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要点导读 1
刑法历次修改条文对照表 9
第一编 总则 9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9
第二章 犯 罪 11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11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14
第三节 共同犯罪 15
第四节 单位犯罪 16
第三章 刑 罚 17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17
第二节 管 制 19
第三节 拘 役 20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0
第五节 死 刑 21
第六节 罚 金 23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24
第八节 没收财产 25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26
第一节 量 刑 26
第二节 累 犯 27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28
第四节 数罪并罚 29
第五节 缓刑 31
第六节 减刑 34
第七节 假释 35
第八节 时 效 37
第五章 其他规定 38
第二编分则 41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41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45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59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59
第二节 走私罪 64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70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80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101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109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117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120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27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42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49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149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167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175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178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181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85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89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95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198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200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205
第九章 渎职罪 215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224
附则 232
附录 23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12月29日) 2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25日) 2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8月31日) 2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 2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 2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2月28日) 2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 2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 2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2月25日) 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 27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节选)(2009年6月27日) 28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节选)(2009年8月27日) 287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节选)(2007年12月29日) 28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4月29日) 28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2001年8月31日) 29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 29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4月28日) 29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年8月29日) 29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 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28日) 29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2004年12月29日) 29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 29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2005年12月29日) 29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29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30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3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 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