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须知 1
第一章 总论 1
第一节 训政之意义 1
第二节 区长与训政之关系 1
第二章 各项自治法规 3
第一节 县组织法 3
第三节 区自治施行法规 15
第四节 乡镇自治施行法 28
第三章 区长之奉委接收与交代 49
第一节 奉委 49
第二节 接收前后 50
第三节 交代与卸任 52
第四章 区长之修养 55
第一节 导言 55
第二节 思想方面 55
第三节 精神方面 56
第五节 态度方面 57
第四节 行动方面 57
第六节 学识方面 58
第七节 工作方面 59
第八节 体格方面 60
第九节 心性与道德方面 61
第十节 生活与兴趣方面 61
第十一节 结论 62
第一目 调查户口须知 65
第一节 户籍 65
第五章 区自治主要事务 65
第二目 办理人事登记须知 71
第二节 土地 83
第一目 整理土地之必要 83
第二目 整理土地之程序 86
第三节 交通 87
第一目 道路交通 87
第二目 河道交通 89
第三目 有线电交通 90
第四目 无线电交通 93
第四节 教育 97
第一目 训政时期之地方自治与教育 97
第二目 训政时期之教育政策 97
第三目 区长与教育权限之划分 102
第四目 区长与教育行政之关系 103
第五节 公安 106
第一目 自治行政在国家行政上之地位 106
第二目 公安行政在国家行政上之地位 107
第三目 自治行政与公安行政之关系 108
第四目 自治行政与公安行政之界限 109
第五目 自治行政专管之公安事项 110
第六目 附录 111
第六节 卫生 112
第一目 社会卫生状态 112
第二目 社会卫生方法 113
第三目 区内之清洁 115
第四目 预防疾病 116
第六目 区民之饮食物 117
第五目 妇婴卫生 117
第八目 儿童青年之保护 119
第七目 交通卫生 119
第七节 水利 120
第一目 水利之意义 120
第二目 治河防海之理论与方法 121
第三目 沟洫治导之程序 122
第四目 办理区水利事业应注意之点 122
第五目 其他 123
第一目 农业基本常识及方法 124
第八节 农业 124
第二目 江苏农业上之实际问题 128
第三目 结论 134
第九节 合作社 134
第一目 真正合作社之意义 134
第二目 组织各种合作社之步骤 136
第三目 指导各种合作社之方法 140
第四目 信用合作社之经营 143
第五目 消费合作社之经营 147
第六目 运销合作社之经营 151
第十节 救济 158
第一目 救济之意义 159
第二目 救济之类别 160
第三目 救济之方法 161
第四目 救济事业工作人员应具之精神 163
第五目 附录 163
第十一节 财政 191
第二目 实际处理财务之方法及划分之时期 192
第一目 原则上应有之认识 192
第六章 区长与党部之关系 201
第一节 区公所与区党部系统上之分际 201
第二节 区公所与区党部关于地方事业之互助办法 201
第七章 区长与民众团体之关系 207
第一节 组织民众之意义 207
第二节 民众组织之方法 207
第三节 民众组织之运用 207
第二目 对农民团体之责任 208
第四节 区长与民众团体之关系 208
第一目 对一般民众团体之关系 208
第三目 对工人团体之责任 209
第四目 对商民团体之责任 209
第五目 对青年团体之责任 210
第六目 区长对妇女团体的责任 210
第八章 区长与社会问题 213
第一节 社会及社会问题之意义 213
第一目 社会之意义 213
第二目 社会问题之意义 213
第二节 狭义之社会问题与广义之社会问题 213
第一目 狭义之社会问题 214
第二目 广义之社会问题 214
第三节 中国社会问题发生之原因 214
第一目 文化的原因 215
第二目 心理的原因 215
第四节 中国目前主要之社会问题 216
第一目 人口问题 216
第三目 经济的原因 216
第二目 农民问题 217
第三目 产业劳动者问题 221
第四目 手工工人问题 222
第五目 商业店伙问题 222
第六目 失业问题 223
第七目 都市问题 223
第八目 妇女问题 223
第一目 历史的方法 224
第五节 研究社会问题之方法 224
第二目 调查的方法 225
第三目 统计的方法 226
第四目 研究社会问题之程序 227
第六节 区长对于社会问题应负之责任 227
第一目 研究 228
第二目 宣传 228
第三目 推行中央法令 229
第四目 努力地方自治事业 229
第一目 江苏省完成县组织法实施程序 231
第九章 附载 231
第一节 江苏省地方自治各项暂行法规 231
第二目 江苏省县长训练区长方案 233
第三目 江苏省区及乡镇自治事项临时办法 236
第四目 江苏省区及乡镇自治事项临时办法实施细目 238
第五目 江苏省区公所办事细则* 251
第六目 江苏省区务会议议事通则 255
第七目 江苏省区长训练所章程 258
第八目 江苏省区长训练课程纲要 261
第九目 江苏省各县乡镇长副训练所简章 341
第十目 江苏省各县乡镇长训练课程纲要 342
第二节 江苏省地方自治各项政令摘要 357
第一目 通令各县将旧有市乡行政局结束克日成立区公所遵照规定办法分配区长开始训导毋得迟疑留恋由 357
第二目 通令各县长颁发区公所每旬工作报告表暨行文暂行办法及程式七纸由 359
第三目 通令各县长现在各县行政工作应集中于地方自治由 370
第四目 代电各县长区及乡镇自治事项临时办法实施细目第三十七条第四款现充小学教员之规定着即取销仰遵照办理由 371
第五目 通令各县县长务必恪遵前颁区及乡镇自治事项临时办法及实施细目应办事项迅速办理具报 372
第六目 奉省政府训令饬将各区及乡镇区域从速划定呈候核转由 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