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劳工 1
第一节 劳工状况 1
第一目 劳动者人数 1
一 工业劳动者 1
二 交通劳动者 62
三 矿山劳动者 68
第二目 工资 71
一 上海天津汉口等十六城市各业工人之工资 72
二 交通工人之工资 96
三 矿山 110
一 上海汉口等二十九城市各业工人之工时 112
第三目 工时 112
二 交通工人之工时 135
三 矿山工人之工时 135
第四目 年龄知识与失业 136
一 年龄 136
二 知识程度 137
三 失业 138
第五目 人力车夫苦力及店员工人状况 141
一 人力车夫 141
二 苦力 143
三 商店店员及工人 148
第二节 劳工组织 156
第一目 各地劳工组织 156
第二目 铁路工人组织 187
第三节 劳动争议 191
第一目 江苏省 191
第二目 浙江省 202
第三目 河北省 212
第四目 山东省 223
第五目 湖北省 231
第六目 河南省 241
第七目 广东省 245
第八目 上海市 249
第九目 南京市 261
第十目 北平市 271
第十一目 广州市 276
第十二目 汉口市 278
第十三目 天津市 284
第十四目 青岛市 295
第四节 劳工运动 305
第一目 政治运动 306
一 第四届一中全会上海工人代表大会之建议 306
二 华工代表力争九国公约信用 306
三 海员工整会致电全世界海员共同裁制暴日 306
四 各地劳工之反日救国运动 307
五 维护东北邮权运动 309
六 上海市总工会反对工部局阻碍特区工厂检查 309
二 全国各地邮务工会联席谈话会 310
第二目 联合运动 310
一 全国邮工代表大会 310
三 国有各铁路工会联席会议 311
四 全国机工代表大会 312
第三目 立法运动 312
一 各地邮务工会请求修改组织规则 312
二 海员团体电请复决工会组织规则 313
三 广东潮安工会请举办劳工保险 313
四 上海市各业职工力谋恢复职工会组织 314
第四目 改革制度运动 314
邮务职工改革邮政制度运动 314
一 实业部 319
甲 关於劳动立法者 319
第一目 中央劳工行政 319
第五节 劳工行政 319
乙 关於监督工人团体者 320
丙 关於工厂检查者 320
丁 关於劳资纠纷之处理者 321
戊 关於劳工状况之调查统计者 321
己 关於救济失业者 321
庚 关於工人福利事业者 322
辛 参加国际劳工会议 322
二 交通部 322
甲 举办职工教育 323
乙 救济失业职工 325
丙 指导劳工团体 326
丁 调查职工生活及组织状况 326
戊 处理邮工纠纷 326
三 铁道部 326
第二目 地方劳工行政 328
一 江苏省 328
二 山东省 329
附山东省劳工教育概况一览表 330
三 山西省 330
四 湖北省 330
七 南京市 331
六 浙江省 331
五 河南省 331
八 上海市 333
附二十一年上海市已填检查表之各业工厂厂数及工人数一览表 335
九 青岛市 337
第六节 资方之设施 339
第一目 关於劳工卫生者 339
一 工厂 339
二 矿山 342
第二目 关於津贴抚恤者 344
一 灾害救济 344
二 疾病及死亡救济 346
附国内各大矿近年矿工伤亡及抚恤金额统计表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