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商标法总则 1
1.商标法的立法宗旨 1
2.商标注册、管理及争议解决的行政机关 1
2.1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的职责 1
2.2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 4
2.3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5
3.2注册商标的种类 6
3.1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 6
3.商标的种类 6
2.4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6
3.3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4
4.商标注册申请人 15
4.1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范围 15
4.2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18
4.3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9
5.商标强制注册的规定 19
5.1一般规定 19
5.2烟草制品的相关规定 20
5.3有关药品的相关规定 21
5.4其他产品的相关规定 23
5.5违反商标强制注册的法律后果 25
6.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25
6.1一般规定 25
6.2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27
7.注册商标的显著性 28
8.1一般规定 30
8.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 30
8.2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32
9.商标的禁用标志 33
9.1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33
9.2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 47
10.驰名商标的保护 54
10.1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和对已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 54
10.2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和程序 57
10.3我国现已认定的驰名商标 64
10.5各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 66
10.4驰名商标的域名注册 66
10.6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73
11.禁止恶意注册 74
11.1一般规定 74
11.2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74
12.有关地理标志的保护 74
12.1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的注册 74
12.2不予注册且禁用的地理标志与例外 75
12.3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76
13.1基本原则 77
13.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77
13.2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09
14.商标代理 110
14.1有关商标代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内代理组织 110
14.2商标的国际注册及我国申请人到国外申请商标注册 121
14.3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办理有关商标事宜的强制代理制度 126
14.4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 129
14.5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30
15.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 131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131
16.1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 133
16.商标注册申请应按商品分类表提出 133
16.2同一商标多类注册 135
16.3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35
17.对申报事项与材料的要求 144
17.1一般要求 144
17.2需办理特别申请手续的情况 146
17.3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51
19.1一般规定及申请程序 152
18.商标注册申请日期的确定 152
19.关于商标注册的优先权规定 152
19.2国际展览会中对商标的临时性保护 154
19.3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54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157
20.初步审定和公告 157
20.1一般规定 157
20.2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58
21.1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 159
21.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和复审 159
21.2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复审 164
22.商标的核准注册和商标异议 177
23.商标驳回申请裁定、异议裁定及其司法审查 179
23.1商标驳回申请裁定、异议裁定的复审和诉讼 179
23.2商标异议裁定的生效 180
23.3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80
25.文件错误的更正 181
25.1一般规定 181
24.1一般规定 181
24.2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81
24.及时审查义务 181
25.2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82
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183
26.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183
26.1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及起算日期的规定 183
27.注册商标的续展 184
27.1续展程序 184
26.2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84
27.2期满不续展的法律后果 185
27.3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86
28.注册商标的转让 187
28.1一般规定 187
28.2注册商标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188
28.3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 190
28.4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192
29.1注册商标许可使用的种类 194
29.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 194
29.2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形和要求 195
29.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程序 200
29.4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注册同一商标历史问题的解决 204
29.5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207
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209
30.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209
30.1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的情形 209
30.2注册商标的争议的情形 213
30.3注册商标撤销或争议的程序 213
30.5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215
30.4维持或撤销的裁定 215
第六章 商标使用的管理 217
31.使用注册商标违法行为的处理 217
31.1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形及处理规定 217
31.2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219
32.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质量要求 219
33.有关注册商标使用的其他规定 220
33.1注册商标标记的使用 220
33.2《商标注册证》 222
33.3多件注册商标的组合使用 223
33.4商标权的质押 223
33.5商标投资入股问题 227
34.对被撤销或注销商标的管理 227
35.对未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 227
35.1一般规定 227
35.2违法使用未注册商标行为的认定 228
35.3违法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政处理 229
36.1一般规定 231
36.对撤销注册商标决定的复审和司法审查 231
36.2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232
37.对罚款决定不服的行政诉讼及强制执行 232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234
38.商标注册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34
39.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 236
40.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37
40.1一般规定 237
40.2具体侵权行为的认定 238
41.域名与商标的交叉侵权 325
42.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的救济途径 329
42.1自行协商解决 329
42.2行政保护 329
42.3司法保护 352
42.4有关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 365
43.对从事商标注册、管理、复审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及监督管理 367
第八章 附则 370
44.办理商标事宜交费具体标准及办法 370
45.商标法的生效时间及其追溯效力的规定 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