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
第一节 五个苗族自然寨的一般情况 1
一、反排寨 2
二、大寨 3
三、翁秀南寨 4
四、排略上寨 5
五、记刀寨 5
第二节 调查的经过 6
一、调查点的选定 6
二、前期的深人调查过程 8
三、后期调查的几点说明 10
第三节 文中习惯法的含义 13
一、西方学术界关于习惯法的基本观点 13
二、我国学术界的观点 22
三、本书中苗族习惯法的含义以及研究的意义 24
第二章 台江地区苗族习惯法的历史演变 31
第一节 清军对台江地区的征服 31
一、改土归流前台江地区属于黔东南“生苗”地区的一部分 31
二、征服黔东南“生苗”地区的理由与争论 34
三、清军对台江地区的征服过程 36
第二节 清代对台江等新辟苗疆地区的司法政策 39
一、有条件地认可当地的苗族习惯法 39
二、特殊问题的特别法管理制度 42
三、评析 51
第三节 民国期间习惯法的传承 52
一、民国期间台江地区的建制及国家法的实施 53
二、国民党民族同化政策对苗族传统文化的破坏 54
三、习惯法传承 56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习惯法的瓦解与自然恢复 58
一、苗族民间习惯法体系的瓦解 58
二、苗族民间习惯法的复兴及发展趋势 60
第三章 苗族习惯法的表现形式 64
第一节 榔规 64
一、议榔与榔规 64
二、当代五寨制定榔规的情况及启示 67
第二节 村规民约对习惯法内容的确认 71
一、村规民约的内容分析 71
二、村规民约是处理具体案件的依据 76
三、村规民约体现民间习惯法规范的局限 78
第三节 宗教禁忌 81
一、成为习惯法的禁忌的主要表现形式 82
二、成为习惯法的禁忌的界定 85
三、以禁忌形式表现出来的苗族习惯法的特征 86
第四节 其他传统规范 89
第四章 苗族习惯法的一般实体内容 91
第一节 财产制度 92
一、土地制度 92
二、农田灌溉用水的使用权 95
三、一般家庭财产的处分与继承 98
四、财产保护制度 98
第二节 生产生活制度 100
一、活路头制度 100
二、祭祀制度中的牯脏节 102
三、招龙 106
四、树崇拜规范 107
五、桥崇拜规范 108
六、防火制度 111
第三节 与“放蛊”、“酿鬼”有关的制度 114
一、放蛊问题的有关规则 114
二、酿鬼问题的有关规则 118
三、放蛊及酿鬼问题与国家法的冲突与协调 120
第四节 法律责任 121
一、苗族习惯法中法律责任的特点 121
二、反排寨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责任 122
三、现在还在适用的主要法律责任 124
第五章 苗族婚姻习惯法 128
第一节 摇马郎规则 128
一、五个村寨摇马郎的一般方式 130
二、五个村寨摇马郎时应遵守的规则 134
三、关于父母包办的婚姻 136
第二节 结婚规则 136
一、结婚限制 136
二、结婚形式 142
三、生子后才具备结婚的全部要件 148
第三节 离婚规则 150
一、男女双方同意的离婚 150
二、一方提出的离婚 152
三、因男女中的一方摇马朗后结识新欢而导致的离婚 153
第六章 苗族习惯法中的纠纷处理程序 154
第一节 调解制度 154
一、历史上的讲理 154
二、现代调解制度 157
第二节 神明裁判制度 166
一、历史上有关神明裁判制度的记载 166
二、现代反排寨和大寨的神明裁判实例 168
第三节 选择民间程序处理纠纷的原因 171
一、经济成本原因 171
二、神明裁判具有现代法律制度不能代替的功能 174
三、人们对国家法缺乏了解 175
第七章 苗族习惯法的实施 177
第一节 习惯法的自觉遵守 177
一、苗族习惯法文化塑造个人的人格 178
二、苗族习惯法文化影响个人的行为 179
三、苗族习惯法具有“合法”性 180
第二节 保障实施的社会组织 182
一、寨老制度 183
二、房族或近亲团体 186
三、农村基层组织 186
第三节 保障实施的宗教权威 187
一、苗族原始宗教信仰概述 187
二、宗教权威在习惯法实施中的作用 191
第八章 对理论与实践的启示 194
第一节 对我国传统原始法理论的反思 194
第二节 文化相对主义角度的思考 199
第三节 结构功能主义视野中的苗族习惯法 203
一、结构功能主义与法学研究的一般原理 203
二、苗族习惯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有机联系 205
三、对我国当代法学研究的启示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