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9
第二节 沿革 65
第一节 位置 65
第一编 行政区域 65
第一章 建置沿革 65
第一节 境域 67
第二章 境域区划 67
第二节 区划 68
第二节 乡镇 70
第一节 市(县)城 70
第三章 城镇村庄 70
第三节 村庄 75
第一节 地质 91
第一章 地质地貌 91
第二编 自然地理 91
第二章 山脉 92
第二节 地貌 92
第三章 河流 94
第二节 淄河 95
第一节 汶河 95
第三节 泉水 96
第一节 光照 97
第四章 气候 97
第二节 气温 100
第四节 降水 101
第三节 地温 101
第七节 霜期 102
第六节 湿度 102
第五节 季风 102
第一节 土壤类型和分布 103
第五章 土壤植被 103
第八节 冻土 103
第三节 植被 106
第二节 土壤阻碍因素 106
第二节 水资源 108
第一节 土地资源 108
第六章 自然资源 108
第三节 矿藏资源 109
第四节 生物资源 110
第五节 景观资源 111
第一节 旱灾 112
第七章 自然灾害 112
第二节 水灾 113
第三节 风灾 115
第四节 雹灾 116
第五节 虫灾、鼠害及其他病害 117
第六节 霜冻及异常气候 119
第一章 人口规模 123
第三编 人口 123
第一节 民族构成 126
第二章 人口构成 126
第二节 文化构成 127
第三节 年龄构成 129
第四节 职业构成 138
第一节 自然变动 141
第三章 人口变动 141
第二节 机械变动 142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43
第四章 计划生育 143
第二节 政策措施 144
第三节 婚姻与生育状况 146
第五章 姓氏 147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莱芜地方组织 151
第四编 政党 151
第一节 组织建设 153
第二节 思想建设 163
第三节 纪律检查 166
第四节 统一战线 167
第五节 历次(届)代表大会 171
第二节 主要活动 175
第一节 组织机构及党员 175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莱芜地方组织 175
第三节 工会 181
第二节 职工救国会 181
第五编 团体 181
第一章 工人团体 181
第一节 同业工会 181
第一节 农民协会 186
第二章 农民团体 186
第二节 农救会 187
第一节 共产主义青年团莱芜地方组织 188
第三章 青年团体 188
第三节 贫下中农协会 188
第二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莱芜地方组织 191
第二节 妇女联合会 192
第一节 妇女抗日救国会 192
第四章 妇女团体 192
第三节 重要活动 193
第一节 童子军 194
第五章 儿童团体 194
第三节 少先队 195
第二节 儿童团 195
第二节 工商业联合会 196
第一节 商会 196
第六章 工商团体 196
第二节 自然科学专门学会 197
第一节 综合机构 197
第三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197
第七章 科学技术协会 197
第三节 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 199
第二节 青年救国团体 199
第三节 重要活动 199
第八章 其他团体 199
第一节 动员民众抗敌委员会 199
第六节 红十字会 200
第五节 中苏友好协会 200
第四节 各界建设联合会 200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205
第一章 权力机关 205
第六编 政权 205
第二节 县(市)人民代表大会 206
第三节 县(市)人大常委会 211
第一节 县公署 213
第二章 行政机关 213
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 214
第三节 县(市)人民政府 216
第二节 参议会 223
第一节 议参事会 223
第三章 议政机关 223
第三节 政协委员会 224
第一节 机构 229
第一章 公安 229
第七编 司法 229
第二节 户政 230
第三节 消防 231
第四节 镇压反革命 232
第五节 治安管理 235
第七节 看守所 237
第六节 公安武装 237
第二节 刑事检察 238
第一节 机构 238
第二章 检察 238
第四节 法纪检察 241
第三节 经济检察 241
第五节 监所检察 242
第八节 打击经济犯罪 243
第七节 林业检察 243
第六节 控申检察 243
第一节 机构 244
第三章 审判 244
第二节 刑事审判 245
第三节 民事审判 246
第四节 经济审判 248
第三节 律师 249
第二节 民事调解 249
第四章 司法行政 249
第一节 机构 249
第五节 法制宣传 250
第四节 公证 250
第三节 人民政府民政机构 255
第二节 民国县政府民政机构 255
第八编 民政 255
第一章 机构 255
第一节 清末户房 255
第五节 信访机构 256
第六节 安置机构 256
第四节 选举机构 256
第二节 民选 257
第一节 推选 257
第七节 救灾救济机构 257
第二章 基层政权选举 257
第三章 优抚 258
第三节 普选 258
第一节 优待 259
第二节 抚恤 260
第四节 扶优 264
第三节 补助 264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265
第四章 安置 265
第五节 烈士褒扬 265
第二节 病残军人安置 266
第四节 灾民安置 267
第三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267
第一节 救济 268
第五章 救济救灾 268
第二节 救灾 269
第一节 敬老院 271
第六章 社会福利 271
第五节 其他福利设施 272
第四节 社会福利工厂 272
第二节 五保户 272
第三节 盲聋哑学校 272
第一节 县(市)委(政府)信访 273
第七章 信访 273
第三节 民政信访 274
第二节 政法信访 274
第二节 登记数量 275
第一节 登记方式 275
第八章 婚姻登记 275
第二节 地方备战机构 279
第一节 军事行政机构 279
第九编 军事 279
第一章 机构 279
第一节 民国县政府地方武装 280
第二章 地方武装 280
第二节 人民地方部队 281
第三节 民兵 282
第四节 其他武装 285
第二节 北洋政府军 286
第一节 清军 286
第三章 驻军 286
第四节 人民军队 287
第三节 国民党政府军 287
第二节 民国前期兵事 289
第一节 清末兵事 289
第四章 兵事 289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兵事 290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兵事 295
第一节 战役经过 296
第五章 莱芜战役 296
第二节 人民备战支前 301
第六章 罪行录 304
第二节 军阀罪行 305
第一节 土匪罪行 305
第四节 日伪军罪行 306
第三节 国民党反动派罪行 306
第二节 支前 307
第一节 参军 307
第七章 军政、军民关系 307
第三节 拥军优属 308
第四节 拥政爱民 309
第八章 地方备战 310
第三节 防空措施 311
第二节 训练设施 311
第一节 备战设施 311
第一节 募兵 抽丁 抓丁 312
第九章 兵役 312
第三节 义务兵和预备役 313
第二节 志愿兵 313
第二章 劳动就业与职工 317
第二节 人事管理机构 317
第十编 劳动人事 317
第一章 机构 317
第一节 劳动管理机构 317
第一节 就业方式 319
第二节 用工制度 321
第三节 职工状况 324
第一节 清末官员 327
第三章 职官 327
第四节 职工管理 327
第一节 干部状况 328
第四章 干部 328
第二节 民国公职人员 328
第二节 干部管理 336
第一节 工资 341
第五章 工资福利 341
第二节 奖金 346
第四节 福利 348
第三节 津贴 348
第四节 离、退休(职)待遇 350
第三节 伤残待遇 350
第六章 劳动保险 350
第一节 疾病医疗待遇 350
第二节 生育待遇 350
第七章 劳动保护 352
第五节 死亡处理 352
第二节 女工劳动保护 353
第一节 事故预防 353
第三节 职业病防护 354
第一节 土地改革 357
第一章 经济制度变革 357
第十一编 经济综述与管理 357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 362
第三节 经济体制改革 368
第一节 国民经济几项主要指标 370
第二章 国民经济概况 370
第二节 国民经济几个主要比例 373
第三节 人民生活 383
第一节 国民经济计划管理 387
第三章 国民经济管理 387
第三节 工商行政管理 389
第二节 国民经济统计 389
第四节 物价管理 396
第五节 国民经济审计监督 412
第六节 经济技术协作 413
第一节 行政机构 417
第一章 机构 417
第十二编 农业 417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418
第一节 农田面积 419
第二章 农田 419
第二节 农田建设 420
第二节 区划布局 421
第一节 资源调查 421
第三章 农业区划 421
第一节 作物结构与分布 422
第四章 作物 422
第二节 作物产量 424
第一节 种子引进与推广 428
第五章 种子 428
第二节 种子繁育 430
第一节 动力机具 431
第六章 农机具 431
第二节 被动机具 432
第二节 肥料来源 434
第一节 肥料种类 434
第七章 肥料 434
第一节 作物熟制 435
第八章 耕作制度 435
第三节 施肥方法 435
第二节 间作套种 436
第三节 轮作换茬 437
第一节 病虫测报 438
第九章 作物保护 438
第四节 土壤耕作 438
第三节 其他灾害防治 439
第二节 病虫害防治 439
第四节 植物检疫 440
第一节 作物播种 441
第十章 种植管理 441
第三节 田间管理 442
第二节 作物密度 442
第一节 生产经营 443
第十一章 良种场 443
第二节 良种繁殖与示范 444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448
第一节 行政机构 448
第十三编 林业 448
第一章 机构 448
第二节 有林面积 449
第一节 宜林面积 449
第二章 林地 449
第一节 防护林 450
第三章 林种 450
第三节 林木覆盖率 450
第三节 经济林 451
第二节 用材林 451
第四节 其他 452
第一节 育苗 455
第四章 造林 455
第二节 国营林场 456
第三节 集体林场 458
第四节 四旁绿化 459
第二节 病虫害防治 460
第一节 林木管理 460
第五章 护林 460
第四节 防火防盗 461
第三节 林木检疫 461
第一节 干果 462
第六章 果品 462
第二节 水果 465
第一节 行政机构 470
第一章 机构 470
第十四编 水利 470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471
第一节 水库 472
第二章 防洪蓄水 472
第二节 塘坝 479
第一节 引水 481
第三章 灌溉 481
第三节 扬水站 483
第二节 井灌 483
第四节 喷灌 484
第五节 灌溉机具 486
第一节 排水 487
第四章 治涝 487
第二节 治河 488
第一节 水土流失状况 489
第五章 水土保持 489
第二节 供水措施 490
第一节 缺水状况 490
第二节 水土保持措施 490
第六章 山区吃水 490
第七章 重大事故 493
第一节 行政机构 497
第一章 机构 497
第十五编 饲养业 497
第一节 家畜 498
第二章 家畜家禽饲养 498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498
第二节 家禽 500
第一节 蚕 501
第三章 小动物饲养 501
第三节 其他 503
第二节 兔 503
第一节 水面 504
第四章 水产养殖 504
第二节 养鱼 505
第三节 其他养殖 506
第二节 精饲料 507
第一节 饲草 507
第五章 饲草饲料 507
第四节 配合饲料 508
第三节 工业副产品饲料 508
第二节 防治措施 509
第一节 疫病种类 509
第六章 疫病防治 509
第一节 地质勘探管理机构 513
第二节 煤炭开采管理机构 513
第十六编 地质勘探与采掘工业 513
第一章 机构 513
第四节 自来水与其他开采业管理机构 514
第三节 铁矿石开采管理机构 514
第一节 煤田勘探 515
第二章 地质勘探 515
第三节 水文地质勘探 516
第二节 铁矿矿床勘探 516
第一节 煤田 517
第三章 煤炭开采 517
第二节 煤炭开发 519
第三节 煤质管理与煤炭流向 526
第四节 安全生产与职工福利 527
第一节 矿床 529
第四章 铁矿石开采 529
第二节 开采 530
第三节 蛭石开采 535
第二节 石英石开采 535
第三节 矿石洗选 535
第五章 建筑材料与其他矿开采 535
第一节 石灰石开采 535
第一节 水资源 536
第六章 自来水开采 536
第四节 花岗石开采 536
第五节 河沙与其他矿开采 536
第二节 开采 537
第一节 省属企业 542
第一章 企业 542
第十七编 金属冶炼与压延工业 542
第三节 县(市)属企业 543
第二节 地(市)属企业 543
第一节 炼铁设备 544
第二章 炼铁 544
第二节 烧结与球团生产 545
第三节 生铁生产 547
第一节 电炉炼钢 549
第三章 炼钢 549
第四章 金属压延加工 551
第二节 转炉炼钢 551
第一节 轧钢 552
第二节 锻钢 556
第三节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557
第一节 行政机构 561
第一章 机构 561
第十八编 制造工业 561
第二节 企业机构 562
第二节 食用植物油加工 565
第一节 粮食加工 565
第二章 食品制造业 565
第三节 糕点糖果制造 566
第五节 调味品制造 567
第四节 屠宰与肉类加工 567
第一节 酿酒 568
第三章 饮料制造业 568
第一节 缫丝 569
第四章 纺织业 569
第二节 其他饮料制造 569
第二节 棉织 571
第一节 服装 572
第五章 服装与制鞋业 572
第三节 化纤 572
第四节 针织品 572
第六章 家具制造业 573
第二节 制鞋 573
第一节 造纸 574
第七章 造纸、印刷与工艺美术品制造业 574
第三节 工艺美术品 575
第二节 印刷 575
第一节 发电 576
第八章 电力生产与供应业 576
第二节 供电 577
第二节 蜂窝煤 580
第一节 炼焦 580
第九章 炼焦与煤制品业 580
第二节 化肥 581
第一节 硫酸 581
第十章 化学工业 581
第三节 电池 582
第二节 塑料制品 583
第一节 轮胎翻新与修理 583
第十一章 橡胶与塑料制造业 583
第三节 砖瓦 584
第二节 水泥制品 584
第十二章 建筑材料制造业 584
第一节 水泥 584
第一节 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586
第十三章 机械制造业 586
第二节 金属加工机械与锻压毛坯制造 587
第三节 农业机械制造 588
第一节 汽车制造 591
第十四章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与修理业 591
第四节 通用设备与零部件制造 591
第三节 机车修理 592
第二节 汽车修理 592
第二节 交换设备制造 593
第一节 电子设备制造 593
第十五章 电子与通讯设备制造业 593
第一节 交通管理机构 597
第一章 机构 597
第十九编 交通运输业 597
第二节 运输管理机构 598
第二节 公路 599
第一节 官道 599
第二章 道路 599
第四节 桥涵隧道 604
第三节 铁路 604
第一节 运输工具 609
第三章 运输 609
第二节 运输业务 612
第一节 公路交通监理 616
第四章 交通安全 616
第二节 铁路安全管理 617
第一章 机构 621
第二十编 邮电业 621
第一节 邮政网路 623
第二章 邮政 623
第二节 投递方式 624
第三节 邮政业务 627
第一节 报路与设备 628
第三章 电报 628
第二节 电报投递 629
第一节 长途电话 630
第四章 电话 630
第二节 市内电话 631
第三节 农村电话 633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637
第一节 行政机构 637
第二十一编 城乡建设与房地产管理 637
第一章 机构 637
第一节 建筑队伍 638
第二章 建筑业 638
第三节 建筑设计 640
第二节 建筑设备 640
第四节 工程质量管理 641
第六节 设备安装 642
第五节 抗震加固 642
第一节 道路街巷 643
第三章 城区建设 643
第二节 公共建筑 645
第三节 民房建筑 648
第四节 供水 649
第六节 交通 650
第五节 供电 650
第八节 绿化美化 651
第七节 环境卫生 651
第一节 村镇建设规划 652
第四章 村镇建设 652
第二节 乡镇驻地建设 653
第三节 农村住房建设 662
第二节 拆迁安置补偿 668
第一节 房屋管理 668
第五章 房地产管理 668
第三节 土地管理与征用 670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673
第一章 机构 673
第二十二编 商业服务业 673
第二节 企业经营机构 675
第二章 社会商品零售业 680
第一节 粮油零售 682
第二节 副食品零售 685
第五节 日用杂品零售 687
第四节 百货零售 687
第三节 纺织品零售 687
第七节 五金、交电、化工零售 688
第六节 煤炭、石油零售 688
第十一节 农机、化肥、农药零售 689
第十节 机电零售 689
第八节 木材零售 689
第九节 钢材零售 689
第十四节 建材零售 690
第十三节 图书零售 690
第十二节 医药零售 690
第一节 饮食业 695
第三章 饮食服务业 695
第二节 服务业 696
第一节 粮油收购 697
第四章 农副产品收购业 697
第三节 蔬菜、果品收购 700
第二节 畜、禽、蛋收购 700
第五节 中药材收购 701
第四节 棉、麻收购 701
第七节 废旧物资收购 702
第六节 毛皮收购 702
第二节 集市贸易 704
第一节 集市分布与日期 704
第五章 集市贸易 704
第三节 物资交流会 705
第六章 对外贸易 706
第一节 粮油仓储调运 708
第七章 仓储调运 708
第三节 物资仓储调运 712
第二节 商业仓储调运 712
第四节 其他农副产品仓储调运 714
第二节 企事业机构 718
第一节 行政机构 718
第二十三编 乡镇企业 718
第一章 机构 718
第二章 所有制结构 719
第三章 行业结构 721
第一节 农业企业 722
第二节 工业企业 723
第三节 交通运输业 730
第四节 建筑业 731
第五节 商业服务业 732
第一节 主管部门管理 733
第四章 经营管理 733
第二节 企业内部管理 734
第二节 税务管理机构 737
第一节 财政管理机构 737
第二十四编 财政税务 737
第一章 机构 737
第一节 财政收入 738
第二章 财政 738
第二节 财政支出 739
第一节 田赋 741
第三章 农业税 741
第二节 给养 742
第三节 征实 743
第四章 工商税 745
第一节 流转税 746
第二节 财产税 749
第三节 特定行为税 750
第一章 机构 755
第二十五编 金融保险业 755
第一节 金属币 759
第二章 货币 759
第二节 纸币 760
第三节 金银收兑 762
第三节 农业信贷 764
第二节 利债 764
第三章 信贷 764
第一节 典当 764
第四节 工商信贷 766
第五节 基建拨款 767
第四章 存款 771
第一节 企业存款 771
第六节 其他贷款 771
第三节 现金管理与工资基金监督 772
第二节 农业存款 772
第一节 汇兑 773
第六章 结算 773
第五章 储蓄 773
第一节 定期储蓄 773
第二节 活期储蓄 773
第三节 有奖储蓄 773
第二节 财产保险 776
第一节 农业保险 776
第二节 侨汇 776
第七章 保险 776
第三节 人身保险 777
第二节 国库券 779
第一节 公债 779
第八章 债券 779
第一节 机构 783
第一章 教育行政 783
第二十六编 教育 783
第二节 管理体制 784
第三节 教育方针宗旨 785
第四节 教育经费 787
第五节 校舍设备 789
第六节 教职工 792
第一节 幼儿园 794
第二章 各级各类学校 794
第三节 学堂 小学 795
第二节 书院 义学 私塾 795
第四节 普通中学 799
第五节 师范学校 803
第六节 农业、职业、技术学校 804
第八节 成人学校 805
第七节 盲聋哑学校 805
第一节 课程设置 809
第三章 教学 考试 809
第二节 教学改革 811
第三节 考试 812
第二节 事业机构 817
第一节 行政机构 817
第二十七编 科学技术 817
第一章 机构 817
第一节 专业实验队伍 818
第二章 科技队伍 818
第二节 普及推广队伍 819
第一节 科技成果项目 820
第三章 科技成果 820
第二节 主要科技成果简介 823
第一节 科技宣传 824
第四章 科技普及 824
第二节 科技咨询 825
第四节 科技推广 826
第三节 科技情报 826
第五节 科技开发 827
第一节 观测 828
第六章 气象 828
第五章 地震 828
第一节 震史 828
第二节 预报 828
第三节 气象服务 829
第二节 预报 829
第二节 标准计量管理 830
第一节 度量衡器 830
第七章 标准计量 830
第三节 计量器具修造 832
第二节 环境保护 833
第一节 环境监测 833
第八章 环境保护 833
第九章 沼气 835
第二节 事业机构 839
第一节 行政机构 839
第二十八编 文化艺术 839
第一章 机构 839
第三节 主要文化设施 840
第二节 艺术特点 841
第一节 起源与演变 841
第二章 莱芜梆子 841
第三节 剧团 849
第四节 剧目 851
第一节 歌谣 852
第三章 民间文艺 852
第五节 杂技魔术 858
第四节 曲艺 858
第二节 吹打乐 858
第三节 舞蹈 858
第二节 作品 859
第一节 创作队伍 859
第四章 文艺创作 859
第二节 放映 860
第一节 发行 860
第五章 电影 860
第一节 展览 862
第六章 文化活动 862
第二节 会演调演 863
第一节 报刊 864
第七章 新闻 864
第三节 电视 865
第二节 广播 865
第一节 档案 866
第八章 档案图书 866
第三节 图书发行 867
第二节 藏书 867
第二节 中共党史资料 869
第一节 地方志 869
第四节 图书阅览 869
第九章 史志 869
第十章 文物 870
第四节 文史资料 870
第三节 地名 870
第一节 古遗址 871
第二节 古建筑 872
第五节 纪念地 873
第四节 造象石刻 873
第三节 古墓葬 873
第六节 馆藏文物 876
第十一章 著述要目 877
第一节 机构 883
第一章 卫生行政 883
第二十九编 卫生医药 883
第二节 卫生医药队伍 884
第三节 卫生事业经费 887
第四节 卫生医药设施 888
第二章 预防 保健 890
第一节 爱国卫生 891
第二节 卫生防疫 892
第三节 传染病防治 895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898
第五节 妇幼保健 899
第一节 医疗单位 900
第三章 医疗 900
第二节 医疗制度 902
第三节 医术 903
第一节 中药 907
第四章 医药 907
第三节 药政 908
第二节 西药 908
第二章 群众体育 913
第一章 机构 913
第三十编 体育 913
第二节 娱乐体育 914
第一节 保健体育 914
第一节 学前体育 918
第三章 学校体育 918
第四节 业余体校 919
第三节 中学体育 919
第二节 小学体育 919
第一节 运动会 920
第四章 体育比赛 920
第一节 场地 924
第五章 体育设施 924
第二节 体育表演 924
第二节 器材 925
第一节 语音 929
第一章 方言 929
第三十一编 风俗 929
第二节 词汇 933
第四节 谚语、俗语、歇后语 937
第三节 语法 937
第一节 节日习俗 942
第二章 习俗 942
第二节 礼仪习俗 945
第三节 家庭习俗 946
第四节 生活习俗 947
第五节 婚丧习俗 949
第六节 喜庆禁忌习俗 952
第七节 迷信习俗 953
第八节 时弊陋习 954
第九节 传统美德 955
第一章 人物传 961
第三十二编 人物 961
第一节 著名革命烈士简历 986
第二章 人物录 986
第二节 革命烈士名录 994
附录 1027
第一章 重要文献辑存 1027
莱芜县抗日战争时期工作情况总结(李力修) 1027
莱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组织人民代表活动的暂行意见 1043
莱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提案处理的暂行意见 1044
莱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部分生产大队自然村命名更名的通知 1045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专业户的若干规定 1049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 1052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的布告 1053
中共莱芜党史大事记座谈会纪要(中共莱芜市委党史征集研究委员会) 1054
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 1060
决议 1060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的试行规定 1061
莱芜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的试行办法 1063
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试行办法 1064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几项规定 1066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支援乡镇企业的补充规定 1067
中共莱芜市委、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村干部大力发展村办企业的试行办法 1072
莱芜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莱芜市人民政府依法治市总体方案》的决议 1073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治市的总体方案(草案) 1074
第二章 历届县志序言选 1077
嘉靖莱芜县志序(陈甘雨) 1077
重修莱芜县志序(吴来朝) 1078
莱芜县志序(张梅亭) 1078
续修莱芜县志序(亓因培) 1079
第三章 本次修志文件 1080
莱芜县人民政府关于征集县志资料的通告 1080
泰安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莱芜市志》定稿出版的批复 1081
《莱芜市志》行文规定(莱芜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1081
第四章 本次修志始末 1084
编后 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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