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育部与所属机关之组织 1
一 修正全国义务教育委员会组织规程 1
二 修正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章程 2
三 修正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章程 3
四 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办事细则 4
五 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章程 5
六 修正教育部体育委员会章程 6
七 教育部战区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 7
八 教育部所属机关学校统计室组织与办事通则 8
九 修正教育部民众教育巡回施教车施教办法 9
一○ 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聘任委员选举办法 10
一一 教育部职员出入证及职员证规则 10
一二 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秘书处组织规则 12
二 通则 17
一 训育纲要 17
二 专科以上学校训导人员资格审查条例 29
三 专科以上学校训导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 30
四 切实推进导师制办法 30
五 各级学校及社会教育机关举行训导会议办法 31
六 全国青年实施国民精神总动员具体办法 31
七 各省举办学生健康比赛办法 35
八 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 36
九 修正兵役教育实施办法大纲 37
一○ 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假期兵役宣传实施纲领 38
一一 各省市保管中央协助教育款项委员会组织规程 40
一二 各省市县抗战功勋子女就学免费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 41
一三 教育部分发各省教育厅任用之战区中小学教职员及地方教育行政人员服务及生活费支给办法 42
一四 私人讲学机关设立办法 44
一五 大学研究院硕士学位证书式样 44
一六 非常时期专门人员服务条例施行细则 46
二 大学行政组织补充要点 49
一 修正大学研究院暂行组织规程第十条条文 49
三 学校教育 49
三 独立学院及专科学校行政组织补充要点 50
四 专科以上学校训导处分组规则 51
五 规定专科学校得采用五年制 52
六 规定各大学及独立学院各系名称 52
七 大学各学院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施行要点 53
八 大学各学院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 54
九 修正师范学院共同必修科目表 118
一○ 师范学院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施行要点 119
一一 师范学院分系必修及选修科目表 120
一二 中医专科学校暂行科目表 136
一三 各医学院校最高年级学生应切实由教员率领担任救护及防疫工作 142
一四 公私立各大学应各就环境需要酌量增设有关建设边疆之科系 142
一五 抗战期间专科以上学校借读学生学籍处理及毕业证件发给办法 142
一六 各师范学院第二部二十九年度招生办法 143
一七 各服务团保送团员免试升学师范学院第二部办法 144
一八 游击区各省市选送中等学校毕业生升学内地专科以上学校办法 146
一九 二十八年度国立各院校统一招生办法大纲 146
二○ 二十八年度各省市高中会考成绩优秀学生保送免试升学办法 147
二一 二十八年度各大学先修班保送免试升学学生办法 149
二二 二十八年度国立专科以上学校发给战区贫寒学生棉衣费贷金办法 151
二三 二十八年度全国专科以上学校新生基本学科补习办法 152
二四 二十八年度大学先修班办法要点 153
二五 二十八年度特设各种专修科办法要点 153
二六 修正国立中学暂行规程 154
二七 整理各国立中学办法 156
二八 规定国立中学公文程序 157
二九 国立中等学校及小学与所在地省市教育行政机关之关系 157
三○ 国立中学调整经费预算分配标准暨支给特别办公费标准 158
三一 中等学校行政组织补充办法 159
三二 公私立中等以下学校推行造林事业办法 160
三三 二十七年度暑期中学学生毕?会考办法 161
三四 战区中小学学生自修成绩考查暂行办法 162
三五 修正战区中小学学生自修暂行办法 164
三六 小学幼童军及初级中学童子军教练员检定暂行规程 165
三七 小学幼童军及初级中学童子军教练员检定委员会组织规程 166
三八 各大学师范学院教育系体育系体育专修科各体育专科学校各国立中学高中师范科各师范学校为训练童子军师资应以童子军训练为必修科 167
三九 修正师范学校规程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条文 168
四○ 师范学校毕业生服务规程 168
四一 各省市师范学校辅导地方教育办法 170
四二 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机械土木电机电讯四科暂行课程及设备标准 171
四三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农艺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02
四四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园艺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03
四五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森林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05
四六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蚕桑科教学科目用每周教学时数表 206
四七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畜牧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08
四八 修正高级农业职业学校农产制造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0
四九 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水产渔捞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1
五○ 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水产制造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2
五一 高级农业职业学校水产养殖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4
五二 修正初级农业职业学校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5
五三 初级农业职业学校水产科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数表 217
五四 各省市实施分区辅导职业学校办法大纲 219
五五 二十八年农工职业学校教员暑期讲习会办法 220
五六 教育部二十八年举办各项短期职业训练班办法 221
五七 修正战区中小学教师服务团简章 222
五八 战区中小学教师服务团视察人员服务规则 223
五九 幼稚园规程 224
六○ 侨民教育奖状规程 227
六一 修正待遇蒙藏学生章程 228
六二 修正教育部补助蒙藏回学生升学内地专科以上学校办法大纲 229
四 社会教育 231
一 修正图书馆规程 231
二 图书馆工作大纲 234
三 图书馆辅导各地社会教育机关图书教育办法大纲 238
四 战时图书杂志原稿审查办法 239
五 民众教育馆规程 241
六 民众教育馆工作大纲 245
七 民众教育馆辅导各地社会教育办法大纲 248
八 发动全国知识分子办理民众教育暂行办法 249
九 修正民众学校规程 250
一○ 中等以下学校抄写民众学校课本办法 252
一一 体育场规程 253
一二 体育场工作大纲 257
一三 体育场辅导各地社会体育办法大纲 260
一四 各县市社会教育推行委员会组织纲要 261
一五 各级学校社会教育推行委员会组织纲要 262
一六 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暂行工作标准 263
一七 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经费支给办法 265
一八 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师范学校及民众教育馆辅导中等以下学校兼办社会教育办法 265
一九 社会教育机关协助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办法 266
二○ 各省市县各级学校兼办社会教育考核办法 267
二一 各省市县办理中小学教员兼办社会教育讲习会要点 268
二二 各省市社会教育经费应切实增筹令 269
二三 各省巡回歌咏戏剧队组织办法 269
二四 教育部播音教育委员会 金陵大学理学院合办干电池厂合作办法 270
二五 教育部播音教育委员会 金陵大学理学院合办干电池厂管理委员会规则 270
二六 赣鄂皖豫闽等省特种教育巡回教学团 中山民众学校推行生产竞赛办法 271
二七 赣鄂皖豫闽等省中山民众学校二十八年度举办生产事业要点 272
二八 赣鄂皖豫闽等省特种教育巡回教学团 中山民众学校二十八年度充实卫生设施要点 274
五 教育团体 277
一 各省市教育会章程准则 277
六 国外留学 281
一 修正限制留学暂行办法 281
二 修正抗战期内国外留学生救济办法 282
三 抗战期间回国留学生登记办法 284
四 抗战期间回国留学生分发服务简则 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