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4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4
第二章 犯罪 44
第三章 刑罚 122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242
第五章 其他规定 364
第二编 分则 410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410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451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643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648
第二节 走私罪 724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786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847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990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1023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1069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1115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221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343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422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1425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1558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1602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1629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1659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699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771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820
第九节 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1834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1857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1887
第九章 渎职罪 1961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2082
补遗 2118
后记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