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篇 机构 9
第一章 地区人大工作机构 9
第一节 地委办二科 9
第二节 地区人大工作联络处 10
第三节 地区人大联络工作委员会 10
第二章 县(市)人大机构 15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5
第二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 17
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 20
第四节 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 21
第三章 乡(镇)人大机构 36
第一节 乡(镇)人民代表会议 36
第二节 乡(社)、镇人民代表大会 37
第三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39
第二篇 代表选举 41
第一章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选举 41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选举 41
第二节 出席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选举 42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6
第一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6
第二节 县(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9
第三节 出席省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52
第四节 出席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64
第三篇 代表活动 65
第一章 联系代表 65
第一节 代表小组和联组 66
第二节 联系制度和网络 67
第三节 走访联系 68
第四节 处理来信来访 69
第二章 履行职责 72
第一节 视察 72
第二节 调查 76
第三节 参政议政 80
第三章 评议国家机关工作 84
第一节 评议乡(镇)政府和“七所八站” 84
第二节 评议司法机关 87
第三节 评议县级政府组成部门 88
第四节 评议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地区公安处、工商局 91
第四章 开展“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活动 94
第一节 竞赛 94
第二节 扶贫帮困 赛富帮穷 96
第五章 办理和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99
第一节 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建议 99
第二节 办理县(市)人大代表建议 101
第四篇 联系和指导县(市)、乡(镇)人大工作 108
第一章 行使职权 108
第一节 决定重大事项 108
第二节 监督“一府两院” 113
第三节 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121
第四节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65
第五节 召开“两会” 169
第二章 换届选举 174
第一节 1984年换届选举 175
第二节 1987年换届选举 177
第三节 1990年换届选举 179
第四节 1993年换届选举 182
第五节 1995年换届选举 184
第三章 县(市)人大常委会建设 188
第一节 思想建设 188
第二节 组织建设 191
第三节 作风建设 192
第四节 制度建设 194
第四章 总结交流经验 195
第一节 召开经验交流会议 195
第二节 开展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结活动 197
第三节 推行执法监督责任制的经验 199
第四节 学习考察和横向联系 200
第五节 编印《工作简报》 204
第五章 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 206
第一节 具体指导 206
第二节 组织交流 209
第三节 主席团建设 210
第四节 成效 214
第五篇 人大法制宣传与法制建设 219
第一章 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 219
第一节 重点宣传 219
第二节 重要活动的宣传 221
第三节 新闻媒介宣传 223
第二章 法制宣传教育 225
第一节 《宪法》的学习和宣传 225
第二节 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宣传 226
第三节 支持和参与普法工作 229
第四节 支持和参与《村组法》的实施 230
第五节 法律知识竞赛 231
第三章 执法检查 233
第一节 1981年至1987年的执法检查 233
第二节 1988年至1990年的执法检查 234
第三节 1991年至1993年的执法检查 237
第四节 1994年至1995年的执法检查 242
第四章 立法 246
第一节 制订《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246
第二节 为上级人大立法征集意见建议 246
附件: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248
第六篇 检查督促“行署、两院”的工作 257
第一章 建立联系制度 257
第一节 人大工作联络处与“行署、两院”的联系 257
第二节 人大联工委与“行署、两院”的联系 257
第二章 检查督促 260
第一节 听取汇报 260
第二节 督查落实 262
附件1:与“行署、两院”的联系制度 264
附件2:检查督促制度 266
要事录 271
附记:民国时期的民意机构及活动情况 299
第一章 县议会 300
第一节 县议员选举 300
第二节 县议会机构 300
第三节 活动概况 301
第二章 县参议会 303
第一节 县参议会的性质及职能 303
第二节 县参议员和议长的选举 304
第三节 参议会会议及规章制度 305
第三章 省议员、省参议员及国大代表选举 308
第一节 省议员、省参议员选举 308
第二节 国大代表选举 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