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锅炉及压力容器的定义 1
1.1锅炉 1
1.1.1锅炉的定义 1
目 录 1
1.1.2法规对锅炉的分类 2
1.2压力容器 4
1.3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规则与其他法规的关系 8
1.4有关技术名词的定义 10
1.5关于锅炉及压力容器的问答 12
2.1.1制造许可 16
第2章锅炉及压力容器制造方面的规定概况 16
2.1锅炉 16
2.1.2变更报告 17
2.1.3构造检查 17
2.1.4焊接检查 18
2.2第一种压力容器 19
2.2.1制造许可 19
2.2.2构造检查 19
2.3劳动大臣制定的规范或必须具备安全装置的锅炉及压力容器 20
2.3.1需要进行个别检查的锅炉及压力容器 20
2.2.3焊接检查 20
2.3.2必须符合规范具备安全装置的锅炉及压力容器 21
第3章锅炉或第一种压力容器的设置安装等使用上的各种手续 22
3.1 锅炉或第一种压力容器的设置(设置申报) 22
3.1.1 只设置锅炉或第一种压力容器时 22
3.1.2准备在新建工厂和增设机械设备等同时和其他建筑物,其他 22
机械一起设置锅炉(第一种压力容器)时 22
3.1.3准备设置现场组装式锅炉(或现场组装式第一种压力容器)时 23
3.1.4移动式锅炉的设置报告 24
3.2使用检查 24
3.3锅炉或第一种压力容器的安装工程 25
3.4落成检查及锅炉检查证(第一种压力容器检查证) 26
3.5性能检查 27
3.5.1性能检查的申请 27
3.5.2有效期的更新 28
3.5.3性能检查(检查证)有效期的计算 28
3.5.4接受性能检查时的准备 29
3.6锅炉或第一种压力容器设置后对其本体和辅助设备等 29
进行变更(变更申报)时 29
3.7变更检查 30
3.9锅炉或第一种压力容器的停运超过使用的有效期时 31
3.10停运的锅炉或第一种压力容器再次投入运行时的检查 31
3.8事业单位(者)变换时(重新填写锅炉或第一种压力容器检查证) 31
3.11锅炉或第一种压力容器废弃时的检查证交回 32
第4章锅炉及第一种压力容器的管理 33
4.1就业的条件 33
4.2使用的要求 34
4.3作业负责人的选任 34
4.3.1 锅炉运行管理负责人的选任 34
4.3.2普通第一种压力容器运行作业负责人的选任 35
4.4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36
4.3.4运行作业负责人姓名的揭示 36
4.3.3化学设备中的第一种压力容器运行作业负责人的选任 36
4.4.2 第一种压力容器运行作业负责人(化学设备中的第一种压力 37
容器运行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37
4.4.3运行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分工 37
4.4.1锅炉运行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38
4.5锅炉与可燃物的距离 39
4.6锅炉排烟的监视措施 39
4.7附件的管理 40
4.7.1锅炉的附件 40
4.8锅炉房的管理等 41
4.9点火 41
4.7.2第一种压力容器的附件 41
4.10排污 42
4.11定期自检 42
4.11.1锅炉的定期自检 42
4.11.2第一种压力容器的定期自检 43
4.12进入锅炉或烟道时的措施 43
4.13进入第一种压力容器时的措施 44
4.14事故报告 44
5.1.1检查 45
5.1.2设置报告 45
5.1小型锅炉及小型压力容器 45
第5章关于小型锅炉、小型压力容器及第二种压力容器的管理等 45
5.1.3专门教育 46
5.1.4安全阀的调整 46
5.1.5定期自检 46
5.1.6事故报告 46
5.2第二种压力容器 47
5.2.1检查 47
5.2.2设置报告 47
5.2.3安全阀的调整 47
5.2.4压力表的保护 47
5.2.5定期自检 48
5.2.6事故报告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