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4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4
第二章 犯罪 9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9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15
第三节 共同犯罪 15
第四节 单位犯罪 17
第三章 刑罚 18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18
第二节 管制 22
第三节 拘役 23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6
第五节 死刑 27
第六节 罚金 30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33
第八节 没收财产 35
第一节 量刑 37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37
第二节 累犯 40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42
第四节 数罪并罚 47
第五节 缓刑 51
第六节 减刑 55
第七节 假释 58
第八节 时效 61
第五章 其他规定 64
第二编 分则 70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70
背叛国家罪 70
分裂国家罪 70
煽动分裂国家罪 71
武装叛乱、暴乱罪 74
颠覆国家政权罪 74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75
投敌叛变罪 78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78
叛逃罪 79
间谍罪 79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80
资敌罪 83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83
放火罪 83
决水罪 85
爆炸罪 85
投放危险物质罪 86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7
失火罪 89
过失决水罪 91
过失爆炸罪 91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91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92
破坏交通工具罪 92
破坏交通设施罪 93
破坏电力设备罪 94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95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95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96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96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96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96
资助恐怖活动罪 97
劫持航空器罪 97
劫持船只、汽车罪 97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97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98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99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99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104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105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106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108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108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110
丢失枪支不报罪 111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111
重大飞行事故罪 112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112
交通肇事罪 113
重大责任事故罪 116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18
危险物品肇事罪 118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20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120
消防责任事故罪 120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2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21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21
生产、销售假药罪 127
生产、销售劣药罪 129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131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33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36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139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140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141
第二节 走私罪 142
走私武器、弹药罪 149
走私核材料罪 151
走私假币罪 153
走私文物罪 155
走私贵重金属罪 157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158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162
走私淫秽物品罪 164
走私废物罪 166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68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174
虚报注册资本罪 174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75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176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176
妨碍清算罪 177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177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178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180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81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81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82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183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185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87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187
伪造货币罪 189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191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193
持有、使用假币罪 195
变造货币罪 196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197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198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99
高利转贷罪 199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201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202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202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203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204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206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206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208
违法发放贷款罪 209
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210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212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213
骗购外汇罪 213
逃汇罪 215
洗钱罪 217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219
集资诈骗罪 223
贷款诈骗罪 226
票据诈骗罪 229
金融凭证诈骗罪 232
信用证诈骗罪 234
信用卡诈骗罪 236
有价证券诈骗罪 238
保险诈骗罪 239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241
偷税罪 241
抗税罪 245
逃避追缴欠税罪 246
骗取出口退税罪 247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251
发票罪 251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56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58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59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260
税款发票罪 260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262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62
非法出售发票罪 263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264
假冒注册商标罪 264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65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266
假冒专利罪 267
侵犯著作权罪 268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271
侵犯商业秘密罪 273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275
虚假广告罪 275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275
串通投标罪 276
合同诈骗罪 277
非法经营罪 281
强迫交易罪 296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296
倒卖车票、船票罪 297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298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300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300
逃避商检罪 301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302
故意杀人罪 302
过失致人死亡罪 306
故意伤害罪 307
过失致人重伤罪 314
强奸罪 314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19
猥亵儿童罪 320
非法拘禁罪 321
绑架罪 322
拐卖妇女、儿童罪 323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328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330
诬告陷害罪 330
强迫职工劳动罪 331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331
非法搜查罪 332
非法侵入住宅罪 332
侮辱罪 333
诽谤罪 334
刑讯逼供罪 336
暴力取证罪 337
虐待被监管人罪 338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339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340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340
侵犯通信自由罪 340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340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341
报复陷害罪 341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342
破坏选举罪 342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43
重婚罪 343
破坏军婚罪 345
虐待罪 346
遗弃罪 346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347
抢劫罪 347
拐骗儿童罪 347
盗窃罪 353
诈骗罪 367
抢夺罪 373
聚众哄抢罪 376
侵占罪 376
职务侵占罪 377
挪用资金罪 379
挪用特定款物罪 381
敲诈勒索罪 383
故意毁坏财物罪 384
破坏生产经营罪 385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86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386
妨害公务罪 386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388
招摇撞骗罪 389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389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393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393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394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395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395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396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396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397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397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397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398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398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398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399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399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399
聚众斗殴罪 400
寻衅滋事罪 404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407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411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412
传授犯罪方法罪 415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416
侮辱国旗、国徽罪 417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417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417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417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427
聚众淫乱罪 429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430
盗窃、侮辱尸体罪 430
赌博罪 431
伪证罪 435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435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435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435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436
打击报复证人罪 436
妨害作证罪 436
扰乱法庭秩序罪 437
窝藏、包庇罪 437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438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438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42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447
破坏监管秩序罪 447
脱逃罪 448
组织越狱罪 449
暴动越狱罪 449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449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450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450
聚众持械劫狱罪 450
骗取出境证件罪 452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453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454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455
偷越国(边)境罪 457
破坏界碑、界桩罪 458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458
过失损毁文物罪 459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459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459
故意损毁文物罪 459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459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460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460
倒卖文物罪 460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461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461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461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462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462
非法组织卖血罪 463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463
强迫卖血罪 463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463
医疗事故罪 464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464
非法行医罪 464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464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467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467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467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467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468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469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469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469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472
非法狩猎罪 475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476
非法采矿罪 477
破坏性采矿罪 479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480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 481
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481
盗伐林木罪 482
滥伐林木罪 484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487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88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94
非法持有毒品罪 503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507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07
走私制毒物品罪 509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511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514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516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516
强迫他人吸毒罪 518
容留他人吸毒罪 518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519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520
组织卖淫罪 521
强迫卖淫罪 524
协助组织卖淫罪 526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527
引诱幼女卖淫罪 529
传播性病罪 529
嫖宿幼女罪 530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531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531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533
传播淫秽物品罪 534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536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537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537
组织淫秽表演罪 537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538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538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538
阻碍军事行动罪 538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539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539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539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539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540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540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540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541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542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542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543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543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543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543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543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544
贪污罪 544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544
挪用公款罪 550
受贿罪 558
单位受贿罪 565
行贿罪 565
对单位行贿罪 568
介绍贿赂罪 569
单位行贿罪 570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572
隐瞒境外存款罪 573
私分国有资产罪 574
私分罚没财物罪 574
第九章 渎职罪 575
滥用职权罪 577
玩忽职守罪 582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587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588
徇私枉法罪 590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592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593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593
私放在押人员罪 594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595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597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598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599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600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601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60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603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604
环境监管失职罪 606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606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608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610
放纵走私罪 612
商检徇私舞弊罪 613
商检失职罪 614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615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615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616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618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619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619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620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621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622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623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624
战时违抗命令罪 624
投降罪 625
拒传、假传军令罪 625
战时临阵脱逃罪 625
隐瞒、谎报军情罪 625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626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626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627
违令作战消极罪 627
军人叛逃罪 627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627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628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628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628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628
逃离部队罪 629
战时自伤罪 629
武器装备肇事罪 629
战时造谣惑众罪 629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630
遗失武器装备罪 631
遗弃武器装备罪 631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631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631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631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632
遗弃伤病军人罪 632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632
虐待部属罪 632
虐待俘虏罪 633
附则 633
私放俘虏罪 633
附录 635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