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言 1
一、研究背景 1
二、学术史回顾 5
三、研究方法 8
四、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 9
第二章 地方自治权概念论 11
第一节 自治的概念 11
一、自治的双重含义 11
二、自治与辅助性原则 15
三、自治观念的崛起与普及 20
第二节 地方自治的概念 22
一、地方自治的概念 22
二、地方自治、地方分权与权力下放 28
三、地方自治与民族自决 30
第三节 基本权利与地方自治 34
一、从主观主义到客观主义的基本权利观 34
二、认识我国宪法中的基本权利 38
三、作为基本权利的地方自治 41
第三章 地方自治权主体论 46
第一节 人格、权利能力与权利 46
一、人格与权利能力的源起:以公法和团体为中心 46
二、现代法律体系中的权利能力 50
第二节 私法人的权利能力 54
一、私法人在私法上的权利能力 55
二、私法人的基本权利能力 56
第三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基本权利能力 63
一、否认公法人基本权利能力的理论 63
二、承认公法人基本权利能力的理论 67
三、地方公共团体基本权利能力的条件 71
第四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演变 74
一、从行政区域到地方公共团体 74
二、地方公共团体的普遍概念 79
第四章 地方自治权内容论 85
第一节 传统的地方自治权形态 85
一、自治立法权 85
二、自治组织权 90
三、自治行政权 92
四、自治财政权 94
五、住民自治权 98
六、地方自治是否包含司法权能? 100
第二节 新近的地方自治权形态 101
一、名称权 101
二、关于徽标、印章和旗帜的权利 104
三、合并、合作与结社权 106
四、国政参与权 110
五、试验权 113
六、诉讼权 119
七、平等权 120
第三节 地方自治权的体系与类型化 121
一、重新认识地方自治权的性质 121
二、地方自治权的体系 123
三、地方自治权的类型化 125
第五章 第一节地方自治权保障论 131
第一节 地方自治权的实体保障 131
一、地方自治权的核心领域 131
二、地方自治权的法律保留原则 134
三、核心领域与法律保留的分工与协同 136
四、实体保障的最新发展:从制度保障到宪法保留的固有权 137
第二节 地方自治权的行政救济与普通司法保障 138
一、地方自治权的行政救济 138
二、地方自治权的行政司法保障 141
三、其他诉讼类型的可能性 144
第三节 地方自治权的宪法司法保障 144
一、宪法司法等于基本权利本身 144
二、通过宪法司法程序保障地方自治权 150
三、宪法法官在地方自治权裁判中的作用 158
第六章 全球视野中的地方自治权 163
第一节 《欧洲地方自治宪章》及其保障机制 163
一、《欧洲地方自治宪章》概况 163
二、《欧洲地方自治宪章》的实体保障 166
三、《欧洲地方自治宪章》的程序保障 169
四、《欧洲地方自治宪章》以外的发展:一个简要的介绍 173
第二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跨国交往能力 173
一、地方公共团体的跨国交往 173
二、地方自治国际组织 176
三、地方自治活动与联合国 179
第三节 地方公共团体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181
一、国际法主体:一个开放性的概念 181
二、地方公共团体在国际法上的地位 184
第七章 我国宪法中的地方自治权 189
第一节 现行宪法的地方自治观 189
一、现行宪法承认地方自治吗? 189
二、现行宪法承认地方自治权利吗? 195
第二节 现行宪法的地方团体观 199
一、行政区域概念辨 199
二、模糊的地方观念 201
三、缺失的团体观念 207
四、小结 210
第三节 以权利化的地方自治实现央地关系的法治化 212
一、根本意义上的中央与地方关系法治化 212
二、塑造地方公共团体 218
三、建立有效的宪法司法程序 224
附录一 地方自治是一项基本权利吗? 228
附录二 宪法地方自治权条款统计表 240
附录三 《欧洲地方自治宪章》 245
附录四 案例表 251
后记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