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关于房屋拆迁法律问题的思考(代序) 公丕祥 1
编写说明 1
裁决复议编 3
1.当事人已实际履行补偿安置义务的不能申请裁决 3
2.补偿安置裁决复议中应注意撤销与确认违法的区别 6
3.按份共有人意见不一的只能裁决产权调换 11
4.拆迁租赁房屋应当订立三方合同 14
5.超期作出补偿安置裁决的法律效力及认定 17
6.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评估没有法律依据 22
7.依据调整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有效 25
诉讼审判编 31
8.设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拆迁通告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31
9.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应裁定驳回起诉 35
10.如何界定被拆迁关系人的主体身份 44
11.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53
12.非拆迁人不能申请补偿安置裁决 59
13.市城建办公室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62
14.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反悔不得申请裁决 71
15.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问题可在房屋拆迁时一并解决 78
16.审理拆迁裁决行政案件时应对复合行政行为一并审查 86
17.拆迁安置补偿裁决诉讼中法院可以进行适当协调 92
18.拆迁裁决诉讼中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协议的处理 96
19.拆迁裁决应当履行全面裁决原则 100
20.申请补偿安置裁决应当符合法定条件 105
21.补偿安置裁决错列被拆迁人应予撤销 110
22.补偿安置裁决漏列被拆迁人违法 115
23.不在法定期限内举证承担败诉责任 121
24.对产权不明的房屋不能直接进行裁决 125
25.遗漏拆迁内容构成违法 132
26.建房执照面积可以补偿,违章建筑面积不能补偿 139
27.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面积应认定为合法有效面积 145
28.评估机构的选择应遵循法定程序 150
29.评估机构应当具备法定资质 156
30.不具备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人所作的评估报告法院不予采纳 162
31.单方委托的评估结果不能作为补偿安置裁决的证据 172
32.剥夺被拆迁人选择评估机构及申请重新评估权构成违法 178
33.直管公房拆迁的处理及被拆迁人拒绝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的判断 186
34.城市房屋拆迁中应慎重处理企业自管公房 193
35.拥有营业执照且用于经营的房屋应获得必要补偿 200
36.补偿安置裁决不得增加当事人义务 206
37.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得与法院生效的裁判相抵触 212
38.拆迁项目评估及拆迁计划方案是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219
39.补偿安置裁决剥夺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构成违法 225
40.未领取拆迁许可证即发布拆迁公告违法 231
41.先予执行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被拆迁人损失的赔偿责任 236
42.拆迁裁决机关裁而不决不符合法律规定 245
43.超期裁决并不必然导致拆迁裁决被撤销 250
44.补偿安置裁决未适用相应法律法规应撤销 258
45.应以延期的拆迁许可证作为补偿安置裁决的依据 262
46.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267
47.侵犯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认定补偿安置裁决合法的依据 275
48.征地中的房屋拆迁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80
49.颁发拆迁许可证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287
50.利益衡量是审查申请执行补偿安置裁决的重要标准之一 294
调查研究编 301
关于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的调查报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301
关于当前浙江省拆迁行政案件审判情况的调研报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319
重庆市审理和执行城市房屋拆迁案件调查报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332
关于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及相关问题的调查报告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343
关于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的调查报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366
关于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座谈会综述 37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建设部 378
附录:相关法律规范 389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389
国务院办公厅 395
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 395
国务院办公厅 400
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400
国务院办公厅 404
关于制止和解决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设施被无偿拆迁、占用的通知 404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406
建设部 406
建设部 411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411
司法部 416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 416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 419
人事部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422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422
最高人民法院 427
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