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0
第一章 苏联国民经济中固定资产的基本建设投资 13
一 基本建设投资及其在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中的作用 13
二 战前历次斯大林五年计划年代中的基本建设投资 17
三 伟大卫国战争及战后第一个斯大林五年计划年代中的基本建设投资 20
四 一九五一——一九五五年苏联发展的第五个五年计划 24
五 基本建设投资在解决苏联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逐渐过渡时期所提出的主要经济任务中的作用 27
第二章 苏联建筑工业的发展与建设工程的组织形式 30
一 苏联建筑工业的建立与发展 30
二 建筑生产的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38
三 进一步巩固与发展建筑工业的任务 40
第三章 基本建设财务监督的基本任务与方法。长期投资银行的设立及其职能与结构 43
一 对国民经济中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分别进行拨款的必要性 43
二 基本建设财务监督制度与方法的发展 45
三 长期投资银行的设立及其在办理基本建设拨款与长期贷款时所行使的职能 48
四 现行财务监督制度的原则 51
五 战争时期中银行监督的特点以及战后长期投资银行的任务 56
六 长期投资银行(工业银行和贸易银行)的组织机构。中央公用事业银行组织机构的特点 60
七 苏联财政部对长期投资银行工作的领导及对其业务活动的监督 63
第四章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 64
一 编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任务 64
二 基本建设投资的种类、用途与构成 65
三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和批准的程序 66
第五章 对建设工程之设计—预算文件及预算价値遵守情况的监督 74
第六章 基本建设投资拨款与长期贷款的资金来源及建设资金的动员办法 85
一 苏联的资金积累来源 85
二 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 88
(一)基本建设投资的预算拨款 89
(二)折旧提成 89
(三)指定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利润 91
(四)动员建设单位的内部资源 91
(五)弥补基本建设投资的另一来源——降低工程造价的结余 92
(六)其他各项来源 193
三 长期投资银行吸收经济组织指定用于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办法 94
(一)指定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折旧提成之缴存办法 95
(二)指定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利润之缴存办法 97
四 指定用于合作社及个人住宅建设方面的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来源 102
第七章 基本建设投资拨款的处理手续 107
一 基本建设工程年度计划 108
二 拨款限额表(表五) 109
三 按工程项目及费用编制的基本建设年度工程项目表 111
四 设计及预算批准证明书 113
第八章 基本建设中的结算制度与结算组织 117
一 基本建设中现行结算制度的基本原则 117
二 基本建设中的主要结算方式(承兑、信用证、特种帐户) 119
三 材料与设备供应、进口货供应及已完建筑安装工程的结算手续 122
四 企业的建筑单位与生产单位之间相互结算的手续 124
五 通过承包单位相互结算局办理结算的手续 125
六 组织相互欠款一次冲帐及定期差额结算 129
七 银行对基本建设中结算纪律的遵守情况及结算工作之是否正确组织实行监督 130
第九章 承包建筑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流动资金的组织 133
一 建筑单位中流动资金组织的基本原则 133
二 承包单位流动资金定额的核定 134
三 流动资金的分配及流动资产各项目定额的核定办法 136
四 承包单位所需流动资金的来源及弥补办法 138
五 承包建筑单位流动资金周转率的意义 141
六 资金周转率效果的确定 142
七 长期投资银行在监督承包单位是否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流动资金并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方面的任务 144
八 建设单位的流动资金、确定流动资金需要量的手续以及形成流动资金的来源 144
九 内部资源动员计划是调整建设单位流动资金的方法 147
第十章 发包工程的拨款 152
一 以包工方式施工的建筑工程组织 152
二 总合同与年度合同、其内容及附件 154
三 工程量与合同价格的确定 156
四 预付款数额的规定。预付款的支付和偿还的办法 156
五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已完工程价款的拨付与结算手续 159
六 银行对发包工程拨款的监督 162
(一)银行对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监督 163
(二)监督预付款是否用于旣定目的,是否有材料物资作为保证,以及是否按期偿还 165
(三)完工工程验收证和帐单的审核工作 169
(四)现场丈量的进行 171
七 国家银行机构在拨付发包工程价款与监督发包工程上的作用 173
第十一章 对承包单位的短期贷款 174
一 贷款的基本条件、贷款的种类、信贷计划 174
二 对建筑材料、饲料和燃料季节性采购的贷款 175
三 建筑机械和运输工具的大修理贷款 186
四 以在途结算凭证为担保的贷款 187
五 偿付各种最重要的主要建筑材料货款用的保证贷款 190
第十二章 自营工程的拨款 192
一 自营施工方式 192
二 自营工程价款的拨付 193
三 建设单位的拨款帐户与工地(基建处)主任的结算帐户 196
四 付给基建处主任预付款的数额的确定、拨付和偿还的手续 197
五 已完工程验收与结算的手绩 200
六 国家银行在拨付自营工程价款方面的职能 202
七 购置费和小型工程价款的拨付 203
第十三章 长期投资银行按费用项目对建设工程造价所实行之事前监督 206
一 银行对建设工程造价实行监督的意义 206
二 编制建筑工程工资基金计划的手续 208
三 银行发放承包单位和限额以上建设单位的工人工资的手续 211
四 限额以下建设单位的工人工资的拨付手续和长期投资银行的监督 218
五 银行对工资付款的事后监督的方法 219
六 对工程技术人员、职员和勤杂人员工资的监督 221
七 建设工程的间接费用 225
八 间接费用的定额 226
九 监督间接费用的方法 229
十 对行政管理费的监督 231
十一 对材料和设备价格实行监督的意义 235
十二 规定建筑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办法 236
十三 销售机构和供应机构的加价 238
十四 审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工作组织 240
十五 付款单位和供应单位所在地的价格审查工作 241
第十四章 地质勘探工作的拨款 245
第十五章 大修理的拨款 251
一 大修理的意义 251
二 大修理的计划和拨款 253
三 某些经济部门中大修理拨款的特点 257
四 银行在大修理拨款过程中的监督 258
第十六章 国家地方工业企业基本建设投资的长期贷款 261
一 对地方工业企业的长期贷款 262
二 长期贷款需要量的计算手续与贷款的条件 263
三 办理长期贷款手续的特点。贷款的偿还与银行对贷款用途的监督 265
四 公用事业银行对地方苏维埃的住宅修理与居住—福利设施的长期贷款 268
第十七章 对合作社的长期贷款 272
一 对合作社与工艺合作社基本建设投资的长期贷款 272
二 对消费合作社基本建设投资的长期贷款 281
三 对合作社机构补充流动资金的长期贷款 282
四 对合作社资产负债相抵的贷款的手续 286
五 贸易银行对长期贷款的正确使用与及时偿还的监督 290
第十八章 个人住宅建设的长期贷款 292
一 个人住宅建设长期贷款的意义 292
二 住宅建筑权人通过企业或凭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批准的名单以个人名义办理贷款的条件和手续 294
三 为出售给职工而兴建的个人住宅贷款的发放手续和结算办法,以及购买住宅用的银行贷款 299
四 劳动者个人住宅大修理的长期贷款 302
第十九章 长期投资银行的监督工作。财政奖励与财政制裁 304
一 银行的事前督监与事后监督,两者的相互依赖关系 304
二 长期投资银行对建设单位报表的分析工作。报表的种类 305
三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与工程移交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 307
四 工程造价的分析 308
五 拨款计划执行情况与建设单位财务状况的分析 309
六 报表分析结果的处理 310
七 以对建设单位和承包建筑安装单位的现场调查为基础的监督工作 311
八 长期投资银行的检查工作对改进监督工作的意义 313
九 财政奖励与财政制裁 314
附录:对“基本建设投资拨款与贷款”一书的评论 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