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绪论 3
第一章 民法的意义与性质 3
第二章 民法与私法 7
第一节 民法制定、民商合一与特别民法 7
第二节 民法的编制体例 8
第三节 体系构成 11
第三章 民法的法源及民法的解释适用 13
第一节 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方法 13
第二节 民法的法源 14
第三节 民法的解释适用 17
第四章 台湾社会变迁、民法基本原则及私法秩序的发展 26
第一节 民法与台湾社会变迁 26
第二节 民法与“宪法” 27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29
第四节 私法秩序的变动与维护 30
第二编 民法总则 35
第一章 绪说 35
第一节 民法总则的构成 35
第二节 权利体系 37
第二章 人:权利主体 45
第一节 自然人 45
第一款 自然人的能力 46
第二款 人格的保护 53
第三款 住所与居所 54
第四款 〔例题5〕解说 56
第二节 法人 57
第一款 法人制度 57
第二款 社团法人 64
第三款 财团法人 68
第一节 概说 69
第三章 权利客体 69
第二节 物的概念、种类及物权标的物特定原则 70
第三节 物的成分: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 73
第四节 主物与从物 74
第五节 物的孳息: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75
第四章 权利变动 77
第一节 权利得丧变更与法律事实 77
第二节 私法自治与法律行为制度 81
第一款 私法自治 81
第二款 法律行为的概念及要件 82
第三款 法律行为的种类 85
第四款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民法上的任督二脉 88
第三节 法律行为内容的限制 91
第一款 概说 91
第二款 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强制或禁止规定 92
第三款 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95
第四款 暴利行为 97
第五款 第七一条、第七二条及第七四条的适用关系 98
第四节 法律行为的方式 99
第一款 要式行为 99
第二款 约定方式 100
第五节 行为能力 101
第一款 行为能力制度的功能 101
第二款 完全行为能力人 102
第三款 无行为能力人 103
第四款 限制行为能力人 103
第六节 意思表示 106
第一款 意思表示的意义,表示方法及生效 106
第二款 意思表示的瑕疵 111
第七节 条件与期限 122
第一款 概说 123
第二款 条件 124
第三款 期限 126
第八节 代理 126
第一款 代理制度的功能及法律结构 126
第二款 代理的要件及法律效果 130
第三款 无权代理 136
第九节 法律行为的效力 139
第一款 控制法律行为效力的三种机制 139
第二款 法律行为之无效 140
第三款 法律行为之撤销 141
第四款 法律行为之效力未定 142
第五章 期日与期间 145
第一款 消灭时效与除斥期间 147
第六章 消灭时效 147
第二款 消灭时效的客体 149
第三款 消灭时效的期间及其起算 150
第四款 消灭时效中断与消灭时效不完成 152
第五款 消灭时效完成的效力 154
第六款 时效的动态过程 155
第七章 权利的行使 157
第一节 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157
第二节 权利的自力救济 158
第三编 债(一):债之通则 163
第一章 债编的体系构成及债之关系 163
第一节 民法债编的体系构成 163
第二节 债之关系 164
第一款 债之意义 164
第二款 债权的性质:相对性、平等原则 166
第三款 债权的实现及自然债务 168
第五款 债之关系上的义务群 169
第四款 债务与责任 169
第二章 债之发生 173
第一节 概说 173
第二节 契约 174
第一款 契约的意义、成立、生效及悬赏广告 174
第二款 缔约上过失 181
第三款 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神圣 183
第四款 契约神圣与情事变更原则 190
第三节 无因管理 192
第一款 无因管理制度的功能及成立要件 192
第二款 正当的无因管理与不当的无因管理 193
第三款 不真正无因管理 195
第四款 无因管理的体系构成:〔例题39〕解说 196
第一款 不当得利的意义、功能及体系构成 197
第四节 不当得利 197
第二款 不当得利请求权的发生 198
第三款 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效力 201
第四款 〔例题42〕解说 204
第五节 侵权行为 205
第一款 侵权行为及侵权行为法 205
第二款 一般侵权行为 206
第三款 特殊侵权行为 219
第四款 侵权行为的效力 227
第五款 侵权行为法的发展 227
第六节 债权请求权的竞合:擅行出版他人的写真集 228
第三章 债之标的 230
第一节 种类之债 230
第三节 利息之债 231
第二节 货币之债 231
第四节 选择之债与任意之债 232
第五节 损害赔偿之债 234
第一款 发生原因,社会经济意义及损害的分类 235
第二款 损害赔偿的方法 237
第三款 损害赔偿的范围 244
第四章 债之效力 251
第一节 行使债权、履行债务 251
第二节 债务不履行 252
第一款 规范模式及适用范围 252
第二款 债务不履行的归责事由 253
第三款 给付不能 259
第四款 迟延:债务人给付迟延及债权人受领迟延 265
第五款 不完全给付 270
第六款 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272
第三节 债权的保全 275
第一款 债权人的代位权 275
第二款 债权人的撤销权 276
第四节 契约的效力 278
第一款 契约的确保 279
第二款 契约的解除及终止 281
第三款 双务契约的同时履行抗辩 284
第四款 涉他契约,第三人利益契约 285
第五章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290
第一节 可分之债 290
第二节 连带之债 291
第三节 不可分之债 296
第六章 债之移转 298
第一节 债权让与 298
第二节 债务承担 303
第三节 并存的债务承担 305
第七章 债之消灭 307
第一节 债之消灭的意义、原因及效力 307
第二节 清偿 307
第三节 提存 312
第四节 抵销 313
第五节 免除 314
第六节 混同 315
第四编 债(二):各种之债 319
第一章 总说 319
第一节 各种之债(契约)及其社会机能 319
第二节 契约的类型分析 320
第一款 典型契约与非典型契约 321
第二款 要式契约与不要式契约 323
第四款 要因契约与不要因契约 324
第三款 诺成契约与要物契约 324
第五款 一方负担契约与双方负担契约 325
第六款 有偿契约与无偿契约 326
第七款 一时的契约与继续性契约 327
第八款 预约与本约 328
第九款 主契约与从契约 329
第十款 生前契约与死因契约 330
第十一款 契约类型的归纳 330
第三节 多层次的法律适用关系 331
第二章 让与财产权的契约 334
第一节 买卖 335
第一款 概说:买卖契约体系的规范体系 335
第二款 买卖契约的意义及成立 336
第三款 出卖人的义务 338
第四款 买受人的义务 354
第五款 特种买卖 355
第二节 互易 360
第三节 赠与 361
第一款 赠与的意义性质及法律规范的特色 362
第二款 赠与的成立及任意撤销 362
第三款 赠与人的给付义务及其责任的减轻 363
第四款 赠与人受契约拘束的缓和 364
第五款 特种赠与 365
第三章 以物供他人使用或收益的契约 367
第一节 租赁 368
第一款 租赁的意义、成立及期限 368
第二款 租赁对出租人的效力 371
第三款 租赁对承租人的效力 375
第四款 承租人对出租入及第三人的法律地位 378
第五款 租赁债务的担保 380
第六款 租赁的消灭 381
第七款 特种租赁 384
第二节 使用借贷 386
第一款 使用借贷的意义 386
第二款 使用借贷的效力 387
第三款 使用借贷的消灭及借用物的返还 388
第三节 消费借贷 389
第一款 消费借贷的意义 390
第二款 消费借贷的成立 391
第三款 消费借贷的效力 392
第四章 劳务及工作给付契约 393
第一节 劳务给付契约的典型契约化 393
第一款 雇佣契约与劳动契约 394
第二节 雇佣 394
第二款 雇佣契约的效力 395
第三款 雇佣的消灭 397
第三节 承揽 398
第一款 承揽的意义 398
第二款 承揽对承揽人的效力 399
第三款 承揽对定作人的效力 404
第四款 承揽人的法定抵押权 405
第五款 制造物供给契约 406
第六款 承揽的消灭 406
第四节 旅游 407
第一款 旅游契约的典型化 407
第二款 旅游契约的成立 408
第三款 旅游契约的效力 409
第五节 委任 413
第四款 旅游契约的消灭 413
第一款 委任的意义、成立及性质 414
第二款 委任对受任人的效力 416
第三款 委任对委任人的效力 419
第四款 委任的消灭及其效力 421
第五款 委任、承揽与雇佣的区别 422
第六节 寄托 423
第一款 一般寄托 423
第二款 消费寄托 426
第三款 混藏寄托 428
第四款 法定寄托 429
第五章 具共同团体性的契约 432
第一节 合伙 432
第一款 合伙的意义、性质及法律结构 433
第二款 合伙财产 435
第三款 合伙的效力 437
第四款 退伙及入伙 439
第五款 合伙的解散及清算 441
第二节 隐名合伙 442
第三节 合会 443
第一款 合会的意义及成立 444
第二款 标会 447
第三款 权利义务的移转、会员退会及会份的转让 448
第四款 倒会的善后 449
第六章 债权的有价证券化 451
第一节 指示证券 451
第一款 指示证券的意义、发行及法律性质 452
第二款 指示证券的效力 453
第三款 指示证券的消灭 456
第一款 无记名证券的意义、经济功能及特色 457
第二节 无记名证券 457
第二款 无记名证券的发行 458
第三款 无记名证券的流通 459
第四款 无记名证券的给付 460
第五款 无记名证券的丧失 461
第七章 承担风险契约 463
第一节 终身定期金 463
第二节 和解 465
第一款 和解的意义、成立及性质 465
第二款 和解的效力 466
第三款 和解的撤销 468
第四款 民事诉讼法上的和解 468
第三节 保证 469
第一款 保证的意义、性质及成立 469
第二款 保证债务的范围 471
第三款 保证人对债权人得主张的权利 472
第四款 保证人对主债务人得主张的权利 474
第五款 保证的消灭 475
第六款 特种保证 476
第四节 人事保证 477
第一款 人事保证的意义 477
第二款 人事保证的风险及保证人的保护 479
第三款 人事保证契约的消灭 480
第五编 物权 483
第一章 总论 483
第一节 物权法的体系与原则 483
第一款 民法物权编与特别法 483
第二款 物权关系上的私法与公法 483
第四款 物权法与“宪法” 484
第三款 物权法上的强行规定、任意规定 484
第五款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485
第二节 物权通论 487
第一款 物权的意义 487
第二款 物权的种类:物权法定原则 489
第三款 物权的类型体系 490
第四款 物权的客体 491
第五款 物权的效力 492
第六款 物权的保护 495
第三节 物权法的发展 496
第一款 一项重要的统计资料 496
第二款 台湾社会变迁与物权法的修正 497
第二章 物权变动 498
第一节 规范模式及我现行法上的制度 498
第一款 物权变动的态样 498
第二款 现行法上的规范模式 499
第三款 物权行为 501
第二节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502
第一款 依法律行为而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502
第二款 非基于法律行为而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503
第三款 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 505
第三节 动产物权变动 506
第一款 依法律行为而生的动产物权变动 506
第二款 非依法律行为而生的动产物权变动 509
第四节 综合体系构成 509
第三章 所有权 512
第一节 所有权的意义、性质、权能及限制 512
第一款 所有权的意义 512
第二款 所有权的性质 513
第三款 所有权的权能 513
第四款 所有权的限制 514
第二节 基于所有权而生的请求权 515
第一款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515
第二款 所有权妨害除去请求权 519
第三款 所有权妨害防止请求权 520
第三节 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的时效取得 520
第一款 时效取得制度的意义、性质和功能 521
第二款 动产所有权的时效取得 522
第三款 不动产所有权的时效取得 523
第四款 其他财产权(尤其是地上权)的时效取得 525
第四节 不动产所有权的范围及相邻关系 526
第一款 土地所有权的范围 526
第二款 不动产相邻关系 527
第五节 动产所有权 532
第三款 遗失物的拾得 533
第二款 先占 533
第一款 动产物权善意取得 533
第四款 埋藏物的发现 534
第五款 添附 535
第六节 共有 538
第一款 分别共有 538
第二款 公同共有 548
第三款 准共有 551
第四章 用益物权 552
第一节 概说 552
第二节 地上权 555
第一款 地上权的意义和机能 555
第二款 地上权的效力 556
第三款 地上权的消灭及其法律效果 558
第一款 永佃权的社会机能及消逝 559
第三节 永佃权 559
第二款 永佃权概述 560
第四节 地役权 561
第一款 地役权的意义及机能 562
第二款 地役权的种类及特性 563
第三款 地役权的效力 565
第四款 地役权的消灭 566
第五节 典权 566
第一款 一个传统物权的兴起与式微 566
第二款 典权概述 567
第五章 担保物权 572
第一节 概说 572
第二节 抵押权 573
第一款 抵押权的意义及取得 573
第二款 抵押权的特性及其效力范围 575
第三款 抵押权对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效力 577
第四款 抵押权的实行 578
第五款 抵押权的消灭 582
第六款 特殊抵押权 582
第三节 质权 585
第一款 动产质权 585
第二款 权利质权 589
第四节 留置权 592
第六章 占有 597
第一节 占有的意义及社会功能 597
第一款 占有的意义 597
第二款 占有的法律性质及占有制度的社会功能 599
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及占有状态 599
第一款 占有的分类 600
第二款 占有状态的推定及变更 604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及消灭 605
第三款 占有的合并与分离 605
第一款 直接占有 606
第二款 间接占有 607
第四节 占有的效力 607
第一款 占有权利的推定 608
第二款 动产物权善意取得 608
第三款 占有人与回复请求人的权利义务 612
第四款 占有的保护 614
第五节 准占有 617
第六编 亲属 621
第一章 概说 621
第一节 亲属法的制定及发展 621
第一款 亲属法的制定及修正 621
第二款 亲属法的发展 622
第二节 亲属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具体化 623
第三节 亲属法上身份行为的特质与民法总则规定的适用 624
第四节 身份行为的要式性 625
第二章 亲属关系 627
第一节 亲属的种类、亲系及亲等 627
第一款 亲属的种类 627
第二款 亲系及辈分 628
第三款 亲等 629
第二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及消灭 631
第三节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632
第三章 婚约 633
第一节 婚约的意义、成立 633
第二节 婚约的效力 634
第三节 解除婚约 635
第四节 礼物返还 636
第一款 结婚与婚姻关系 638
第四章 结婚 638
第一节 结婚的意义及要件 638
第二款 结婚的要件及效力 639
第二节 结婚的普通效力 643
第三节 夫妻财产制 646
第一款 夫妻财产制的意义、发展与立法原则 646
第二款 夫妻财产制的通则 647
第三款 法定财产制 650
第四款 约定财产制 658
第四节 离婚 661
第一款 两愿离婚 661
第二款 裁判离婚 663
第三款 离婚的效力 666
第二节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671
第一节 概说 671
第五章 父母子女 671
第一款 婚生子女 672
第二款 非婚生子女 673
第三节 收养 676
第一款 收养的意义及社会机能 676
第二款 收养的成立 677
第三款 收养的效力 681
第四款 收养的终止 681
第四节 父母子女问的权利义务 682
第一款 子女对父母的关系 682
第二款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 683
第六章 监护 685
第一节 未成年人的监护 685
第二节 禁治产人的监护 689
第一节 概说 691
第七章 扶养 691
第二节 扶养义务的范围及扶养的顺序 692
第三节 扶养义务的发生及扶养的方法 694
第八章 家、亲属会议 696
第一节 概说 696
第二节 家 697
第三节 亲属会议 698
第七编 继承 703
第一章 继承法的“宪法”基础及结构原则 703
第一节 继承、私有财产及“宪法” 703
第二节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704
第二章 遗产继承人 706
第一节 法定继承人、应继份及继承权的丧失 706
第一款 法定继承人及应继份 706
第二款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709
第三款 代位继承 710
第二节 继承回复请求权 712
第三章 遗产的继承 714
第一节 继承的效力 714
第二节 共同继承与遗产分割 716
第一款 共同继承 716
第二款 遗产分割 717
第三节 限定继承 722
第一款 限定继承的意义 722
第二款 限定继承的要件 722
第三款 限定继承的效力 723
第四节 抛弃继承 725
第一款 抛弃继承的意义及性质 725
第二款 抛弃继承的程序及效力 726
第五节 无人承认的继承 728
第四章 遗嘱 732
第一节 遗嘱制度 732
第二节 遗嘱的意义及遗嘱的内容 733
第三节 遗嘱能力及遗嘱生效 733
第四节 遗嘱的方式、撤回及执行 734
第一款 遗嘱的方式 734
第二款 遗嘱的撤回 736
第三款 遗嘱的执行 737
第五节 遗赠与特留份 739
第一款 遗赠 739
第二款 特留份 741
第五章 继承法的体系构成及实例解说 745
第一节 继承法的体系构成 745
第二节 实例解说 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