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引言 1
第一章 社会主义经济事业向预算缴款的组织工作 7
第一节 社会主义所有制是苏联国家收入的基础 7
第二节 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两种形态及苏联国家收入组织工作的基础 17
第三节 一九三○年税制改革前后苏联国家的收入制度 26
第四节 苏联国家收入的分类 37
第一节 工业的组织机构 39
第二章 生产和商品流转的组织机构 39
第二节 采办机构 44
第三节 商业机构 45
第四节 消费合作社的组织系统 48
第五节 手工业者合作社的组织系统 51
第六节 残废人员合作社 52
第七节 合作社组织系统以及地方工业的生产和销售工作 53
第三章 纳税人的登记 57
第一节 国家注册 57
第二节 税务登记 64
第三节 合作社组织的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办法 69
第四章 周转税 73
第一节 社会主义经济部门的两种纳税——商品周转税与非商品周转税——在经济上的形成条件及周转税的本质 73
第二节 社会主义经济的价格种类 85
第三节 周转税的组织原则 89
第四节 一次的课税制度 91
第五节 课税环节以及周转税缴纳者的确定 93
第六节 内部周转 98
第七节 应行课税的周转额之确定 100
第八节 周转税率的种类 103
第九节 周转税的缴纳期限 108
第十节 周转税的一般免税与减税规定 114
第十一节 食品、鱼品和肉乳等工业部门的商品课税 118
第十二节 轻工业部门和石油工业部门商品课税的特殊性 152
第十三节 周转税表报制度及其检查工作 181
第十四节 周转税的设计 187
第一节 非商品业务税 199
第五章 非商品周转的课税 199
第二节 文化娱乐税 210
第六章 国营企业和经济机构的利润提成 217
第一节 利润提成的意义 217
第二节 利润提成的缴纳人 220
第三节 利润提成额的确定 221
第四节 缴纳和润提成的规则 227
第五节 根据实际利润的重新结算 231
第六节 财政机关的责任 234
第七节 利润提成的设计 236
第七章 合作社系统的企业和公共团体所属企业的所得税 245
第一节 计算和缴纳所得税的规则 245
第二节 财政机关的监督 249
第三节 所得税的设计 250
第八章 苏联国家预算从农业机器站所获得的收入 253
第一节 农业机器站和集体农庄之间的合同关系 253
第二节 预算自农业机器站为集体农庄进行工作而获得的收入 256
第三节 农业机器站报酬率的计算原则 259
第四节 实物报酬和现金报酬的计算方法 262
第五节 农业机器站收入的计划工作及其核算与监督 267
第九章 预算从林木业而得到的收入 271
第一节 森林的构成及其管理 271
第二节 森林收入的构成 273
第三节 林业收入的缴纳人 275
第四节 木材的计算法及其物质估价与货币估价 278
第五节 林业收入的征收与核算 287
第六节 财政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291
第十章 其他非税收性的收入 295
第一节 采掘普通矿物的纳费 295
第二节 采掘泥炭的纳费 297
第三节 从国有化财产、被没收财产、没有承继人的财产以及没有人认领的财产而获得的收入 299
第四节 各种非税收性的收入 303
第十一章 应缴款项的追缴工作和国家收入机关的组织 309
第一节 应缴款项的追缴工作 309
第二节 苏联国家收入的组织工作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