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 1
二、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 1
三、训育纲要 12
四、各级学校教职员研究党义暂行条例 23
五、学生团体组织规则 24
六、学生自治会组织大纲 25
七、文化团体组织原则 26
八、文化团体组织大纲 27
九、学生自治会组织大纲施行细则 28
十、文化团体组织大纲施行细则 29
十一、小学校学生团体组织要点 29
十三、各学校应将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字制匾悬挂以资启迪 30
十二、确定教育实施趋向办法 30
十四、文化团体所属主管官署之决定办法 31
十五、今后中小学训育上应特别注重之事项 31
十六、整顿教育令 33
十七、各省市县教育行政机关暨中小学施行升学及职业指导办法大纲 34
十八、专科以上学校组织职业介绍机关办法 37
十九、小学教师暑期党义教育讨论会办法 37
二○、中等学校训育主任公民教员资格审查条例 38
二一、修正训育主任公民教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条例 39
二二、中等学校训育主任公民教员工作成绩考核办法 40
二三、修正中等学校训育主任公民教员登记规则 40
二四、修正中等学校训育主任公民教员工作大纲 41
二五、专科以上学校特种教育纲要 43
二六、中等学校特种教育纲要 46
二七、高中以上学校军事管理办法 50
二八、初级中学童子军管理办法 60
二九、中等学校公民教育研究会规则 65
三○、高中以上学校学生战时后方服务组织与训练办法大纲 66
三一、中国童子军战时后方服务训练办法大纲 68
三二、青年训练大纲 69
三三、教育部训育研究委员会规程 75
三四、中等以上学校导师制纲要 75
三五、实施导师制应注意之各点 76
三六、各项革命纪念日暂行归并举行日期表 77
三七、每年七月七日定为抗战建国纪念日 78
三八、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令 78
三九、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办法 79
四○、高中以上学校新生入学训练实施纲要 81
四一、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暂行工作标准 84
四二、各级学校社会教育推行委员会组织纲要 86
四三、颁发各级学校校训令 87
四四、增订大学行政组织十二项 87
四五、增订独立学院及专科学校行政组织十二项 88
四六、专科以上学校训导处分组规则 89
四七、中等学校行政组织补充办法 90
四八、切实推行导师制办法 91
四九、各级学校及社会教育机关举行训导会议办法 92
五○、全国青年实施国民精神总动员具体办法 92
五一、修正专科以上学校训导人员资格审查条例 97
五二、专科以上学校训导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