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建置 55
第一章 建置沿革 55
目录 55
概述 55
大事记 55
第二章 境域变迁 58
第三章 区划更易 59
第二节 清练坊制 60
第一节 清八乡里社 60
第四节 人民政权区乡制 61
第三节 民国区乡制 61
第五节 人民公社 64
第六节 现行乡镇制 65
第四章 城区(县城) 70
第五章 乡镇 71
第六章 村庄 77
第一节 地层 85
第一章 地质 85
第二编 地理环境 85
第二节 构造 86
第四节 地震 87
第三节 岩浆岩 87
第一节 地势 88
第二章 地貌 88
第二节 山脉 89
第一节 地表水 91
第三章 水文 91
第二节 地下水 94
第一节 气候特征 95
第四章 气候 95
第四节 降水 96
第三节 气温 96
第二节 日照 96
第五节 湿度 97
第七节 霜、雪 98
第六节 风 98
第九节 灾害性天气 99
第八节 地温、冻土 99
第二节 植物表现 100
第一节 动物表现 100
第五章 物候 100
第六章 自然灾害 101
第三节 非生物表现 101
第一节 土壤类型及分布 105
第七章 土壤、植被 105
第二节 土壤物理性状 107
第三节 土壤养分 109
第四节 植被 110
第二节 水资源 111
第一节 土地资源 111
第八章 自然资源 111
第三节 矿产资源 112
第五节 野生植物资源 115
第四节 野生动物资源 115
第六节 药材资源 116
第一节 人口数量 119
第一章 人口规模 119
第三编 人口 119
第二节 人口变动 122
第三节 人口分布 124
第二节 年龄构成 125
第一节 性别构成 125
第二章 人口构成 125
第三节 行业、职业构成 127
第五节 姓氏构成 129
第四节 民族构成 129
第一节 身体素质 130
第三章 人口素质 130
第二节 文化素质 131
第一节 婚姻 133
第四章 婚姻 家庭 133
第一节 生育力 134
第五章 计划生育 134
第二节 家庭 134
第二节 组织管理 135
第三节 政策法规 136
第五节 计划生育成果 137
第四节 节育措施 137
第一节 封建私有制 144
第一章 农村生产关系变革 144
第四编 农业 144
第二节 个体农民所有制 145
第三节 集体所有制 146
第四节 全民所有制 148
第一节 农业区划 149
第二章 农业经济结构 149
第二节 农村劳动力结构 150
第三节 农作物结构 152
第四节 收益分配 156
第一节 耕作制度 157
第三章 农作物种植 157
第二节 种子 158
第三节 肥料 161
第二节 播种 162
第一节 耕地 162
第四章 农作物栽培 162
第三节 密植 163
第四节 田间管理 164
第二节 病虫害防治 165
第一节 农作物病虫害 165
第五章 农作物保护 165
第一节 重点水利工程 167
第六章 水利 167
第二节 河道治理 169
第三节 灌溉 170
第四节 农田水利建设 171
第一节 耕播机具 173
第七章 生产机具 173
第五节 旱区饮用水 173
第五节 运输工具 174
第四节 收获脱粒机具 174
第二节 排灌机具 174
第三节 植保器械 174
第六节 动力机械 175
第一节 林木种类 176
第八章 林果业 176
第二节 植树造林 177
第三节 果树栽培 178
第四节 苗圃林场 179
第五节 林业政策 180
第六节 林木保护 181
第九章 畜牧业 182
第一节 畜禽饲养管理 183
第二节 品种改良与繁殖 184
第四节 疫病防治 185
第三节 畜禽饲养场 185
第二节 养蜂 187
第一节 蚕茧生产 187
第十章 副业 187
第一节 苗种繁育 188
第十一章 渔业 188
第三节 编织 188
第十二章 土特产 189
第三节 捕捞 189
第二节 库塘养鱼 189
第一节 个体所有制工业 198
第一章 工业所有制 198
第五编 工业 198
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 199
第三节 集体所有制工业 200
第一节 产业构成 205
第二章 工业经济结构 205
第二节 产品结构 208
第三节 经济效益 210
第二节 鞋帽 212
第一节 服装 212
第三章 轻工业 212
第三节 造纸 214
第五节 陶瓷 215
第四节 印刷 215
第六节 木器 216
第七节 工艺品 217
第八节 皮革 219
第十一节 五金 220
第十节 羽毛制品 220
第九节 骨制品 220
第一节 棉纺织 221
第四章 纺织工业 221
第十二节 火柴 221
第二节 毛纺织 222
第四节 丙烯织造 223
第三节 麻纺织 223
第七节 印染 224
第六节 针织 224
第五节 人造毛皮纺织 224
第一节 化学肥料 225
第五章 化学工业 225
第三节 塑料制品 226
第二节 橡胶 226
第一节 冶炼铸造 227
第六章 机械工业 227
第四节 制氧 227
第五节 其他化工产品 227
第二节 机械制造 228
第四节 农机具制造 229
第三节 粉末冶金 229
第五节 电机制造 230
第七节 机械配件与维修 231
第六节 标准件 231
第一节 电子元件 232
第七章 电子工业 232
第三节 电工绝缘材料 233
第二节 整机 233
第一节 发电 234
第八章 电力工业 234
第二节 供电 235
第一节 砖瓦 236
第九章 建材工业 236
第三节 石灰 237
第二节 水泥 237
第一节 云母 238
第十章 采矿业 238
第四节 石料 238
第五节 膨润土 239
第四节 沸石 239
第二节 重晶石 239
第三节 明矾石 239
第一节 酿酒 240
第十一章 食品工业 240
第六节 钾长石 240
第七节 其他矿产 240
第三节 果制品 241
第二节 面食糕点 241
第六节 酱菜 242
第五节 肉食品 242
第四节 乳制品 242
第二节 榨油 243
第一节 粮食加工 243
第十二章 粮油棉加工业 243
第四节 饲料加工 244
第三节 棉花加工 244
第十三章 名优产品 245
第一章 公路 251
第六编 交通 251
第一节 干线公路 252
第二节 市(县)乡公路 254
第五节 公路养护 255
第四节 专用路 255
第三节 乡村道路 255
第二章 桥涵 257
第一节 桥梁 257
第一节 运输工具 260
第三章 运输 260
第二节 涵洞、防护工程、漫水工程、倒虹吸 260
第二节 货运 261
第三节 客运 262
第三节 汇兑 263
第二节 包裹 263
第四章 邮政 263
第一节 函件 263
第五节 机要通信 264
第四节 报刊发行 264
第八节 邮运 265
第七节 集邮 265
第六节 分拣封发 265
第九节 投递 266
第二节 电话 268
第一节 电报 268
第五章 电信 268
第一节 道路 275
第一章 城区建设 275
第七编 城乡建设 275
第二节 公共建筑 277
第三节 生产建筑 279
第六节 供电 281
第五节 供水、排水 281
第四节 住宅建筑 281
第八节 城区绿化 282
第七节 供气、供暖 282
第二节 村庄建设 283
第一节 乡、镇机关驻地建设 283
第九节 公共卫生设施 283
第二章 乡、村建设 283
附:新型农村建设选介 284
第一节 建筑队伍 285
第三章 建筑业 285
第二节 勘测设计 286
第三节 优质工程 287
第一节 房产管理 288
第四章 房地产管理 288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理 289
第二节 环境监测 290
第一节 环境污染 290
第五章 环境保护 290
第三节 环境治理 291
第一节 私营商业 296
第一章 经营体制 296
第八编 商业 296
第二节 集体商业 298
第三节 国营商业 300
第一节 粮油收购 302
第二章 粮油购销 302
第四节 集市贸易 302
第二节 粮油供应 307
第三节 粮油贸易 312
第四节 粮油储藏 314
第五节 粮油调运 316
第二节 五金交电 318
第一节 日用百货 318
第三章 社会消费品经销 318
第四节 副食品 319
第三节 日用杂品 319
第二节 农机 农具 322
第一节 化肥 农药 322
第四章 生产资料供应 322
第五节 机电化建 323
第四节 金属 木材 323
第三节 耕畜 323
第六节 煤炭 石油 324
第一节 土特产品收购 325
第五章 土特产品及废旧物品收购 325
第二节 废旧物品收购 326
第六章 药材经营 327
第一节 经营网点 328
第四节 市场零售 329
第三节 批发供应 329
第二节 商品购进 329
第一节 饮食业 330
第七章 饮食服务 330
第三节 地方名吃 331
第二节 服务业 331
第一节 出口商品收购 333
第八章 对外贸易 333
第二节 商品基地建设 335
第四节 技术交流 336
第三节 进口物资 336
第一章 财政体制 341
第九编 财政税务 341
第二章 财政收入 342
第一节 预算内收入 343
第二节 预算外收入 345
第一节 预算内支出 347
第三章 财政支出 347
第二节 预算外支出 349
第四章 财政管理 351
第五章 税制 354
第六章 税收收入 356
第一节 税收减免 363
第七章 税收减免与资金投放 363
第二节 资金投放 366
第一节 工商税收征收管理 368
第八章 税收征管 368
第二节 农业税征收管理 371
第三节 法币 375
第二节 铜铸币 375
第十编 金融 375
第一章 货币 375
第一节 银铸币 375
第七节 人民币 376
第六节 北海币 376
第四节 联银券 376
第五节 土杂钞 376
第一节 民间信用 377
第二章 信贷 377
第二节 农村信贷 378
第三节 工商信贷 382
第四节 基建拨款、贷款 385
第一节 人民储蓄 386
第三章 存款 386
第二节 有奖储蓄 387
第三节 企事业存款 388
第一节 金银管理 390
第四章 货币管理与结算 390
第四节 施工企业存款 390
第二节 现金管理 391
第三节 结算 392
第二节 农业保险 393
第一节 财产保险 393
第五章 保险 393
第一节 债券 394
第六章 债券 侨汇 394
第三节 人身保险 394
第二节 侨汇 395
第一章 计划管理 399
第十一编 经济综合管理 399
第一节 集市管理 401
第二章 工商行政管理 401
第二节 工商企业管理 404
第三节 商标广告管理 407
第四节 经济合同管理 409
第三章 审计 410
第一节 物价调整 411
第四章 物价管理 411
第二节 物价检查 412
第三节 物价指数 413
第四节 商品比价 416
第一节 计量管理 418
第五章 标准计量管理 418
第三节 计量器具生产 419
第二节 度量衡演变 419
第六章 统计 420
第四节 标准化管理 420
第一节 党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425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诸城地方组织 425
第十二编 政党 社会团体 425
第二节 党员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 428
第三节 纪律检查 430
第五节 党校 431
第四节 统战 431
第七节 建国后中共诸城市(县)委重大决策 433
第六节 市(县)委工作机构 433
第一节 组织状况 445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诸城地方组织 445
第一节 职工团体 446
第三章 社会团体 446
第二节 主要活动 446
第二节 农民团体 449
第三节 妇女团体 451
第四节 青年团体 453
第五节 儿童团体 456
第六节 工商团体 457
第七节 科技团体 458
第十节 中苏友好协会 459
第九节 归国华侨联合会 459
第八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459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463
第一章 权力机构 463
第十三编 政权 463
第二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464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69
第一节 县衙 470
第二章 行政机构 470
第四节 议(提)案处理 470
第二节 县公署 县政府 471
第四节 人民政府 473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府 473
第一节 参议会 480
第三章 议政机构 480
第二节 人民政协 481
第四章 审判机关 483
第五章 检察机关 484
第三节 义务兵 487
第二节 志愿兵 487
第十四编 军事 487
第一章 兵役 487
第一节 旧时兵役 487
第二节 北洋政府军 488
第一节 清军 488
第四节 预备役 488
第二章 驻军 488
第四节 人民军队 489
第三节 国民党军队 489
第五节 地方人民武装 490
第六节 国民党地方武装 491
附一:日伪武装 492
附二:日军罪行录 493
第一节 组织建设 494
第三章 民兵 494
附三:还乡团罪行录 494
第二节 军政训练 495
第三节 参军参战 496
第三节 训练演习 497
第二节 工程建设 497
第四章 人民防空 497
第一节 组织机构 497
第五章 兵事 498
第一节 政治优待 511
第一章 优待抚恤 511
第十五编 民政 511
第二节 国家补助 512
第三节 国家抚恤 513
第四节 群众优待 515
第六节 优抚事业 516
第五节 烈士褒扬 516
第二节 支前 517
第一节 拥军 517
第二章 拥军 支前 517
第二节 退伍安置 518
第一节 复员安置 518
第三章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518
第一节 救灾 519
第四章 救灾济贫 519
第三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519
第二节 救济扶贫 520
第二节 殡葬改革 521
第一节 婚姻登记 521
第五章 婚丧管理 521
第六章 社会福利 522
第二节 残疾人安置 523
第一节 孤寡老人供养 523
第七章 信访 524
第三节 孤儿弃婴教养 524
第一节 社会治安 529
第一章 公安 529
第十六编 司法 529
第二节 政权保卫 532
第四节 消防 533
第三节 刑事侦缉 533
第五节 交通管理 534
第一节 刑事检察 535
第二章 检察 535
第五节 控告申诉检察 536
第四节 监所检察 536
第二节 法纪检察 536
第三节 经济检察 536
第二节 民事审判 537
第一节 刑事审判 537
第三章 审判 537
第四节 案件复查 539
第三节 经济审判 539
第二节 公证 540
第一节 律师业务 540
第四章 律师公证 540
第二节 狱政管理 541
第一节 监所设置 541
第五章 监所 541
第六章 法制宣传 542
第二节 薪俸 545
第一节 官吏 545
第十七编 劳动人事 545
第一章 职官 545
第一节 干部队伍 546
第二章 干部 546
第二节 干部来源 548
第三节 干部管理 549
第四节 干部福利 550
第五节 干部离休 退休 退职 551
第六节 人才交流 552
第一节 职工队伍 553
第三章 劳动管理 553
第三节 劳动保险 555
第二节 用工制度 555
第四节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556
第六节 技术培训 557
第五节 职工福利 557
第二节 工资改革与调整 559
第一节 工资制度 559
第四章 劳动工资 559
第三节 奖金 560
第四节 津贴 561
第二节 县学 565
第一节 私塾 565
第十八编 教育 565
第一章 私塾 县学 书院 565
第三节 书院 566
第二章 学前教育 567
第二节 普通小学 568
第一节 小学堂 568
第三章 初等教育 568
第三节 短期小学 571
第一节 普通中学 572
第四章 中等教育 572
第四节 工读小学 572
第五节 教会小学 572
第六节 聋哑学校 572
第二节 中等专业学校 576
第一节 农民业余教育 578
第五章 成人教育 578
第二节 职工教育 580
第一节 教师队伍 581
第六章 教师 581
第三节 电大教育 581
第二节 教师待遇 582
第三节 师资培训 583
第一节 教育方针 584
第七章 教育行政 584
第二节 学校管理 585
第三节 教育经费 586
第五节 校舍改造 588
第四节 勤工俭学 588
第一章 专业机构 593
第十九编 科技 593
第一节 专业科技队伍 594
第二章 科技队伍 594
第二节 群众科技队伍 595
第一节 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技成果 596
第三章 科技成果 596
第二节 获潍坊市级奖励的科研成果 597
第三节 获市(县)级奖励的科技成果 599
第二节 技术培训 600
第一节 科技情报 600
第四章 科技服务 600
第三节 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601
第一节 测点设置 602
第五章 地震测报 602
第二节 群测群防 603
第一节 茂腔 607
第一章 地方文艺 607
第二十编 文化 607
第二节 诸城古琴 608
第三节 诸城大鼓 609
第一节 文学 610
第二章 文艺创作 610
第三节 音乐舞蹈 611
第二节 戏剧 611
第四节 美术 612
第六节 摄影 613
第五节 书法 613
第一节 展览 614
第三章 文化活动 614
第七节 曲艺 614
第三节 群众性活动 615
第二节 会演调演 615
第四节 演出团体 616
第一节 档案 617
第四章 档案 图书 617
第二节 图书 619
第一节 广播 620
第五章 新闻广播 620
第二节 电视 621
第四节 报刊 622
第三节 电影 622
第一节 古文化遗址 623
第六章 文物胜迹 623
第二节 故城遗址 625
第三节 古墓葬 627
第四节 名胜古迹 629
第五节 石刻 631
第六节 重要文物藏品 634
第七章 专业文化机构 642
第七节 近现代遗址及纪念建筑 642
第一节 学校体育 647
第一章 群众体育 647
第二十一编 体育 647
第二节 职工体育 648
第三节 农民体育 649
第一节 专业体育学校、体育班 650
第二章 竞技体育 650
第三节 历届体育运动会 651
第二节 体育人才 651
第四节 参加市(地区)以上比赛成绩 653
第二节 体育器械 655
第一节 体育场所 655
第三章 体育设施 655
第二节 防疫 659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659
第二十二编 卫生 659
第一章 预防保健 659
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 660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663
第七节 妇幼保健 664
第六节 职业病防治 664
第五节 精神病防治 664
第一节 医疗队伍 665
第二章 医疗 665
第二节 医疗器械 666
第三节 医疗技术 667
第四节 医疗制度 669
第二节 药政 670
第一节 医药 670
第三章 医药 670
第一节 防治机构 671
第四章 卫生专业机构 671
第三节 药检 671
第二节 医疗机构 672
第三节 药检机构 673
第一节 岁时习俗 677
第一章 风俗习惯 677
第二十三编 民俗 677
第二节 礼仪习俗 679
第三节 生活习俗 682
第四节 生产习俗 685
第五节 迷信禁忌 686
第六节 陋习流弊 687
第一节 诸城方言特点 688
第二章 方言 688
第二节 语音 692
第三节 词汇 700
第四节 语法 703
第五节 语料配音 705
第一节 基督教 707
第三章 宗教 707
第四节 道教 708
第三节 佛教 708
第二节 天主教 708
人物传 713
第二十四编 人物 713
革命烈士英名录 745
一、旧志简介 757
附录 757
二、旧志序跋 758
三、《诸城市志》附表索引 764
四、诸城市(县)历届人民政府史志编纂委员会 769
编后记 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