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1
概述 8
第一章 机构 人事 14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4
第二节 人事更迭 16
第二章 劳动就业 22
第一节 招工 22
一、旧时招工 22
二、农村招工 22
三、招收城镇待业人员 23
四、招收临时工和亦工亦农工 23
五、临时工转正 25
六、招收合同制工人 25
七、其它 26
一、安置复员退伍军人 27
第二节 安置 27
二、安置技校毕业生 28
三、自然减员子女补充 28
四、落实政策收回人员及子女补充 29
第三章 劳动力管理 41
第一节 用工制度的改革 41
第二节 定员定额 42
第三节 劳动纪律 44
第四节 工资基金管理 46
第五节 职工调动 61
第六节 劳动服务公司 66
第七节 劳力外援 66
一、支前 66
二、支边 67
三、援外 67
四、支援国防建设 69
第一节 工资制度 71
一、雇佣工资 71
二、供给制 71
第四章 工资待遇 71
三、包干制 74
四、工资分制 74
五、货币工资制 79
第二节 工资改革 84
一、1955年改革 84
二、1956年改革 84
三、1985年改革 87
第三节 工资调整 100
一、1959年调整 100
二、1963年调整 102
三、1971年调整 102
五、1978年调整 103
四、1977年调整 103
六、1979年调整 104
七、1982年调整 104
八、1983年调整 105
九、1984年调整 106
第四节 工资形式 110
一、计件工资 110
二、计时工资 110
三、奖励工资 110
四、附加工资 111
五、浮动工资 111
六、津贴制度 111
第五节 其它工资 113
一、学徒工待遇 113
三、中专毕业生的待遇 115
四、技校毕业生的待遇 115
二、熟练工待遇 115
五、复员退伍军人的待遇 117
六、亦工亦农工的待遇 118
七、合同制工人的待遇 119
八、临时工的待遇 120
九、探亲假待遇 121
十、病假待遇 121
十一、节假日、请假、旷工的工资 125
第六节 职工调动工作的工资处理 126
第七节 工资水平 128
第五章 保险 福利 133
第一节 劳动保险 133
一、生育待遇 133
二、养老待遇 133
三、负伤残废待遇 134
四、疾病、非因工负伤残废待遇 135
六、临时工、合同工及试用人员的劳动保险 136
五、死亡待遇 136
七、亦工亦农工的保险待遇 137
八、优异劳动保险待遇 138
九、合同制工人的保险待遇 139
十、精减退职安置老、弱、病、残的待遇 141
十一、退休待遇 143
第二节 工龄计算 146
第三节 职工福利 153
一、福利补贴 154
二、福利事业 156
第六章 劳动保护 157
第一节 安全生产的监察 157
一、监督检查 157
二、“安全月”活动 160
三、事故 162
二、工人保健食品待遇 167
第二节 防护用品与保健食品 167
一、工人的防护用品 167
第三节 女工保护 174
第四节 工业卫生 175
第五节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186
第七章 技术培训 198
第一节 业务干部培训 198
第二节 特殊工种培训 199
一、司炉工培训 199
二、电焊工培训 199
三、水处理培训 200
第三节 职工培训 202
一、技术培训 202
二、文化补课 204
一、改革与演变 209
二、师徒合同 209
第四节 徒工培训 209
三、考核与转正定级 212
第五节 技工学校招生 213
第八章 知识青年工作 214
第一节 布点与安置 214
第二节 知识青年教育 221
第三节 经费管理 224
第四节 就业 226
附录 228
一、海阳县劳动局岗位责任制 228
二、海阳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劳动局、财政局《关于交纳合同制工人社会保险基金意见的报告》 239
三、1979—1985年劳动局模范先进人物谱 242
四、海阳县职工先进人物谱 243
五、关于安全使用石油液化气罐的通知 245
六、安全谚语 247
后记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