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法律精要与依据指引》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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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邹明理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5
  • ISBN:7010046395
  • 页数:340 页
图书介绍:综合考虑涉及面的广泛程度和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等因素,本书系首批选择了十八个常用的法律门类分别编写成书。书系对依各法律门类列出的问题的论编,分别由“精要”与“依据指引”两部分组成。 “精要”题目是根据现行法律文件设定的问题(条文主旨)及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其他疑难问题归纳总结出来的。表面上看,这些题目并不像问答、案例类题目那样有针对性,有些甚至像干巴巴的词条,但实际上,这些题目正是各法律门类的“点”,实践中某一法律门类上的任何问题,都能归类到这些“点”上。题目内容的撰写也不是像学术专著或论文那样长篇大论,而是以专家意见的形式,简明扼要地阐明法理,指出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依据指引”部分则是将题目所涉及到的具体法律依据尽可能全面地列示出来。我国的法律依据是多层次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有国务院及其各部门通过的...

第一节 司法鉴定概说 1

第一章 司法鉴定的原则与分类 1

■司法鉴定 3

■司法鉴定权 4

■刑事鉴定 6

■民事鉴定 7

■行政鉴定 8

■诉前鉴定 9

■司法鉴定与鉴别 9

■司法鉴定与检验 10

■鉴定咨询 11

■文证审查 11

第二节 司法鉴定的对象与执业分类 12

■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12

■司法鉴定的对象 13

■法医病理鉴定 13

■法医临床鉴定 14

■司法精神病鉴定 14

■法医物证鉴定 16

■法医毒物鉴定 16

■司法会计鉴定 16

■文书司法鉴定 18

■理化司法鉴定 19

■计算机技术与电子数据司法鉴定 19

■痕迹司法鉴定 19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20

■声像资料司法鉴定 20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20

■动植物司法鉴定 21

第三节 司法鉴定的原则与制度 21

■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 22

■司法鉴定独立性原则 22

■司法鉴定公正性原则 23

■司法鉴定中立性原则 23

■司法鉴定客观性原则 24

■司法鉴定法律监督原则 24

■司法鉴定时限原则 24

■司法鉴定保密性原则 25

■司法鉴定回避制度 25

■司法鉴定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27

■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8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和名册制度 28

■司法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制度 29

第四节 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司法鉴定的规定 29

■司法鉴定统一管理制度 29

■刑事诉讼法有关鉴定的规定 30

■民事诉讼法有关鉴定的规定 31

■行政诉讼法有关鉴定的规定 32

■监狱法有关鉴定的规定 32

■仲裁法有关鉴定的规定 32

■行政法规有关鉴定的规定 33

■有关司法鉴定的司法解释 34

■司法鉴定部门规章 35

第二章 司法鉴定体制 36

第一节 司法鉴定体制现状 36

■省、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36

■司法鉴定体制 39

■分散型司法鉴定体制 39

■社会专门司法鉴定机构 40

■行业司法鉴定机构 41

■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机构 41

■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 42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 42

■法定鉴定部门 43

■司法鉴定委员会 44

第二节 司法鉴定执业机构 44

■司法鉴定执业机构的类型 46

■司法鉴定执业机构 46

■司法鉴定执业机构的条件 47

■司法鉴定执业机构的申请、设立登记程序 48

■司法鉴定执业机构的职责 48

■司法鉴定执业机构的法律责任 49

第三节 司法鉴定管理机构 49

■司法鉴定管理机构 50

■司法鉴定管理机构的职责 51

■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管理 53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管理 53

第四节 司法机关内设鉴定机构与技术顾问机构 54

■司法鉴定管理机构的法律责任 54

■司法机关内设司法鉴定机构 55

■司法机关内设司法鉴定机构的职能 55

■司法机关内设司法鉴定机构与对外司法鉴定 56

第三章 司法鉴定人 56

第一节 司法鉴定人的条件和资格 56

■司法鉴定人 61

■司法鉴定人的法律地位 62

■司法机关内设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人 63

■司法鉴定人与鉴定辅助人 63

■司法鉴定人的选任 64

■司法鉴定人的条件 66

第二节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 67

■司法鉴定人的职业资格 67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 68

■司法鉴定人了解案情权 69

■司法鉴定人要求补充鉴定资料权 70

■司法鉴定人协助参与勘验、检查、实验权 71

■司法鉴定人拒绝受理鉴定权 72

■司法鉴定人拒绝回答与鉴定无关问题权 73

■司法鉴定人使用鉴定辅助人的权利 74

■司法鉴定人参与共同鉴定不同意见保留权 74

■司法鉴定人的义务 75

■司法鉴定人依法回避义务 76

■按时完成鉴定任务、提交鉴定结论义务 76

■司法鉴定人保守秘密义务 78

■司法鉴定人接受询问义务 78

■司法鉴定人按时出庭作证义务 79

第三节 司法鉴定人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保护 79

■司法鉴定人的法律责任 81

■故意作虚假结论的法律责任 82

■故意拖延鉴定时限,给诉讼活动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法律责任 83

■故意损毁、更换鉴定材料,给鉴定带来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 84

■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资料遗失、变质、失去鉴定条件的法律责任 85

■泄露案内秘密的法律责任 86

■司法鉴定人的人身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87

■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受到法律保护 88

■司法鉴定人的诉讼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89

第四章 司法鉴定程序 89

第一节 司法鉴定启动程序 89

■司法鉴定程序 93

■司法鉴定启动程序 95

■司法鉴定提请 95

■司法鉴定决定与委托 96

■刑事诉讼司法鉴定决定 97

■民事诉讼司法鉴定决定 98

■司法鉴定委托的过程与方式 99

■行政诉讼司法鉴定决定 99

■司法机关对司法鉴定申请权实施的法律保障 101

■司法鉴定受理 102

■司法鉴定受理的范围限制 103

■司法鉴定受理的过程与手续 104

■司法鉴定拒绝受理的条件 104

■诉前鉴定受理 105

第二节 司法鉴定实施程序 105

■司法鉴定实施程序 105

■实施鉴定的人数与条件 106

■司法鉴定时限 106

■司法鉴定的步骤、方法要求 107

■司法鉴定的组织与监督 107

■司法鉴定过程与结果的记录 108

■司法鉴定结论的证据要求 108

■鉴定人不同意见的处理规则 109

■确定性司法鉴定结论 110

■推断性司法鉴定结论 111

■中止鉴定与终止鉴定的条件 111

■司法鉴定材料的保存与处理 112

第三节 司法鉴定后续程序 112

■补充鉴定 112

■重新鉴定及其适用范围与实施 113

■重新鉴定的控制 114

■重新鉴定结论的效力 115

■司法鉴定委员会鉴定 116

■复核鉴定 117

第五章 司法鉴定规范与标准 117

第一节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117

■司法鉴定文书 121

■司法鉴定文书的种类 122

■司法鉴定文书的格式与内容规范 123

■司法鉴定文书制作一般规范 124

■补充鉴定文书制作规范 125

■重新鉴定文书的制作规范 126

■专家共同鉴定文书的制作规范 127

■司法鉴定咨询意见文书的制作规范 128

■技术顾问意见书的制作规范 128

■司法鉴定文书的缺陷及其补救 128

■无效司法鉴定文书及其补救 129

第二节 人体重伤鉴定规范 129

■人体重伤 130

■人体重伤鉴定 131

■肢体残废 132

■容貌毁损 133

■丧失听觉 133

■丧失视觉 134

■丧失其他器官功能 135

■颅脑损伤 136

■颈部损伤 137

■胸部损伤 137

■腹部损伤 138

■骨盆部损伤 138

■脊柱和脊髓损伤 139

■烧、烫伤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其他损伤 139

第三节 人体轻微伤鉴定规范 139

■人体轻伤 140

■人体轻伤鉴定 141

■头颈部损伤 141

■肢体损伤 142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143

■其他损伤 144

第四节 人体轻微伤鉴定规范 144

■人体轻微伤 145

■人体轻微伤鉴定 145

■头颈部损伤 146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147

■四肢损伤 147

第五节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规范 148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 148

■其他损伤 148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149

■一级伤残 151

■二级伤残 154

■三级伤残 156

■四级伤残 157

■五级伤残 159

■六级伤残 161

■七级伤残 162

■八级伤残 164

■九级伤残 166

第六节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范 167

■十级伤残 167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170

■致残程度判断依据 171

■致残程度等级划分 172

■一级致残 173

■二级致残 181

■三级致残 182

■四级致残 182

■五级致残 183

■六级致残 183

■八级致残 184

■七级致残 184

■九级致残 185

■十级致残 185

第七节 运动创伤与运动致病事故程度评定规范 185

■特级事故 186

■一级事故 186

■二级事故 187

■三级事故 187

■四级事故 188

■五级事故 188

■六级事故 189

■七级事故 190

■九级事故 191

■八级事故 191

■十级事故 192

第八节 残疾人评定标准 192

■视力残疾标准 193

■听力残疾标准 194

■言语残疾标准 195

■智力残疾标准 196

■肢体残疾标准 196

■精神残疾标准 198

第九节 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 198

■特等残疾 199

■一等残疾 200

■二等残疾甲级 201

■二等残疾乙级 201

■三等残疾 202

■一等病残 203

■二等病残 203

第十节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标准 203

■医疗事故鉴定 204

■医疗事故等级 205

■医疗事故鉴定主体 210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 212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212

■医疗事故鉴定提起 215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 216

■医疗事故鉴定书 217

■医疗事故范围 218

第十一节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规范 218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219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 220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 221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对象 222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程序 223

■民事责任行为评定 224

■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224

■诉讼能力评定 225

■自我防卫能力评定 226

■服刑能力与受处罚能力评定 226

第十二节 尸体解剖规范 226

■尸体解剖 227

■尸体解剖程序 228

■尸体解剖规则 229

第十三节 声像资料鉴定规范 229

■声像资料鉴定的对象 230

■声像资料鉴定的任务 231

■录音、录像资料鉴定 231

■图片资料鉴定 232

■计算机储存的声像资料鉴定 233

■声像资料证据的运用 233

第十四节 文物鉴定规范 233

■文物的定级 235

■一级文物定级标准 236

■二级文物定级标准 237

■三级文物定级标准 238

■一般文物定级标准 239

第十五节 知识产权鉴定规范 239

■知识产权及其鉴定 241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鉴定 241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鉴定 243

■商标相同或近似鉴定 244

■商品相同或近似鉴定 245

■侵犯著作权鉴定 246

第十六节 建筑工程鉴定规范 246

■建筑单位从业资格鉴定 247

■建筑工程造价鉴定 250

■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等级评定 252

第十七节 司法会计鉴定 254

■司法会计鉴定原则 254

■司法会计鉴定标准 254

■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审查 256

■司法会计鉴定的实施 256

■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运用 257

■固定资产的司法会计鉴定 258

■无形资产的司法会计鉴定 259

■利润的司法会计鉴定 259

第六章 司法鉴定结论的审查 259

第一节 司法鉴定结论审查主体 259

■司法鉴定的书证审查 263

■司法鉴定结论无预定证明力 264

■侦查人员审查司法鉴定结论 265

■公诉人审查司法鉴定结论 266

■诉讼当事人审查司法鉴定结论 266

■辩护律师审查司法鉴定结论 266

■技术顾问审查司法鉴定结论 267

■审判人员审查司法鉴定结论 268

第二节 司法鉴定结论合法性审查 268

■审查司法鉴定程序的合法性 271

■审查司法鉴定主体的合法性 272

■审查鉴定资料来源的合法性 274

■审查鉴定对象的合法性 276

■审查鉴定委托和受理程序的合法性 277

第三节 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审查 278

■审查鉴定文书的合法性 278

■审查鉴定结论的法定标准 278

■鉴定资料真实性的审查 280

■鉴定方法科学性、先进性的审查 280

■鉴定标准规范性审查 281

■鉴定结论科学依据的审查 283

■鉴定主体能力与条件的审查 284

第四节 司法鉴定结论证明力评断 284

■司法鉴定结论的证明力 286

■认定“人的同一”结论证明力的评断 287

■认定“物的同一”结论证明力评断 288

第七章 司法鉴定结论的质证 289

第一节 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主体与客体 289

■种属鉴定结论证明力评断 289

■确定事实真伪结论证明力评断 289

■司法鉴定结论质证 293

■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目的 295

■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主体 296

■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客体 297

■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规则 299

■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程序方法 300

■司法鉴定结论质证的结果 301

■司法鉴定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形 302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费用 302

■司法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后果 303

第二节 司法鉴定人法庭作证规范 303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任务 304

■司法鉴定人法庭证言的内容规范 305

■司法鉴定人法庭上不应回答的问题 306

第三节 司法鉴定结论质证主体言行规范 306

■司法鉴定结论质证主体的言行规范 308

■司法鉴定结论质证主体对鉴定人询问的内容 309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司法鉴定结论的询问 311

第八章 司法鉴定结论的认证 312

■当事人双方专门人员对鉴定结论的对质 312

■司法鉴定结论认证 317

■对鉴定程序违法结论的认证 320

■对鉴定人违法鉴定结论的认证 323

■对鉴定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结论的认证 326

■对鉴定资料来源有争议的结论的认证 328

■对诉前鉴定结论的认证 329

■对当事人单方面委托鉴定结论的认证 330

■对复印鉴定资料鉴定结论的认证 331

■数个鉴定结论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的限定 331

■当事人双方举出相反鉴定结论的证明力的认定 334

■鉴定结论的证明力无法判断的裁定 336

■不予采纳的鉴定结论 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