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引论 1
第一章 制定证据法的困难 3
第二章 英美法系证据法学简史 8
第三章 证据法的基本概念 15
第二篇 英国证据法 21
第四章 事实的分类 23
第五章 证据的分类 26
第六章 法官和陪审团的职能 29
第七章 证人与证言 33
第一节 证人的适格性、可被迫作证性等 33
第二节 证言 34
第八章 证明负担与证明标准 38
第九章 书证 45
第十章 正式自认与审判上知悉 55
第一节 正式自认 55
第二节 审判上知悉 56
第十一章 推定 62
第十二章 不准反言 68
第十三章 特权 74
第十四章 有关联性、可采纳性与证据的分量 81
第十五章 相似事实与品性 84
第十六章 意见 87
第十七章 反传闻规则 92
第十八章 原始证据与“曾经发生的事的一部分”原则 106
第三篇 《美国联邦证据法》(全名:《联邦法院和低级法官适用的证据法》)条文及立法理由 109
第十九章 总则 111
第二十章 审判上知悉 115
第二十一章 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推定 118
第二十二章 有关联性及其界限 120
第二十三章 特权 128
第二十四章 证人 129
第二十五章 意见和专家证言 138
第二十六章 传闻 142
第二十七章 认证与辨认 161
第二十八章 文书、录音和照片的内容 167
第二十九章 附则 172
第四篇 美国学理论美国法 175
第三十章 审判上知悉 177
第三十一章 证明负担 182
第三十二章 法官与陪审团的职能 186
第三十三章 推定 188
第三十四章 有关联性 192
第三十五章 特权 200
第三十六章 证言 205
第一节 建议提出证据与异议 205
第二节 讯问证人 206
第三节 指责证人 211
第四节 证人的适格性 215
第三十七章 意见证据 221
第三十八章 反传闻规则 225
第三十九章 文书 230
第五篇 法国证据法 237
第四十章 法国证据法简介 239
第四十一章 比较法 248
参考文献 254
出版后记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