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信托制度概述 1
第一节 信托制度的历史发展 1
一、古代——信托思想的早期萌芽 2
二、中世纪——信托思想演变为法律规范 3
三、近代——信托制度由民事领域外延至商事领域 6
四、现代——成文法系国家对信托制度的移植 8
五、当代——信托基金的广泛发展 12
第二节 信托的概念 14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信托概念 14
二、大陆法系国家和中国的信托概念 16
三、《海牙信托公约》的信托定义 17
第三节 信托的法律特征 19
一、信任是信托的基础 20
二、财产权是建立信托的前提 21
三、受托人须履行严格的信托义务 23
四、信托管理的连续性 27
第四节 信托的分类 28
一、动产信托与不动产信托 29
二、公益信托与私益信托 31
三、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35
四、个别信托与集团信托 37
五、明示信托和默示信托 38
六、归复信托和推定信托 40
第二章 国际信托关系的法律冲突 44
第一节 概述 44
第二节 信托当事人的权义界定存在的差异 46
一、委托人的差异 46
二、受托人的差异 51
三、受益人的保护差异 55
第三节 信托财产权的差异 56
第四节 信托发展模式的差异 61
第三章 英美法系关于信托关系的法律适用 64
第一节 英国关于信托关系的法律适用 64
一、信托的有效性 65
二、信托文件的解释 70
三、信托的管理 71
四、《信托承认法》的影响 74
第二节 美国关于信托关系的法律适用 76
一、概述 76
二、信托的有效性 78
三、信托的管理及补充解释 84
第四章 大陆法系关于信托关系的法律适用 90
第一节 概述 90
第二节 生前信托法律适用的实践 94
一、识别问题 94
二、意思自治原则的影响 96
三、物之所在地法的运用 98
第三节 遗嘱信托法律适用的实践 99
第五章 《海牙信托公约》相关解决机制及其评析 103
第一节 背景和发展 103
第二节 公约的适用范围 105
第三节 准据法的确定 109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109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 110
三、准据法的调整范围 111
四、准据法的分割 112
五、准据法的变更 113
第四节 信托的承认和公示 115
一、信托承认的基本范畴 115
二、信托的公示 116
三、承认的限制 118
第五节 公约的其他重要规定 119
一、强制性规则 119
二、反致问题 121
第六节 公约的评价 123
第六章 中国解决信托法律冲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27
第一节 我国发展涉外信托存在的瓶颈问题 127
一、涉外信托法制环境不完善 127
二、社会信用制度的缺失制约了涉外信托的发展 128
三、信托受托人——涉外信托机构责任界定不清 130
四、我国涉外信托救济机制不完备 131
五、我国信托业融入国际信托市场的滞后性 132
第二节 涉外信托制度在我国的本土适宜问题 135
第三节 我国《信托法》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 139
第四节 完善我国解决信托法律冲突的建议 142
一、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143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不足 148
三、准据法分割的复杂性 154
四、修订原国际信托公约或重新制定新公约 158
参考文献 161
附录一 日本信托法 172
附录二 韩国信托法 182
附录三 欧洲信托法原则 194
附录四 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 198
附录五 美国统一信托法 205
后记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