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系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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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5
  • ISBN:9787509365199
  • 页数:598 页
图书介绍:安全生产法相关的配套法规对于主体法的理解与适用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这是由于主体法的规定往往比较原则甚至滞后,加之修订程序比较复杂,所以立法机关往往会通过制定配套法规的形式来解决法律规定的局限与不足。由此,配套法规与主体法之间的不同规定,哪怕是细微之处的差异,都显得尤为重要。本书正是着眼解决这一问题,并具有以下特点:1.【条文注释】对重难点条文进行阐释,注释内容吸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权威解读中的精华。2.【配套法规】收录与主体法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这些配套文件与主体法之间的关系表现为:(1)对主体法有进一步注释说明作用的;(2)对主体法原有疏漏之处予以补充的;(3)随着法律环境的变化,对主体法规定的不当之处予以修正的;(4)与主体法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冲突以及不同配套法规之间存在冲突的。3.【配套解读】在全面收录配套法规的基础上,对主体法与配套法规之间的关系加以详细说明,帮助读者真正掌握主体法与配套法之间的内在关系,灵活运用于司法实践。4.【案例注释】精心选取紧贴法律实务的典型纠纷,以案说法,帮助读者将法条有效结合到实际案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立法目的】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调整事项】 2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 5

案例1:煤矿违章指挥违规作业造成事故 6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义务】 7

案例2:煤矿安全管理混乱工人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9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10

第六条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14

案例3:劳动者使用卫生设施的权利受法律保障 16

第七条 【工会职责】 16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 20

第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23

第十条 【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24

第十一条 【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29

第十二条 【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 30

第十三条 【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 30

第十四条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3

第十五条 【支持发展】 37

第十六条 【奖励】 37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38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条件】 38

案例4: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工艺系统、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等能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2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43

案例5:矿山主要负责人只重经济效益,严重不负责任,长期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44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45

第二十条 【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 45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59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62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要求和履职保障】 64

第二十四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识、管理能力要求】 66

第二十五条 【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69

案例6:从事剧毒化学品运输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剧毒化学品泄漏后,不履行相应义务应承担刑事责任 76

第二十六条 【技术更新的教育和培训】 76

第二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78

案例7:对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实行严格管理,减少他们的失误 79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原则】 80

第二十九条 【特殊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 84

第三十条 【设计和审查人员的责任】 85

第三十一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检查】 86

第三十二条 【安全警示标志】 87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管理】 88

第三十四条 【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部分特种设备的特殊管理】 91

案例8:使用无安全标志设备导致煤矿火灾事故 96

第三十五条 【淘汰制度】 97

第三十六条 【危险物品的监管】 99

案例9:当事人在未取得剧毒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买卖、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其行为构成犯罪 103

第三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管理】 104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治理】 114

案例10:煤矿不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非法组织生产导致事故 119

案例11:煤矿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案 120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安全要求】 121

第四十条 【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22

案例12: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34

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135

第四十二条 【劳动防护用品】 139

第四十三条 【安全检查和报告义务】 141

第四十四条 【经费保障】 142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42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安全生产责任】 143

案例13: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其他单位也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144

第四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 145

第四十八条 【工伤保险】 147

案例14:职工因本单位工作需要,在非工作场所违规行为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150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151

第四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安全条款】 151

案例15:雇工合同中注明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无效 153

第五十条 【知情权和建议权】 153

第五十一条 【批评、检举、控告权】 155

案例16: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引发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157

第五十二条 【紧急情况处置权】 158

第五十三条 【获得赔偿权】 162

案例17: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仍有权向第三人请求人身侵权赔偿 165

第五十四条 【服从安全管理的义务】 165

案例18:煤矿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导致瓦斯窒息事故 166

第五十五条 【接受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167

案例19: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员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169

第五十六条 【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的报告义务】 170

第五十七条 【工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170

案例20:生产经营单位干扰工会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173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 174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76

第五十九条 【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176

第六十条 【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 178

案例21: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小煤矿不依法严格审批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179

第六十一条 【政府监管的限制】 180

第六十二条 【监督检查的职权范围】 181

第六十三条 【监督检查的配合】 189

案例2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拒绝、阻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191

第六十四条 【监督检查的要求】 192

第六十五条 【监督检查的记录】 195

第六十六条 【联合检查与分别检查】 196

第六十七条 【强制措施】 197

案例23:企业非法购买、储存、使用爆炸物品,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对其采取措施,制止违法生产行为 203

第六十八条 【安全生产行政监察】 204

第六十九条 【检评机构的条件和责任】 206

第七十条 【举报制度】 207

第七十一条 【举报权】 212

第七十二条 【举报义务】 214

第七十三条 【举报奖励】 215

第七十四条 【舆论监督】 220

第七十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220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221

第七十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 221

第七十七条 【政府职责】 222

第七十八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 225

第七十九条 【组织和设备的要求】 228

案例24:建筑施工单位应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229

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报告】 230

案例25:在发生安全事故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隐瞒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的,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235

第八十一条 【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故报告】 235

案例26: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对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237

第八十二条 【事故抢救】 238

案例27:企业在自身专业救援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不能盲目组织施救 239

第八十三条 【事故调查与处理】 241

第八十四条 【有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246

第八十五条 【事故调查处理不得干涉】 247

第八十六条 【事故定期统计分析和定期公布制度】 250

第六章 法律责任 253

第八十七条 【审批监管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253

第八十八条 【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255

第八十九条 【检评机构违法】 257

第九十条 【资金投入违法】 259

第九十一条 【单位负责人违法】 260

案例2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必先责令限期改正后再实施行政处罚 260

第九十二条 【对主要负责人的罚款】 261

第九十三条 【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 261

案例29:重大责任事故罪中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262

第九十四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 262

案例30: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虽然认定的事故客观存在,但在举行听证时未对其所采用的证据进行出示和质证,该行政处罚决定不合法 263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违法(一)】 264

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违法(二)】 264

第九十七条 【违法经营危险物品】 267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危险物品违法】 269

第九十九条 【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 270

第一百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发包、出租的法律责任】 271

案例31: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责任 271

第一百零一条 【同一作业区域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72

第一百零二条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的法律责任】 273

第一百零三条 【免责协议违法】 274

第一百零四条 【从业人员违章操作的法律责任】 275

第一百零五条 【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责任】 278

第一百零六条 【单位负责人事故处理违法】 280

第一百零七条 【政府部门事故处理违法】 281

第一百零八条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281

第一百零九条 【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 282

第一百一十条 【行政处罚】 283

第一百一十一条 【赔偿责任】 285

第七章 附 则 289

第一百一十二条 【用语解释】 289

第一百一十三条 【重大事故及隐患的划分及判定标准】 291

第一百一十四条 【生效日期】 293

配套法规 294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8月27日) 294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3年6月29日) 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5年4月24日) 3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 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4月22日) 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 34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09年8月27日) 3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2015年8月29日) 369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 3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8月27日) 37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 3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录)(2010年10月28日) 406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 408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7月29日) 42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 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10月30日) 432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2011年7月7日) 443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09年9月14日) 45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 467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7月29日) 491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13年7月18日) 50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年5月29日) 510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13年8月29日) 517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年12月28日) 52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4月1日) 528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6月16日) 534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2015年5月29日) 539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5月1日) 548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2007年10月8日) 555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4月2日) 563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15年5月1日) 57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2013年11月20日) 582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13年7月18日) 58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年2月28日) 59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2011年12月30日) 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