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官制 1
修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 1
修正行政院组织法 4
修正内政部组织法第十条条文 6
修正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 6
修正农村复兴委员会章程 7
修正全国经济委员会组织条例 8
全国财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9
西京筹备委员会组织条例 10
修正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第十条及第十一条条文 11
蒙古盟部旗组织法 11
蒙旗宣化使公署组织条例 14
西陲宣化使公署组织条例 15
公务员任用法 17
国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规程 17
第二类 官规 17
修正公务员任用法施行条例 19
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 24
公务员交代条例 25
修正公务员惩戒法第三条及第十条条文 26
修正弹劾法 27
修正官吏服务规程 28
修正官吏?金条例第三条条文 29
修正内政部处务规程 29
修正内政部各司分科规则第五条条文 35
修正内政部部务会议规则 37
修正内政部职员考绩规则 38
修正内政部职员请假规则 39
全国卫生行政系统大纲 41
第三类 卫生 本类各项法规多数为前卫生部所颁布现卫生署仍继续施行有效特编入以备查考 41
中央卫生委员会组织条例 42
中央卫生委员会议事细则 43
修正实业 内政部劳工卫生委员会规程 43
修正实业 内政部劳工卫生委员会会议细则 44
中央防疫处组织条例 45
修正中央防疫处技术委员会组织规程 47
西北防疫处暂行组织章程 48
修正中央卫生试验所组织条例 48
中央卫生试验所试验品物规则 50
中央卫生试验所试验品物收费表 52
修正中央医院章程 59
修正中央医院委员会章程 60
海港检疫所组织章程 61
海港检疫管理处组织条例 61
海港检疫章程 62
海港检疫消毒蒸薰及征费规则 75
海港检疫标式旗帜及制服规则 83
修正助产教育委员会章程 84
助产士条例 85
助产士考试规则 86
医师暂行条例 87
暂准医师变通给证办法 90
附解释医师变通给证办法给证限期案 90
附解释医师变通给证办法条文疑义案 90
药师暂行条例 91
管理接生婆规则 93
管理医院规则 95
管理药商规则 98
附解释管理药商规则第三条第四项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疑义案 102
附解释管理药商规则第四条领照疑义案 103
附解释管理药商规则与药行营业性质案 103
修正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103
管理成药规则 106
附成药与非成药之说明 118
附成药查验请求书 118
取缔火酒规则 119
饮食物及其用品取缔条例 120
饮食物用器具取缔规则 121
清凉饮料水营业者取缔规则 122
牛乳营业取缔规则 124
饮食品制造场所卫生管理规则 126
自来水规则 128
提倡兴办自来水办法 130
管理饮水井规则 130
传染病预防条例 131
传染病预防条例施行细则 134
防疫人员奖惩条例 135
防疫人员?金条例 137
种痘条例 137
省市种痘传习所章程 138
屠宰场规则 139
屠宰场规则施行细则 141
污物扫除条例 143
污物扫除条例施行细则 144
修正解剖尸体规则 145
公墓条例 148
取缔停柩暂行章程 149
捐资兴办卫生事业褒奖条例 150
内政部捐资兴办卫生事业褒章给与规则 151
学校学生健康检查规则 153
学生健康检查记录填载方法 154
附学生健康检查记录 156
附健康检查表 157
附实足年龄计算表 158
修正特别市及市生死统计暂行规则(附表式) 159
管理注射器注射针暂行规则 177
附解释管理注射器注射针暂行规则第三条第八条规定各节 178
第四类 民政 179
行政诉讼法 179
行政诉讼费条例 181
行政执行法 182
行政督察专员暂行条例 183
行政院审查各省政府厅长人选暂行办法 185
行政院直属各市政府局长人选审查办法 186
各省政府主席厅长及委员出巡通则 187
修正各省民政厅长巡视章程 187
修正县长任用法 188
行政院核定关于各省在修正县长任用法公布施行前所用县长清理办法 190
附现任县长月报表式 192
附县长资格审查表式 192
各省设立县政建设实验区办法 193
附设置县政建设实验区注意要点 196
省自治筹备委员会组织规程 197
附提议各省设立自治筹备委员会说明书 198
修正省自治筹备委员会组织规程施行细则 199
省自治筹备委员会内政部委员服务规约(附表) 201
县参议会组织法 203
市参议会筹设程序 203
县参议员选举法 205
市参议会组织法 210
市参议会议事规则 212
市参议员选举法 214
修正各县市办理地方自治人员考核及奖惩暂行条例 219
附地方自治人员考核及奖惩表 222
乡镇坊自治职员选举及罢免法施行细则(附图式) 223
修正民选区坊长及区民代表等因死亡或因故去职时补选办法 236
国际联合会国籍法公约 237
内政部限制人民声请丧失国籍办法 245
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法 246
各地方慈善团体立案办法(附表式) 247
修正市县文献委员会组织大纲第二条第七条及第十条条文 247
修正监督慈善团体法施行规则第十二条条文 247
修正各省振务会组织章程 257
修正办振团体及在事人员奖励条例 257
办理振务公务员奖励条例 259
办振人员惩罚条例 260
国民政府救灾附加税征收条例 262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 263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264
县市设立民生工厂办法 268
县市政府劝办工厂考成条例 269
修正各地方救济院规则 269
附各地方救济院规则解释例 274
各地方仓储报告书式 278
修正监督地方财政暂行法 279
国民政府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章程 279
修正监督地方财政暂行法施行细则 280
整理田赋附加办法 281
修正内政部审核更名改姓及冠姓规则 282
附教育部二十二年六月修正限制学生更名改姓办法 283
附教育部十九年七月布告限制学生更名改姓办法 284
民政类 附载 285
解释区长可否参加县政会议案 285
解释乡镇公所对于民众文件应用何种程式疑义案 285
解释公安分局与乡镇公所行文程式疑义案 285
解释乡镇公民不识字者对于宣誓誓词可否由他人代为签字疑义案 285
解释出席闾邻居民会议及闾邻长之选举被选等资格是否以已宣誓登记之公民为限案 285
解释区自治施行法第六十三条所列区公产公款发生疑义案 286
解释乡镇选举无合于法定资格之候选人时应如何办理案 286
解释私立小学校党是否得以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之小学职员论又在未清党前曾在国民党服务而清党后不复为党员者是否合于同条同项第二款之规定仍有候选人之资格疑义案 286
解释区公产时间问题疑义案 287
解释区之公款公产以不属少数乡镇所有为限疑义案 287
解释区有之产款所谓不属于少数乡镇所有者疑义案 287
解释乡镇民大会是否须公民过半数之出席始得开会案 287
解释船户编制闾邻办法疑义案 288
解释对于船户闾邻之编制办法内尚有疑义案 288
解释公共处所及寺庙庵观应否编入闾邻及僧道有无公民权疑义案 288
解释区公所与公安分局权限疑义案 288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款关于宗教师疑义案 289
解释区自治施行法第三十九条疑义案 289
解释区自治施行法及乡镇自治施行法关于监察委员各疑义案 289
解释据浙江省民政厅请变通第一次乡镇大会前之公民宣誓办法案 290
解释关于开除党籍或停止党权与褫夺公权有何差异案 290
解释设有合于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六款资格之候选人而一字不识者应否准予取得候选资格案 290
解释乡镇公民誓词可否分送又未识字公民不能签名于誓词应如何办理案 291
解释各县?定乡镇长副应否先择任党员案 291
解释划分区坊闾邻计算户数时是否正附户并计案 291
解释区乡镇调解委员会毋须颁发钤记式样案 291
解释关于街市户口及城区编制如何办法案 291
解释区长应否由本区公民充任案 292
解释区乡镇公产公款尚有疑义案 292
解释区乡镇各公所对于调解委员会行文应用何种程式疑义案 292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款疑义案 292
解释乡镇公民宣誓登记及乡镇大会出席人数疑义案 293
解释乡镇公所筹备处成立时其旧街村长资格是否消灭案 293
解释关于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所用程序表格等项疑义案 293
解释乡镇长副等于委定或给当选证书后辞不就职可否仿照自治职员选举及罢免法规定加以限制案 294
解释县政府应否刊发区调解委员会图记案 294
解释各县区公所与公安分局划定事权办法能否适用于县公安局案 294
解释关于乡镇监察委员呈请辞职县政府可否予以准驳案 295
解释第一次乡民或镇民大会及各闾邻居民会议依法应以区乡镇长周行主席殊费时间可否指派代表代行主席案 295
解释乡民大会镇民大会法定人数计算方法可否援照区党部区分部党员大会办法办理案 295
解释小学校长应否兼充乡镇长副案 295
解释区乡镇公营业之种类及范围疑义案 296
解释区乡镇坊调解委员会权限规程疑义案 296
解释乡镇监察委员被选为调解委员是否得以兼任以及兼任时发生问题如何解决案 296
解释区长等能否兼任商工农教各会职员及代表案 297
解释浙江省执行委员会呈为乡镇自治施行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疑义案 297
解释乡镇监察委员会开会时仅有二人应如何决议案 297
解释区公所设立小学可否暂行办理案 297
解释区自治施行法第三十九条疑义案 298
解释各调解委员会图记公费委任证书等应如何办理案 298
解释闾邻长选举是否应受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限制案 298
解释娼妓是否得登记为公民案 299
解释乡镇长选举如乡镇公民内竟无合格候选人应如何补救案 299
解释区公所与公安分局划分事权疑义案 299
解释市组织法疑义案 299
解释盲哑残疾应否按禁治产论案 300
解释盲目之人应否准其充任自治人员案 300
解释乡镇民众有违犯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一至三款情事者是否得处罚过怠金移作乡镇经费案 300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款疑义案 301
解释关于公民资格尚有疑义案 301
解释区乡镇调解委员会与市县地方行政自治机关及人民往来行文应用何种程式案 301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关于候选人声请更正之时期可否酌定为于公告后十五日内声请案 302
解释自治人员是否均为公务员案 302
解释区乡镇长关于禁烟事项禁烟法与区乡镇各自治施行法似有抵触疑义案 302
解释关于设立区立高级小学疑义案 303
解释闾邻长选举关于军人警察及官吏兼任问题疑义案 303
解释乡镇候补监察委员当选票数之条文疑义案 304
解释乡镇长副是否在公务人员之列能否参加民众运动案 304
解释现任区助理员能否兼任乡镇长副案 304
解释区公所与公安分局划定事权办法第七第九两条条文疑义案 304
解释乡镇闾邻选举暂行规则第二十六条所定选举无弊办法案 305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及县组织法施行法条文疑义案 306
解释筹备成立坊公所应否请党部参加案 306
解释外侨如教会牧师应否编入闾邻疑义案 306
解释乡镇长副因案受刑事处分未褫夺公权者应否予以免职案 306
解释区乡镇长可否兼任学校校长及教职员案 307
解释因事革职之陆军连长是否有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之资格疑义案 307
解释区调解委员组织名额发生疑义案 307
解释各级自治机关行文免贴印花案 307
解释各种省税征收局以及盐务印花菸酒等类局对于各级地方自治机关往复行文应用何种程式疑义案 308
解释区公所遴委助理员是否以本区公民为限案 308
解释市组织法第五十四条区长为无给职之规定是否仅限于民选区长案 308
解释委任区长可否认为公务员送请铨叙部甄别疑义案 308
解释闾长邻长辞不就职法无明文是否限制案 309
解释乡镇设学疑义案 309
解释不识文字之公民选举票可否请人代写疑义案 309
解释编制闾邻对于公共处所疑义案 309
解释乡监察委员任他乡教员可否以候补监委递补以及出席不足法定人数时应如何办理疑义案 310
解释副乡长副镇长可否被选为区调解委员及区助理员可否被选为区或乡镇调解委员案 310
解释乡镇之邻长监察委员等应否认为地方公职案 310
解释区监察委员及坊调解委员候选资格疑义案 311
解释市组织法第四十六条第四款条文疑义案 311
解释一人在两地同时取得公民资格可否同有选举等权疑义案 311
解释关于乡镇闾邻选举暂行规则条文疑义案 311
解释任用区长酌予变通案 311
解释乡镇长具有自治讲习所及分所毕业资格者可否得免训练案 312
解释坊长选举各疑义案 312
解释选举坊自治职员可否改用无记名单记投票法案 313
解释自治职员当选后辞不应选应如何办理案 313
解释县组织法第六七两条疑义案 313
解释县城户籍如何编制疑义案 313
解释县城城区与闾之间应否一律设镇疑义案 314
解释市区内之委任区长应否认为行政官吏疑义案 314
解释县行政会议规程地方团体标准案 314
解释当选之乡镇长不识文字者是否有效案 314
解释罢免乡镇监察委员应用何项手续案 314
解释坊调解委员人数市组织法未予规定案 315
解释同居家属可否当选为乡镇监察委员及调解委员并监察委员行使监察权可否变通办理案 315
解释娼妓是否享有公民权以及坊自治职员候选人不足法定名额应如何补救案 315
解释区对于坊乡镇坊乡镇对于闾邻声请书之答复究应用何种程式案 316
解释已具市组织法第四十六条等资格者中途盲哑疯癫应否停止当选案 316
解释自治人员如遇有瞽目之人取得资格在先而失明在后情事应如何处理案 316
解释监督自治职员发生困难案 317
解释区民代表会第一次如何召集案 317
解释市参议昌选举疑义案 317
解释市组织法与市参议会组织法互异各点案 318
解释曾受刑事处分未经褫夺公权者能否享有自治职员被选权案 318
解释择委乡镇长副发生疑义案 318
解释市参议员选出后第一次会如何召集案 319
解释区乡镇坊调解委员会对外行文用何程式又调解成立者依法分别报告应刊发钤记图记究由何处刊发用何式样案 319
解释关于坊调解委员区监察委员坊长及区民代表等均无候补委员副坊长及候补代表等之规定经交市自治筹备委员会核议应比照乡镇组织各设候补案 319
解释受县政府委任之乡镇长是否以行政官吏论关于行政官吏不得兼任事件应否同受限制案 319
解释人民请求调解事件有无一定程序案 320
解释区乡镇坊调解约定事项发生疑义案 320
解释乡镇监察委员能否被选为区调解委员案 320
解释乡镇选举经宣告无效后另选疑义一案关于补选时应如何办理案 321
解释甲镇已经宣誓登记之公民若迁至乙镇尚未居住一年或有住所达二年以上其公民资格是否存在案 321
解释各县当选闾邻长等应否发给证书案 321
解释乡长罢免后候选人资格及改选时应否停止当选疑义案 321
解释乡镇民大会开会顺序疑义关于第一次提出预决算案 322
解释小学校长能否兼任区调解委员案 322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乡镇长副及乡镇监察委员候选人之年龄最高限度案 322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第十一条被选资格发生疑义案 323
解释各市县区乡镇公所对于区域内高初各级小学校行文办法案 323
解释办理地方自治人员考核及奖惩暂行条例第七条与县组织法第三十四条歧异案 323
解释区调解委员会委员名额疑义案 323
解释乡镇自治施行法关于乡镇长本身事件监察委员延不召集临时会时应如何救济案 324
解释区乡镇调解委员会调解成立案件执行疑义案 324
解释乡镇监察委员会对于保卫团应否施行监察案 324
解释各级自治职员小学校长及党部职员是否公务员案 325
解释民选区坊长及区民代表等因死亡或因故去职时应如何补选案 325
解释民选区坊长因故辞职应向何机关提出案 326
解释工厂附设之工人宿舍应否编入闾邻案 326
解释坊选举坊民到会人数款义案 326
解释区助理员及委任区长是否可兼任人民团体职员应否受官吏服务规程之限制案 327
解释现任教职员是否停止当选区坊长及其他项自治职员案 327
解释区民代表罢免方式案 327
解释关于惩戒区长援用法律各疑义案 328
解释乡镇长副职权对内对外如何分别案 328
解释市组织法第六条条文案 328
解释市参议会开会期限案 329
解释现任律师能否充当区调解委员案 329
解释区自治施行法第六条第七项疑义不识文字能否为区长及区监察委员之候选人案 329
解释乡镇调解委员任期一案 329
解释各县区公所与公安分局划定事权办法与刑事诉讼法抵触案 330
解释区助理员是否受区自治施行法第二十九条之限制又曾任区长或保卫团分队长公安局局员巡官等是否合于上法第六条第三项以委任官论又曾任区助理员一年以上者是否有上法第六条第七项候选人之资格案 330
解释关于各区区坊长对于厉行清洁奉行不力及因其他情事分别依法惩戒案 331
解释自治法令疑义四项案 331
解释乡镇选法规疑义案 332
解释区民代表住所迁移未出区界外时应否改选抑可援照市参议员选例办理案 332
解释关于寄住公共处所内各公民之公民权及关于副坊长各问题案 332
解释地方自治指导纲领指导程序第四项条文疑义案 333
诉愿法解释例 334
解释外国女子因婚姻取得中国国籍倘其婚姻宣告无效应认为自始即未取得中国国籍案 342
解释华侨娶外国女子为妻请求入籍疑义案 342
解释比籍女子因婚姻问题取得中国国籍疑义 343
县市自治经费调查表 344
省自治经费调查表 344
市自治经费调查表 344
各省民政厅暨直辖机关工作人员年报表 344
各省民政厅暨直辖机关组织概况年报表 344
第五类 警政 345
矿业警察规程(附图) 345
警察奖章条例 349
制造及颁发警察奖章办法(附奖章图式) 353
警察队旗式 354
警械使用条例 355
内政部长指挥宪兵执行行政警察职务规则 355
检察官指挥司法警察证暂行细则 356
拘留所规则 357
附各级警察机关拘留各项簿册格式 361
各省市县公安局概况调查表 368
户籍法 369
兵役法 387
宪兵令 388
附宪兵司令部编制表 390
宪兵服务规程 394
宪警服务互应遵守规则 398
普通考试警察行政考试及格人员练习规则 398
附普通考试警察行政考试及格人员练习进度表 399
修正警官高等学校规程 400
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毕业学员分发实习章程 402
警官高等学校毕业学员分发实习纲要 404
警官高等学校考试委员会章程 404
修正警官学校章程 406
修正警士教练所章程 408
电影检查委员会组织章程 410
电影检查委员会办事细则 410
电影片制作公司及贸易公司登记暂行规则 414
电影片预行登记办法 414
电影检查委员会检查证发给规则 415
各地教育机关会同警察机关稽查电影办法 416
电影片准演期满复检规则 417
县保卫团旗式 418
颁发县保卫团剿赤奖状规则(附表式及办法) 419
赣闽湘鄂县保卫团剿赤阵亡员丁旌表及遗族优待办法(附表) 425
航空器件输入条例 427
国民政府军用运输护照规则施行细则第三第六两条修正条文 429
修正禁烟法第十一条条文 431
修正内政部编审委员会章程 431
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 432
取缔军警政机关部队及所属人员强用电流规则 434
取缔不良小报暂行办法 435
解释查验外人入境护照规则及施行细则案 437
警政类 附载 437
关于警察服章应照章徵税案 437
解释公安人员犯罪能否适用海陆空军审判法案 438
解释同乡会及学友会案 438
第六类 土地 439
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法 439
修正导淮委员会组织法 440
河套宁夏垦殖调查团组织章程 442
内政部土地法规委员会章程 443
修正内政部华北水利委员会章程第五条条文 443
测量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 444
省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组织章程 445
修正度量衡法施行细则 446
修正水陆地图审查条例 455
修正水陆地图审查条例施行细则 456
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规则 456
废田还湖案议定办法 457
附解释废田还湖办法内议定江海沙滩暂行停止处分疑义案 458
全国气象观测实施规程 458
温度雨量观测法 473
沿河地方官协助河务考成章程 482
清理荒地暂行办法 483
督垦原则 484
奖励辅助移垦原则 485
各省市公路用地征免赋税章程 486
铁路用地征免赋税章程 487
修正农业推广规程 487
征工兴办水利办法 492
兴办水利奖励条例 493
兴办水利给奖章程 494
土地类 附载 499
解释内地外国教会租用土地房屋暂行章程第六条疑义案 499
解释土地征收法第二十四条疑义案 499
解释土地征收法第四十四条疑义案 499
第七类 礼俗 501
颁给勋章条例 501
褒扬条例施行细则(附证明书式样) 502
内政 教育部代印国民历办法 504
禁正蓄奴养婢办法 504
人民捐资救国奖励办法 505
附奖励证书及奖章式样 506
各公署卫士服装条例(附图) 507
修正国葬先哲逝世日纪念典礼条例 509
公务人员服用国货办法 509
烈士附祠办法 510
寺庙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实施办法 510
各机关学校租借北平坛庙办法 512
内政部清理部管地产修复坛庙古迹章程 513
内政部北平地产清理处组织规程 515
修正内政部北平坛庙管理所规则 516
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组织条例 517
内政 教育 实业部接收东陵委员会组织章程 518
指导整理北平市文化委员会简章 519
故宫博物院组织法 520
中华民国故宫博物院理事会条例 522
礼俗类 附载 525
监督寺庙条例解释例 525
解释寺庙登记条例疑义案 530
解释未成年僧道承继疑义案 530
解释本国人组织真耶苏教会可认为本国宗教团体并得租购土地建筑会堂疑义案 531
解释理教会不属宗教团体疑义案 531
第八类 统计 533
统计法 533
全国警察机关概况查报规则及表式 536
地方行政机关统计组织暂行规则 539
全国内政统计查报通则 540
内政部统计司与各署司联络办法 547
第九类 杂录 549
总理纪念周条例 549
立法程序纲领 550
法规制定标准法 550
法律施行日期条例 551
修正考试法 552
法律施行到达日期表 552
修正考试法施行细则 554
考试覆核条例 556
第一届高等考试及格人员任用规程 558
第一届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分发规程 559
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分发规程 560
修正高等考试普通行政人员考试条例 562
修正普通考试行政人员考试条例 563
修正普通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条例 565
修正普通考试卫生行政人员考试条例 566
修正高等考试统计人员考试条例 567
修正普通考试建设人员考试条例 568
修正高等考试会计人员考试条例 569
预算章程 571
修正办理预算收支分类标准 579
规定行政年度案 587
解释政务官事务官界限案 587
人民越级呈诉处理办法 588
人民呈诉案件批示办法 588
划一本部通行文件办法 589
内政部财务委员会组织章程 589
内政部各司室联合会规则 590
内政部聘任专门委员简章 590
内政部科员办事员研究工作分配办法 591
内政研究会简章 591
修正内政公报条例 593
内政部图书馆借书暂行规则 594
内政部图书馆阅览室暂行简则 595
内政部图书馆书库暂行规则 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