的复函 363
国家林业局关于涉嫌犯罪的非法占用林地项目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363
国家林业局关于依法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 364
国家林业局关于征占用林地有关问题的复函 365
国家林业局关于占用征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365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国有林场林地管理的通知 365
国家林业局关于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有关问题的复函 366
林业部关于林权证是否为林地权属法律凭证的回复 367
林业部关于已获得林权证的林地不再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复函 367
国家林业局关于对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发放土地证有关问题的复函 368
国家林业局关于确认国有重点林区林业局经营范围内未造林地用途的函 368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入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有关问题的复函 368
林业部关于山林定权发证有关问题的答复 369
国家林业局关于处理林木使用权争议问题如何适用法律的复函 369
国家林业局关于国有林业局与地方林权争议调处问题的复函 370
国家林业局、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国内托运、邮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的联合通知 370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红豆杉及其产品进出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71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关于请协助做好经济、药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管理工作的函 372
国家林业局关于对森林法第十五条规定解释的函 372
国家林业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适用问题的复函 372
国家林业局关于如何适用《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的函 373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国家林业局关于请解释〈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适用问题的函》的复函 373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请示》的答复 373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国家林业局关于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有关问题作出解释》的复函 374
公安部关于村民委员会可否构成单位犯罪主体问题的批复 374
卫生部关于限制以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的通知 374
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关于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75
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 377
国家林业局关于查处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377
林业部关于在野生动物案件中如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标准的通知 378
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378
国家林业局关于查处野生动物违法案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385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走私的象牙及其制品价值标准的通知 385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犀牛角价值标准的通知 385
国家林业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熊资源保护及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 386
国家林业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 388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象牙及其制品规范管理的通知 390
国家林业局关于缅甸陆龟有关问题的复函 392
国家林业局关于黄羊冻体为野生动物产品的复函 392
林业部关于对办理非法猎捕昆虫和向国外寄运昆虫标本案件中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392
林业部关于妥善处理非正常来源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通知 393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394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 454
(六)国际公约 480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 480
二、程序法律依据 5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536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561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565
第四编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599
一、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 599
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证人出庭和保护制度 599
三、完善逮捕、监视居住的条件、程序和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的规定 600
四、完善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地位和作用的规定,扩大了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 601
五、完善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必要的侦查措施,同时强化对侦查措施的规范和监督,防止滥用 601
六、完善审判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602
七、完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强化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 603
八、增加一编“特别程序”,对有关程序作出专门规定 603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