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1
概述 1
目录 1
序 1
大事记 7
第一章 隶属 41
第一编 建置 41
第二章 境域变迁 42
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 43
第一节 明清时期 43
第三章 行政区划 43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47
第一节 黄城 50
第四章 市区 50
第二节 龙口 51
第一节 镇 52
第五章 乡镇 52
第二节 乡 55
第一节 地层 57
第一章 地质 57
第二编 地理环境 57
第一节 山地 58
第二章 地貌 58
第二节 岩浆岩 58
第三节 构造 58
第二节 丘陵 60
第四节 河流 61
第三节 平原 61
第一节 海岸地貌 62
第三章 海域 62
第三节 波浪 63
第二节 潮汐 63
第五节 港湾 64
第四节 温度 64
第六节 岛礁 65
第二节 日照与辐射 66
第一节 气候特征 66
第四章 气候 66
第三节 气温 67
第五节 降水 68
第四节 积温 68
第六节 湿度 69
第九节 风 70
第八节 气压 70
第七节 蒸发 70
第十一节 物候 71
第十节 地温 71
第一节 土壤 72
第五章 土壤 植被 72
第一节 土地资源 76
第六章 自然资源 76
第二节 植被 76
第二节 水资源 77
第三节 矿藏资源 78
第四节 生物资源 80
第一节 旱灾 81
第七章 自然灾害 81
第二节 水灾 82
第四节 雹灾 83
第三节 风灾 83
第五节 虫灾 84
第七节 海啸 85
第六节 震灾 85
第二节 环境污染 86
第一节 环境监测 86
第八章 环境保护 86
第三节 环境治理 87
第一节 历代人口 89
第一章 人口规模 89
第三编 人口 89
第二节 人口分布 91
第一节 自然变动 92
第二章 人口变动 92
第二节 机械变动 94
第三节 人口变动与经济 95
第三节 年龄构成 96
第二节 性别构成 96
第三章 人口构成 96
第一节 民族构成 96
第四节 文化程度 99
第五节 从业状况 102
第六节 婚姻构成 104
第四章 计划生育 105
第七节 家庭构成 105
第一节 宣传教育 106
第二节 技术措施 107
第三节 政策措施 109
第一节 姓氏迁徙 110
第五章 姓氏 110
第二节 姓氏状况 112
第一节 行政机构 113
第一章 机构 113
第四编 城乡建设 113
第二节 企事业单位 114
第一节 市政建设 115
第二章 城区建设 115
第二节 公用事业 117
第三节 公共建筑 118
第一节 规划管理 121
第三章 村、镇(乡)建设 121
第二节 乡镇驻地建设 122
第三节 村庄建设 123
第一节 建筑设计 126
第四章 建筑施工 126
第二节 建筑队伍 128
第五节 施工技术 129
第四节 建筑结构 129
第三节 设备装备 129
第一节 公房管理 130
第五章 房产管理 130
第六节 外出施工 130
第三节 私房管理 131
第二节 单位自有房管理 131
第五节 商品住宅 132
第四节 拆迁 安置 补偿 132
第一节 资源调查 134
第六章 土地管理 134
第三节 用地管理 135
第二节 国土教育 135
第四节 土地监察 136
第一章 管理机构 138
第五编 工业 138
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工业 140
第一节 私营和个体手工业 140
第二章 工业所有制 140
第三节 全民所有制 144
第三章 黄金工业 146
第一节 开采 147
第四节 重点金矿 148
第三节 冶金 148
第二节 选矿 148
第四章 电器、电子工业 149
第一节 家用电器 150
第二节 电机 器材 151
第三节 电子工业 152
第四节 重点企业 153
第一节 农机具制修 154
第五章 机械、工具工业 154
第二节 机械 配件 155
第四节 重点企业 158
第三节 机械工具 158
第一节 纺织 160
第六章 纺织、缝纫工业 160
第三节 印染 161
第二节 复制 161
第五节 缝纫 162
第四节 皮革制品 162
第二节 化学肥料 164
第一节 医药 164
第七章 化学工业 164
第四节 颜料 油漆 涂料 165
第三节 塑料制品 165
第六节 重点企业 166
第五节 其它化学工业 166
第三节 水泥 预制件 168
第二节 砖瓦 石灰 168
第八章 建材、木材工业 168
第一节 沙石 168
第五节 木材加工 169
第四节 其它建材 169
第六节 重点企业 170
第一节 造纸 171
第九章 造纸 印刷工业 171
第三节 印刷 172
第二节 纸箱 172
第四节 重点企业 173
第一节 酿造 174
第十章 酿造、食品工业 174
第二节 粮油加工 175
第三节 食品 176
第一节 工艺品 178
第十一章 工艺、玻璃、陶瓷品工业 178
第二节 玻璃制品 179
第三节 陶瓷 180
第二节 电力管理机构 183
第一节 煤炭管理机构 183
第六编 煤炭 电力 183
第一章 机构 183
第一节 煤田勘探 184
第二章 煤炭 184
第二节 煤矿建设 186
第三节 煤矿生产 188
第四节 煤矿管理 190
第一节 发电 193
第三章 电力 193
第二节 供电 196
第三节 用电 200
第二节 事业机构 204
第一节 管理机构 204
第七编 农牧业 204
第一章 机构 204
第二节 农村互助合作 205
第一节 土地改革 205
第二章 农业生产关系 205
第四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206
第三节 人民公社 206
第一节 整地改土 207
第三章 农田建设 207
第一节 耕作制度 208
第四章 种植业 208
第二节 土地复垦 208
第二节 种子 209
第三节 肥料 210
第四节 粮油作物 212
第六节 作物保护 215
第五节 蔬菜种植 215
第二节 农机 217
第一节 农具 217
第五章 农具 农机 217
第四节 农业机械化试点 219
第三节 农机管理 219
第一节 畜禽种类 220
第六章 畜牧业 220
第三节 饲料饲草 221
第二节 饲养政策 221
第四节 饲养形式 222
第六节 疫病防治 223
第五节 繁殖与改良 223
第一节 行政机构 225
第一章 机构 225
第八编 水利 225
第一节 大中型水库 226
第二章 蓄水工程 226
第二节 事业机构 226
第二节 小型水库 228
第三节 塘坝 231
第一节 黄水河治理 233
第三章 河道治理 233
第四节 其它河道治理 234
第三节 八里沙河治理 234
第二节 泳汶河治理 234
第一节 渠道建设 235
第四章 灌溉 235
第二节 提水、扬水设施 236
第四节 节水灌溉 240
第三节 引河灌溉 240
第五节 科学用水试验 241
第一节 水资源管理 242
第五章 水利管理 242
第二节 工程管理 243
第三节 效益管理 244
第四节 科学监测 245
第二节 水土保持措施 246
第一节 水土流失状况 246
第六章 水土保持 246
第一节 抗旱 248
第七章 抗旱防汛 248
第二节 防汛 249
第一节 行政机构 251
第一章 机构 251
第九编 林果业 251
第一节 林业资源 252
第二章 林业 252
第二节 事业机构 252
第二节 林木确权 256
第三节 林业生产 256
第四节 林木保护 258
第五节 林场苗圃 259
第一节 果业资源 260
第三章 果业 260
第二节 主栽品种 263
第三节 栽培与管理 265
第四节 病虫害防治 267
第五节 园艺场 269
第一节 行政机构 271
第一章 机构 271
第十编 水产 271
第一节 专用码头 272
第二章 渔业建设 272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272
第二节 渔船 渔具 273
第三节 苗种场地 275
第一节 捕捞区域 276
第三章 捕捞 276
第四节 冷藏设施 276
第三节 捕捞种类与产量 277
第二节 捕捞方式 277
第二节 藻类养殖 280
第一节 鱼、虾养殖 280
第四章 养殖 280
第四节 海参增养殖 281
第三节 贝类养殖 281
第四节 水产品购销 282
第三节 晾干与研酱 282
第五章 水产品加工与购销 282
第一节 腌制 282
第二节 冷藏 282
第三节 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284
第二节 资源利用 284
第六章 渔业管理 284
第一节 资源保护 284
第四节 安全管理 285
第一节 交通管理机构 287
第一章 机构 287
第十一编 交通 邮电 287
第二节 邮电管理机构 288
第二章 陆路交通 289
第一节 官道 290
第二节 公路 291
第三节 桥梁 涵洞 295
第四节 客运 298
第五节 货运 301
第六节 路政管理 304
第一节 码头 307
第三章 水路交通 307
第四章 邮政 308
第三节 航运 308
第二节 船舶 308
第一节 业务 309
第三节 邮路 310
第二节 网络 310
第四节 投递 311
第一节 电话 312
第五章 电信 312
第二节 电报 315
第一章 机构 319
第十二编 龙口港 319
第一节 设施 320
第二章 港口建设 320
第二节 设备 322
第一节 航线 323
第三章 港口营运 323
第二节 客运 324
第三节 货运 325
第四章 营运管理 327
第一节 管理机构 332
第一章 机构 332
第十三编 商业 332
第二节 经营机构 333
第一节 私营商业 336
第二章 商业所有制 336
第二节 集体商业 339
第三节 供销合作商业 340
第四节 公营商业 343
第五节 国营商业 345
第一节 农副产品收购 348
第三章 商品购销 348
第二节 农业生产资料购销 349
第三节 生活资料购销 350
第四节 废旧物资收购 352
第一节 物资采购 353
第四章 物资购销 353
第二节 物资供应 355
第一节 饮食业 357
第五章 饮食服务 357
第二节 服务业 358
第二节 集市 359
第一节 庙会 359
第六章 集市贸易 359
第三节 农贸市场 360
第一节 出口商品收购 361
第七章 对外贸易 361
第二节 出口商品奖售 362
第三节 出口贸易 363
第四节 进口贸易 364
第一节 田赋 368
第二章 粮食征收 368
第十四编 粮油 368
第一章 机构 368
第一节 市粮食局 368
第二节 乡镇粮管所 368
第一节 粮油统购 369
第三章 粮油购销 369
第二节 公粮 369
第二节 奖售与加价 372
第四节 粮油统购 373
第三节 农民粮油 373
第五节 粮油议购议销 376
第一节 粮仓建设 378
第四章 粮油储运 378
第四节 粮油调运 379
第三节 粮油保管 379
第二节 油库建设 379
第二节 税务机构 383
第一节 财政机构 383
第十五编 财政 税务 383
第一章 机构 383
第一节 财政收入 384
第二章 财政收支 384
第二节 财政支出 385
第三节 预算外收支 386
第一节 管理体制 387
第三章 财政管理 387
第四节 财务管理 388
第三节 预算外资金管理 388
第二节 预(决)算管理 388
第一节 农业税 389
第五章 税种 389
第四章 税制 389
第二节 工商各税 391
第二节 税务监督 394
第一节 征收管理 394
第三节 契税 394
第六章 税务管理 394
第二节 钱庄 397
第一节 当铺 397
第十六编 金融 397
第一章 机构 397
第三节 银行 398
第四节 信用合作社 399
第一节 货币种类 400
第二章 货币 400
第五节 保险公司 400
第六节 秋林基金会 400
第二节 货币管理 401
第三节 侨汇和外汇管理 402
第一节 储蓄 403
第三章 存款 403
第二节 单位存款 404
第二节 工商贷款 406
第一节 民间借贷 406
第四章 贷款与结算 406
第三节 农业贷款 408
第四节 基建拨款和贷款 409
第五节 其他贷款 410
第六节 结算 411
第一节 险种 412
第五章 保险 412
第三节 理赔 413
第二节 保费 413
第二节 代理金库 415
第一节 信托业务 415
第六章 信托与代理业务 415
第三节 代理债券 416
第二节 统计机构 417
第一节 计划管理机构 417
第十七编 经济管理 417
第一章 机构 417
第六节 标准计量管理机构 418
第五节 物价管理机构 418
第三节 审计机构 418
第四节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418
第一节 计划编制 419
第二章 计划 419
第二节 计划实施 420
第一节 统计调查 421
第三章 统计 421
第二节 统计资料整理汇编 422
第四章 审计 423
第一节 市场管理 424
第五章 工商行政管理 424
第二节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425
第四节 合同、商标、广告管理 426
第三节 个体工商业管理 426
第二节 物价变动 427
第一节 物价管理 427
第六章 物价 427
第三节 物价监督 429
第一节 计量 430
第七章 标准计量 430
第二节 标准化 432
第三节 产品质量管理 433
第二节 专业机构 436
第一节 行政机构 436
第十八编 科技 436
第一章 机构 436
第一节 专业科技队伍 437
第二章 科技队伍 437
第三节 科协机构 437
第一节 科研活动 438
第三章 科技研究 438
第二节 群众科技队伍 438
第二节 科研成果 441
第三节 科技推广 448
第四节 科技咨询 449
第三节 情报交流 449
第四章 科技普及 449
第一节 科普宣传 449
第二节 技术培训 449
第二节 地震测报 450
第一节 气象测报 450
第五章 气象、地震测报 450
第一节 市(县)委机构 453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453
第十九编 党派群团 453
第二节 党的建设和发展 455
第三节 历次代表大会 457
第四节 党员教育 460
第五节 纪律检查 461
第六节 统战工作 463
第七节 信访 466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地方组织 467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共和党地方组织 467
第二节 中国共和党黄县党部 468
第一节 青年组织 469
第三章 群众团体 469
第三节 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黄县分团 469
第二节 少年、儿童组织 471
第三节 工人组织 472
第四节 农民组织 474
第五节 妇女组织 475
第六节 工商组织 477
第七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478
第九节 归国华侨联合会 479
第八节 科学技术工作者组织 479
第二节 参议会 481
第一节 议会 议员 481
第二十编 政权 政协 481
第一章 权力机构 481
第三节 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482
第四节 人民代表大会 483
第五节 人大常委会 487
第七节 代表选举 488
第六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488
第一节 县署 489
第二章 行政机构 489
第二节 县公署 县政府 491
第三节 县(市)人民政府 493
第四节 基层行政机构 498
第一节 历届委员会 499
第三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龙口市(黄县)委员会 499
第二节 主要活动 501
第一节 公安机构 503
第一章 机构 503
第二十一编 公安 司法 503
第三节 审判机构 504
第二节 检察机构 504
第五节 安全机构 505
第四节 司法机构 505
第一节 政权保卫 506
第二章 公安 506
第二节 治安管理 507
第三节 打击刑事犯罪 508
第六节 边境防务 509
第五节 消防监督 509
第四节 交通管理 509
第七节 看守监管 510
第四节 控告申诉检察 511
第三节 经济检察 511
第三章 检察 511
第一节 刑事检察 511
第二节 法纪检察 511
第四章 审判 512
第一节 刑事审判 512
第五节 监所检察 512
第二节 民事审判 513
第四节 行政审判 514
第三节 经济审判 514
第一节 法制教育 515
第五章 司法行政 515
第五节 人民陪审 515
第六节 执行工作 515
第二节 民事调解 516
第三节 律师事务 517
第五节 法律服务 518
第四节 公证 518
第一章 机构 519
第二十二编 军事 519
第一节 清军 521
第二章 驻军 521
第四节 国民党军 522
第三节 军阀部队 522
第二节 国民革命军 522
第五节 人民军队 523
第一节 募兵制 526
第三章 兵役 526
第五节 预备役制 527
第四节 义务兵与志愿兵结合兵役制 527
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527
第三节 义务兵役制 527
第二节 保卫团 民团 528
第一节 团练 冬防队 528
第四章 地方武装 528
第五节 抗日救亡团 三军三大队二支队 三军四路 529
第四节 乡农学校 529
第三节 联庄会 529
第六节 黄县抗日游击大队 530
第七节 独立营 警卫营 531
第一节 组织 532
第五章 民兵 532
第八节 龙口武装大队 532
第九节 区中队 532
第二节 训练 533
第四节 参战 534
第三节 装备 534
第二节 辛亥光复黄县之战 536
第一节 捻军三进黄县 536
第六章 重大战事 536
第四节 慕院夼突围战 537
第三节 攻克黄城集据点 537
第五节 老鼠尾山头伏击战 538
第八节 张家沟伏击战 539
第七节 园璧张家伏击战 539
第六节 南邢家突围战 539
第九节 收复龙口 540
第十一节 抗日战争期间的小规模战斗 541
第十节 和平解放黄城 541
第十二节 解放龙口 544
第十三节 解放战争期间的小规模战斗 545
第二节 事业机构 547
第一节 行政机构 547
第二十三编 民政 547
第一章 机构 547
第一节 支援前线 548
第二章 拥军支前 548
第二节 拥军优属 549
第一节 群众优待 550
第三章 优抚 550
第二节 国家抚恤 551
第三节 国家补助 554
第五节 烈士褒扬 555
第四节 扶优致富 555
第二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556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556
第四章 安置 556
第一节 战争灾难救济 557
第五章 救灾救济 557
第三节 老红军安置 557
第四节 城市下乡人口安置 557
第五节 收容遣送 557
第二节 自然灾害救济 558
第三节 社会救济 559
第二节 孤寡老人供养 560
第一节 聋哑儿童入学 560
第四节 扶持贫困户 560
第五节 退职职工生活救济 560
第六章 社会福利 560
第一节 婚姻登记 561
第七章 婚葬 561
第三节 残疾人就业 561
第八章 地名工作 562
第二节 殡葬改革 562
第二节 劳动机构 565
第一节 人事机构 565
第二十四编 人事 劳动 565
第一章 机构 565
第三节 人民政府干部 566
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人员 566
第二章 人事制度 566
第一节 清朝县衙官吏 566
第二节 干部调配 573
第一节 干部任免 573
第三章 干部管理 573
第三节 干部奖惩 574
第五节 落实干部政策 575
第四节 干部精减 575
第六节 干部退职、退休、离休 576
第一节 就业形式 579
第四章 劳动就业 579
第二节 就业人数 580
第一节 计划管理 581
第五章 劳动力管理 581
第二节 调配 582
第四节 劳动争议仲裁 584
第三节 培训 584
第一节 工资制度 585
第六章 工资 585
第二节 工资形式 586
第三节 工资改革与调整 587
第二节 病伤残亡待遇 591
第一节 休假待遇 591
第七章 职工福利 591
第三节 困难补助 593
第五节 企业职工退休、退职、离职待遇 594
第四节 生育待遇 594
第一节 安全生产 595
第八章 劳动保护 595
第二节 劳保用品 596
第三节 女工保护 597
第二章 外事 599
第一章 机构 599
第二十五编 外事 侨务 港台事务 599
第二节 国际组织 国际会议 600
第一节 接待来访 600
第三节 专项考察 参观旅游 601
第一节 华侨 603
第三章 侨务 603
第二节 归侨 604
第四节 侨务工作 605
第三节 眷属 605
第五节 爱国援乡 606
第二节 台湾同胞 609
第一节 香港同胞 609
第四章 港台事务 609
第一节 行政机构 614
第一章 机构 614
第二十六编 教育 614
第二节 业务机构 615
第二节 县学 书院 社学 616
第一节 私塾 616
第二章 儒学教育 616
第二节 教学 619
第一节 幼稚园 幼儿园 619
第三章 幼儿教育 619
第三节 重点幼儿园 620
第一节 学校 621
第四章 小学教育 621
第二节 学制与课程 623
第三节 教学形式和思想品德教育 624
第四节 典型学校 625
第一节 学校 627
第五章 普通中学教育 627
第二节 学制与课程 628
第三节 教学形式与思想政治教育 629
第四节 重点学校 630
第一节 专业教育 633
第六章 专业职业学校 633
第二节 职业教育 635
第一节 民众教育 638
第八章 成人教育 638
第七章 特殊教育 638
第二节 业余教育 639
第四节 职工中专教育 641
第三节 函授、广播电视教育 641
第二节 师资培训 643
第一节 师资来源 643
第九章 教师 643
第三节 教师待遇 644
第四节 尊师重教 645
第一节 教育经费 647
第十章 教育行政 647
第二节 勤工俭学 648
第三节 学校设施 649
第二节 事业机构 659
第一节 行政机构 659
第二十七编 文化 659
第一章 机构 659
第一节 影剧院 660
第二章 文化设施 660
第二节 图书馆(店) 博物馆 661
第一节 文学创作 662
第三章 文学艺术创作 662
第三节 文化馆(站) 662
第二节 艺术创作 663
第三节 民间艺术创作 667
第一节 专业剧团演出 674
第四章 戏剧演出 674
第二节 群众业余演出 675
第一节 报刊 677
第五章 新闻 677
第二节 广播 678
第一节 幻灯 679
第六章 幻灯 电影 679
第三节 电视 679
第二节 电影 680
第一节 图书 681
第七章 图书 档案 681
第二节 档案 682
第二节 新方志编纂 683
第一节 旧志编修 683
第八章 地方志纂修 683
第一节 古遗址 684
第九章 文物 684
第三节 故城址 685
第二节 古墓葬 685
第四节 故居(宅) 686
第六节 烈士纪念碑 687
第五节 烈士陵园 687
第七节 馆藏文物 689
第一节 名山 690
第十章 名胜 690
第二节 名岛 691
第三节 名溶洞 名水库 693
第四节 名园 名廊 695
第一节 卫生行政机构 697
第一章 机构 697
第二十八编 卫生 医药 697
第三节 医药机构 698
第二节 卫生事业机构 698
第一节 医疗单位 699
第二章 医疗 699
第二节 医疗队伍 704
第三节 医疗设备 705
第四节 医疗技术 706
第五节 医疗制度 709
第六节 医务人员培训 710
第一节 医药店铺 711
第三章 医药 711
第二节 中药材 712
第三节 药政管理 714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715
第四章 卫生防疫 715
第三节 职业病防治 719
第二节 地方病防治 719
第四节 其他病防治 720
第六节 饮食卫生 722
第五节 海港检疫 722
第七节 爱国卫生 723
第二节 儿童保健 724
第一节 新法接生 724
第五章 妇幼保健 724
第三节 妇女病防治 725
第一节 公共体育设施 728
第二章 场地设施 728
第二十九编 体育 728
第一章 机构 728
第一节 行政机构 728
第二节 专业机构 728
第一节 学校体育 729
第三章 体育活动 729
第二节 学校体育设施 729
第三节 其他体育设施 729
第三节 破、创市(地)级以上比赛纪录 732
第二节 职工体育 732
第三节 农民体育 733
第一节 市(县)级比赛 735
第四章 体育比赛 735
第二节 参加市(地)级以上比赛 740
第三节 人才输送 743
第二节 裁判员 743
第五章 人才培养 743
第一节 运动员 743
第一节 农业生产民俗 745
第一章 生产民俗 745
第三十编 民俗 宗教 745
第三节 牧业生产民俗 747
第二节 林果业生产民俗 747
第四节 副业生产民俗 748
第一节 集市民俗 749
第二章 商业民俗 749
第五节 渔业生产民俗 749
第六节 手工业生产民俗 749
第四节 市声与招幌 750
第三节 小商小贩 750
第二节 庙会 山会 750
第一节 服饰民俗 751
第三章 衣食住行民俗 751
第五节 经商习俗 751
第二节 饮食民俗 752
第三节 起居民俗 754
第四节 交通、旅行民俗 756
第一节 农历节令 758
第四章 岁时节令民俗 758
第二节 阳历节日 760
第一节 婚嫁礼俗 761
第五章 人生礼仪民俗 761
第二节 生育礼俗 762
第四节 丧葬礼俗 763
第三节 寿诞礼俗 763
第一节 婚姻形式 765
第六章 婚姻民俗 765
第一节 家族 766
第七章 家族乡社民俗 766
第二节 媒 766
第三节 离婚 766
第四节 再婚 766
第二节 亲族 768
第三节 乡社 768
第八章 信仰禁忌民俗 769
第一节 民间诸神 769
第二节 灵物崇拜 770
第三节 巫术迷信 771
第四节 占验卜兆 771
第五节 吉祥物 771
第六节 禁忌避讳 772
第九章 宗教 772
第一节 道教 773
第二节 佛教 773
第三节 基督教 773
第四节 天主教 774
第五节 教会医院及学校 775
第六节 神学院 修道院 776
第一章 语音 779
第一节 单字音系 779
第三十一编 方言 779
第二节 语流音变 783
第三节 特殊字音及异读字举要 786
第四节 龙口方言与普通话语音的比较 786
第二节 方位 地名 790
第一节 天文 地理 790
第三节 时间 节令 790
第二章 词汇 790
第四节 人品 称谓 791
第五节 人体 器官 792
第六节 疾病 医疗 793
第七节 动作 行为 793
第八节 思想 感觉 797
第九节 性质 状态 797
第十节 饮食 服饰 799
第十二节 农业 工商业 800
第十三节 房舍 器物 800
第十一节 红白喜事 800
第十四节 动物 植物 801
第十五节 代词 数量词 802
第十六节 其他 802
第三章 语法 803
第一节 词 803
第二节 句子 806
第四章 方言记音 808
第一节 谚语 808
第二节 歇后语 809
第三节 歌谣 810
第四节 谜语 810
第五节 故事 811
人物 813
一、人物传略 813
二、革命烈士英名录 843
一、文献辑要 865
龙口自辟商埠租建章程 865
附录 865
沪军北伐先锋队将士攻克黄县北马,各属殉难诸先烈纪功碑序文 866
黄县植树公约 867
山东黄县人民抗日政府组织方案 867
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告黄县父 868
老书 868
中共黄县县委 黄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意见 869
《黄县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871
黄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决议 873
徐福籍贯学术讨论会纪要 873
二、轶闻传说 874
朱作鼎轶事 874
大清律 875
同治受罚 876
货郎斗白蛟 876
梨苗随嫁 876
梁作友捐款纾难始末 877
明代嘉靖黄县志序 884
明代崇祯黄县志序 884
三、辑录考证 884
清代康熙黄县志序 885
清代乾隆黄县志序 885
清代乾隆黄县志跋 887
清代同治黄县志序 887
清代同治黄县志凡例 888
民国黄县志序 889
旧志纂修考 891
黄县地名考 894
四、诗选 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