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配套规定》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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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国法制出版社社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4
  • ISBN:7801823966
  • 页数:169 页
图书介绍: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了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1.采用便携本的形式;2.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3.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4.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5.定价统一为10元。<

一、主体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立法目的】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第三条 【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2

第四条 【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2

第五条 【承包权的主体及承包权的保护】 2

第六条 【男女平等】 2

第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第八条 【土地资源的保护】 2

第九条 【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2

第十条 【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

第十一条 【管理的指导部门和管理部门】 2

第二章 家庭承包 2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第十二条 【发包主体】 2

第十三条 【发包方的权利】 3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义务】 3

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的资格】 3

第十六条 【承包方的权利】 3

第十七条 【承包方的义务】 3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3

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的原则】 3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的程序】 4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4

第二十条 【承包期限】 4

第二十一条 【承包合同】 4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的生效】 4

第二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的颁发】 4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的稳定性】 4

第二十五条 【严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4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交回和收回】 4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承包地的调整】 5

第二十八条 【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的土地】 5

第二十九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处理】 5

第三十条 【妇女婚姻关系的变动对土地承包的影响】 5

第三十一条 【承包收益和林地承包权的继承】 5

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5

第三十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5

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 5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 6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的义务】 6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及其归属】 6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6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登记】 6

第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 6

第四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 6

第四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7

第四十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入股】 7

第四十三条 【承包方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补偿】 7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7

第四十四条 【本章规定的适用范围】 7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时承包合同的签订】 7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的承包经营方式】 7

第四十七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7

第四十八条 【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程序】 7

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

第五十条 【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8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8

第五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解决方式】 8

第五十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 8

第五十三条 【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8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的民事责任】 8

第五十五条 【无效的承包合同约定】 8

第五十六条 【违约责任】 8

第五十七条 【无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8

第五十八条 【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处理】 9

第五十九条 【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法律责任】 9

第六十条 【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或者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法律责任】 9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9

第五章 附则 9

第六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继续有效】 9

第六十三条 【机动地的预留】 9

第六十四条 【实施办法的制定】 9

第六十五条 【施行时间】 9

二、配套规定 10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录) 1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 12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意见的通知 16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 19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68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92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102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121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13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138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