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1
概述 1
第一章 工农兵代表大会 6
第一节 闽西工农兵代表大会与福建省工农兵代表大会 7
第二节 闽北分区工农兵代表大会与闽赣省工农兵代表大会 9
第三节 闽东工农兵代表大会 11
附:闽西苏维埃政权组织法 12
第二章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8
第一节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 19
第二节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及常务会议 22
第三节 地级以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23
附 25
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 25
福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条例 26
第三章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民委员会 28
第一节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民委员会会议 28
一、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及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 28
二、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其人委会会议 30
三、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人委会会议 33
四、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其人委会会议 35
第二节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民委员会会议 38
一、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人委会会议 38
二、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其人委会会议 40
三、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人委会会议 43
第三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民委员会会议 45
第四章 革命委员会 50
附:福建省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录 52
一、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革委会会议 54
第五章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4
第一节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 54
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56
三、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59
四、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63
第二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 71
一、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71
二、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76
三、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79
四、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82
五、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84
六、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88
第三节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 99
一、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99
二、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103
三、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107
四、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110
五、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114
第四节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 125
一、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125
二、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130
三、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134
四、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138
五、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及其常委会会议 142
第六章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58
第一节 代表的产生 158
第二节 代表的结构 159
第三节 代表职权保障 160
第四节 对代表的监督 161
附 162
历届福建省人大代表名录 162
福建省出席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名录 188
历届福建省人大代表构成和任期比较表 190
历届福建省人大代表地域分布情况表 191
下篇 193
第七章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能 193
第一节 立法 193
一、地方立法机制 194
二、地方立法任务 196
三、地方立法特点 197
第二节 决定重大事项 200
一、审议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的决定 200
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决定 201
二、批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的决定 201
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决定 202
第三节 选举 任免 202
一、选举 202
二、任命 203
三、去职 204
第四节 监督 205
第八章 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 210
第一节 组织视察与调查研究 211
一、省五届人大期间(1980年至1983年4月) 212
二、省六届人大期间(1983年4月至1988年1月) 213
三、省七届人大期间(1988年1月至1993年1月) 215
四、省八届人大期间(1993年1月至1998年1月) 217
第二节 办理议案与建议、批评、意见 220
二、省六届人大期间 221
一、省五届人大期间 221
三、省七届人大期间 222
四、省八届人大期间 224
第三节 联系人大代表 225
第四节 处理来信与接待来访工作 227
一、省五届人大期间 227
二、省六届人大期间 228
三、省七届人大期间 228
四、省八届人大期间 229
第五节 指导县乡选举 230
一、第一届至第六届基层选举(1953~1966年) 230
二、第八届县乡选举(1979~1980年) 231
三、第九届县乡选举(1984年) 232
五、第十一届县乡选举(1990年) 233
四、第十届县乡选举(1987年) 233
六、第十二届县乡选举(1993年) 235
七、乡级人大首次独立换届选举(1996年) 236
第六节 联系指导市、县人大工作 239
第七节 培训干部 240
第八节 外事活动 242
一、出访 242
二、来访 245
第九章 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 249
第一节 办公厅 249
一、会务工作 250
二、联系协调工作 250
三、人事工作 250
五、行政后勤工作 251
四、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51
六、外事、接待工作 252
第二节 法制委员会 252
一、立法工作 253
二、监督工作 254
三、调查研究 255
四、对台法律研究 255
第三节 农村经济委员会 256
一、立法工作 257
二、监督工作 258
三、调查研究 259
四、联系代表和信访工作 259
五、同全国和兄弟省人大之间的联系 260
一、经济立法 261
第四节 财政经济委员会 261
二、计划、预算审批监督 262
三、经济、法律监督 263
四、调查研究 264
第五节 教科文卫委员会 265
一、地方立法工作 265
二、监督工作 266
三、调查研究工作 267
四、代表工作和信访工作 268
五、联系各级人大教科文卫工作 268
第六节 华侨委员会与台胞工作委员会 269
一、立法工作 269
二、监督工作 270
四、信访工作 271
三、专题调查 271
五、“五侨”、“五台”联系协作 272
六、联系代表 272
七、海外联谊工作 272
第七节 环境委员会 273
一、立法工作 273
二、执法检查和视察 273
三、环境保护宣传 274
四、组织“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 274
五、办理议案和建议 275
第八节 研究室 275
第九节 人事代表工作室 278
一、代表工作 278
二、换届选举工作 279
三、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 280
四、人事任免工作 280
五、业务建设 280
第十节 地区工作委员会 281
第十一节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83
第十章 市、县(市、区)、乡人民代表大会 287
第一节 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287
第二节 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 288
第三节 乡、民族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 288
附录 291
附录一 大事年表 291
附录二 法规目录及部分法规 301
一、福建省地方性法规(包括法规性的决议决定)目录 301
(一)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310
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部分法规 310
(二)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 316
(三)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318
(四)福建省抵押贷款条例 322
(五)福建省关于律师执行职务的若干规定 327
(六)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329
(七)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338
(八)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342
(九)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347
(十)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350
(十一)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353
(十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354
(十三)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357
(十四)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61
(十五)福建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365
(十六)福建省保护农民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权益若干规定 368
(十七)福建省鼓励归侨侨眷兴办企业的若干规定 370
(十八)福建省取水管理办法 372
(十九)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375
(二十)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规定 381
(二十一)福建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382
(二十二)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条例 385
(二十三)福建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 389
(二十四)福建省农业投资条例 392
(二十五)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 395
(二十六)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401
(二十七)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406
(二十八)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412
(二十九)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414
(三十)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 416
(三十一)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419
(三十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暂行规定 420
(三十三)福建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423
(三十四)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 426
(三十五)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433
(三十六)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暂行规定 437
(三十七)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条例 438
(三十八)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的暂行规定 440
附录三 文件资料辑录 442
一、福建事变中的中华共和国全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 442
二、旧中国福建省的代议机构 445
(一)福建省咨议局 445
(三)省议会 446
(二)临时省议会 446
附:《福建省宪法》、《福建省宪法施行法》 449
(四)临时政治会议 463
(五)省临时参议会 464
(六)省参议会 465
三、福建省出席旧中国代议机构代表名录 467
(一)出席资政院议员 467
(二)出席临时参议院议员 467
(三)出席第一届国会议员 468
(四)出席第二届国会议员 468
(五)出席国民会议代表 468
(六)出席国民参政会参政员 469
(七)出席国民大会代表 469
编后记 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