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立法宗旨】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第三条 【属地管辖权】 1
第四条 【适用原则】 2
第五条 【调解处理】 2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运用 2
第六条 【处罚种类】 2
第七条 【所得财物】 2
第八条 【赔偿或者负担】 2
第九条 【对未成年人的处罚】 2
第十条 【对精神病人的处罚】 2
第十一条 【不予处罚】 2
第十二条 【对醉酒的人的处罚】 2
第十三条 【合并执行】 2
第十四条 【分别处罚】 2
第十五条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处罚】 3
第十六条 【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3
第十七条 【从重处罚】 3
第十八条 【溯及力】 3
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 3
第十九条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3
第二十条 【妨害公共公安行为之一】 4
第二十一条 【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二】 4
第二十二条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 4
第二十三条 【侵犯公私财物行为】 5
第二十四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 5
第二十五条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二】 5
第二十六条 【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6
第二十七条 【违反交通管理行为之一】 6
第二十八条 【违反交通管理行为之二】 6
第二十九条 【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行为】 7
第三十条 【卖淫、嫖宿暗娼行为】 7
第三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 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壳行为】 7
第三十二条 【赌博行为 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行为】 7
第四章 裁决与执行 7
第三十三条 【裁决机关】 7
第三十四条 【处罚方式及处罚程序】 8
第三十五条 【拘留处罚】 8
第三十六条 【罚款处罚】 8
第三十七条 【没收财物处罚】 8
第三十八条 【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 9
第三十九条 【不服治安管理处罚裁决】 9
第四十条 【裁决的执行】 9
第四十一条 【执行本条例的要求】 9
第四十二条 【处罚错误】 9
第五章 附则 9
第四十三条 【以上、以下、以内】 9
第四十四条 【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办法】 9
第四十五条 【施行日期】 9
二、配套规定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0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2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9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52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55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60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65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69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7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79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84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 90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92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96
关于使用《治安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代收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答复 10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当事人不服治安管理处罚而提起的刑事自诉问题的批复 104
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 105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110
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115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118
公安派出所实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责任制暂行规定 121
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 123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126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128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场处罚有关问题的批复 131
客船治安管理规定 132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场处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134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场处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36
港口治安管理规定 137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140
公安部关于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42
公安部关于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几个问题的通知 147
公安部关于处理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 149
关于没收、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和使用工具的暂行规定 151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中担保人和保证金的暂行规定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