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配套规定》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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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社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4
  • ISBN:7801824016
  • 页数:180 页
图书介绍:

一、主体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立法宗旨】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第三条 【适用范围的例外】 1

第四条 【自愿仲裁原则】 1

第五条 【或裁或审原则】 1

第六条 【仲裁机构的选定】 1

第七条 【以事实为根据,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原则】 1

第八条 【仲裁独立原则】 1

第九条 【一裁终局制度】 2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2

第十条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2

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条件】 2

第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2

第十三条 【仲裁员的条件】 2

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 3

第十五条 【中国仲裁协会】 3

第三章 仲裁协议 3

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 3

第十七条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3

第十八条 【对内容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处理】 3

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3

第二十条 【对仲裁协议的异议】 3

第四章 仲裁程序 4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4

第二十一条 【申请仲裁的条件】 4

第二十二条 【申请仲裁的文件】 4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4

第二十四条 【对仲裁申请的处理】 4

第二十五条 【受理后的准备工作】 4

第二十六条 【仲裁协议的当事人起诉的处理】 4

第二十七条 【仲裁请求的放弃、变更、承认、反驳以及反请求】 5

第二十八条 【财产保全】 5

第二十九条 【仲裁代理】 5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5

第三十条 【仲裁庭的组成】 5

第三十一条 【仲裁员的选任】 5

第三十二条 【仲裁员的指定】 5

第三十三条 【仲裁庭组成的通知】 5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回避的情形】 5

第三十五条 【回避申请】 6

第三十六条 【回避的决定】 6

第三十七条 【仲裁员的重新确定】 6

第三十八条 【仲裁员的除名】 6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6

第三十九条 【仲裁审理的方式】 6

第四十条 【仲裁不公开进行及例外】 6

第四十一条 【开庭通知与延期审理】 6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缺席的处理】 6

第四十三条 【举证责任】 6

第四十四条 【专门性问题的鉴定】 6

第四十五条 【证据的出示与质证】 7

第四十六条 【证据保全】 7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的辩论】 7

第四十八条 【仲裁笔录】 7

第四十九条 【仲裁和解】 7

第五十条 【和解协议达成后反悔的处理】 7

第五十一条 【仲裁调解】 7

第五十二条 【仲裁调解书】 7

第五十三条 【仲裁裁决的作出】 7

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的内容】 7

第五十五条 【先行裁决】 8

第五十六条 【裁决书的补正】 8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生效】 8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8

第五十八条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8

第五十九条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 8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作出撤销裁决或驳回申请的裁定的期限】 8

第六十一条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后果】 8

第六章 执行 9

第六十二条 【仲裁裁决的执行】 9

第六十三条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9

第六十四条 【仲裁裁决的执行中止、终结与恢复】 9

第七章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9

第六十五条 【涉外仲裁的法律适用】 9

第六十六条 【涉外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9

第六十七条 【涉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聘任】 9

第六十八条 【涉外仲裁的证据保全】 9

第六十九条 【涉外仲裁笔录】 9

第七十条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 9

第七十一条 【涉外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10

第七十二条 【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10

第七十三条 【涉外仲裁规则】 10

第八章 附则 10

第七十四条 【仲裁时效】 10

第七十五条 【仲裁暂行规则的制定】 10

第七十六条 【仲裁费用】 10

第七十七条 【本法适用的例外】 10

第七十八条 【本法施行前有关仲裁的规定的效力】 10

第七十九条 【新旧仲裁委员会的衔接和过渡】 10

第八十条 【施行日期】 10

二、配套规定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的通知 53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54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0) 66

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现有仲裁机构与新仲裁机构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意见 7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几个问题的通知 80

劳动部关于人民法院驳回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起诉有关问题的复函 81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问题的复函 8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8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仲裁法依法执行仲裁裁决的通知 85

仲裁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 8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 90

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示范文本 97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 1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1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 1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复议仲裁决定书可否作为执行依据问题的批复 1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得以裁决书送达超过期限而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通知 1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 1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 14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几个具体问题的批复 1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被续聘的仲裁员在原参加审理的案件裁决书上签名,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该仲裁裁决书的批复 1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批复 1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几个问题的批复 1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及审查期限问题的规定 1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146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1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能否部分撤销问题的批复 152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保险条款中设立仲裁条款的通知 1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15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起抗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5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 15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 15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160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 16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决定 164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16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能否受理退休干部要求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问题的复函 169

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全国建设系统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意见 170

人事部关于推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7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现职法官不得担任仲裁员的通知 17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17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驳回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问题的批复 177

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全国建设系统进一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意见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