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1
二、研究现状及趋势 3
三、研究目标 8
四、研究方法 8
五、研究范围 10
第一章 宪法未列举权利的内涵与表达 11
第一节 宪法权利释义 11
第二节 宪法未列举权利的基本意涵 14
第三节 宪法未列举权利的主要特征 17
第四节 宪法未列举权利的文本表达 19
第五节 宪法未列举权利的时代意义 21
一、历经两个宪法时代的宪法未列举权利 21
二、基于人性尊严而开放成长的未列举权利条款 23
三、适应时代演进的宪法未列举权利条款 25
四、宪法未列举权利对法治的促进 25
五、对当代中国宪法未列举权利条款的思考 29
第二章 宪法未列举权利的缘起与沿革——“负重”的美国宪法第9条修正案 32
第一节 自然法理论荫蔽下的美国宪法第9条修正案 33
一、自然法的简单勾勒——自然法、自然权利与人权 33
二、作为美国宪法基础的自然法 37
三、美国宪法第9条修正案中的自然权利——以洛克、密尔与布莱克斯通的相关主张为例 44
第二节 宪法第9条修正案背后联邦主义与反联邦主义之争 50
一、美国法背景下的联邦主义与反联邦主义 50
二、联邦主义与反联邦主义之间的主要争议 53
三、联邦主义与反联邦主义间争议的解决 60
第三节 Griswold v.Connecticut案:对“休眠”的第9条修正案的“激活” 66
一、1965年Griswold v.Connecticut案情简介 68
二、“伴影”理论简介 69
三、对“休眠”174年的宪法第9条修正案的“激活” 71
四、“伴影”理论之于人权保障的“得”与“失” 78
第四节 独立的美国宪法第9条修正案?——与实质性正当程序条款的纠结 90
一、实质性正当程序的起源与发展 91
二、实质性正当程序条款对宪法第9条修正案的“鸠占鹊巢”? 99
三、宪法第9条修正案作为独立权利渊源的可能 109
第三章 宪法未列举权利的横向比较——以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例 117
第一节 日本的“幸福追求权” 117
一、“幸福追求权”的沿革 118
二、“幸福追求权”的基本意涵 120
三、“幸福追求权”的规范领域 124
四、“幸福追求权”的宪法适用 128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宪法”第22条 132
一、第22条的产生与沿革 132
二、第22条的基本意涵 137
三、第22条的规范领域 140
四、大法官会议解释中的第22条 143
五、第22条背后的宪法理念——人性尊严 147
第三节 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未列举权利的横向比较 150
一、文本表达 150
二、承认原则 152
三、权利论证 154
第四章 我国现行宪法中的未列举权利和对其保障的未来展望 156
第一节 我国现行宪法中的“人权条款” 157
一、“人权条款”入宪历程 157
二、“人权条款”的基本意涵 160
三、“人权条款”的双重功能 163
第二节 对我国宪法未列举权利保障的未来展望 167
一、我国宪法未列举权利的类型化 168
二、我国宪法未列举权利的承认方式 174
三、我国宪法未列举权利的承认原则 182
结论 185
参考文献 190
后记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