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本理论 1
第一节 债之关系的结构分析 1
第一款 债之意义及发生原因 1
第一项 债之意义 2
第二项 狭义债之关系及广义债之关系 5
第三项 债之发生原因 7
第二款 债权的性质及相对性 9
第一项 债权的性质 9
第二项 债权的相对性 12
第一目 债权相对性的意义及债权平等原则 12
第二目 债权相对性及物权绝对性的实例解说 15
第三项 债权的物权化 21
第四项 债之涉他关系 23
第三款 债权的实现与自然债务 24
第一项 债权的实现 25
第二项 不完全债权 28
第三项 自然债务 31
第四项 例题解说 34
第四款 债务与责任 35
第一项 债务与责任的意义及发展 36
第二项 责任类型 38
第三项 债权保全与担保制度 39
第四项 债权的交易性 43
第五款 债之关系上的义务群 43
第一项 给付义务 44
第二项 附随义务 49
第三项 先契约义务与后契约义务 56
第四项 不真正义务 59
第五项 债之关系上义务的体系构成 62
第六款 债之关系之有机体性及程序性 63
第二节 债法的体系、任务与发展 69
第一款 债法的编制体系 69
第二款 民法债编与民商合一 74
第一项 债法的社会任务 75
第三款 债法的社会任务与发展趋势 75
第二项 债法与特别法 77
第四款 民法债编修正 78
第二章 债之发生:契约 88
第一节 契约与契约法 88
第二节 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 91
第一款 概说 91
第二款 强制缔约 95
第三款 劳动关系的规范:雇佣契约、劳动契约与团体协约 100
第四款 定型化契约 106
第一项 问题及规范 107
第二项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适用 110
第三项 消费者保护法对定型化契约的规范 113
第四项 新增订第二四七条之一规定的解释适用 126
第三节 债权契约的意义、类型及结构 129
第一款 债权契约的意义及其在法律行为体系上的地位 129
第二款 典型契约与非典型契约 135
第三款 要式契约与不要式契约—增订第一六六条之一规定— 145
第四款 诺成契约与要物契约 155
第五款 要因契约与不要因契约 159
第六款 一时的契约与继续性契约(继续性债之关系) 164
第七款 有偿契约与无偿契约 174
第八款 一方负担契约与双方负担契约 182
第九款 预约与本约 185
第十款 综合整理 190
第一款 请求权基础的体系构成 192
第四节 契约的缔约 192
第二款 要约 196
第一项 要约的概念 196
第二项 要约的成立、生效与撤回 202
第三项 要约的效力:要约拘束力 205
第四项 要约的消灭 216
第三款 承诺 222
第四款 意思实现 228
第五款 交错要约 234
第六款 合意与不合意 237
第五节 契约的效力、好意施惠关系与事实上的契约关系 244
第一款 契约之拘束力与契约之效力 244
第二款 “最高法院”所创设“一般契约之效力”的存废 248
第三款 契约与“好意施惠关系” 252
第四款 “事实上契约关系”的兴衰 260
第六节 契约的解释及契约漏洞的填补兼论契约法律人的教育 266
第一款 契约的解释 266
第二款 契约漏洞的填补 276
第三款 契约法律人 284
第七节 缔约上过失 290
第一款 问题的提出及Jhering(耶林)的culpa in contrahendo理论 291
第一项 问题的提出 291
第二项 Jhering(耶林)的发现 292
第三项 culpa in contrahendo的发展 294
第二款 民法债编修正前的缔约上过失制度 295
第三款 债编修正增订第二四五条之一:一个具有争议的规定 297
第一项 具有特色的缔约上过失制度 297
第二项 第二四五条之一规定的再构成—规范功能、法律性质及适用范围— 302
第三项 构成要件 306
第四项 法律效果 314
第五项 消灭时效与举证责任 317
第四款 缔约上过失制度的结构分析 319
第八节 悬赏广告 321
第一款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与民法修正 321
第二款 悬赏广告契约的成立及法律效果 328
第三款 悬赏广告的撤回 334
第四款 优等悬赏广告 338
第五款 实例解说 341
第三章 代理权之授予及意定代理 344
第一节 代理制度 344
第一款 概说 344
第二款 代理的意义、要件及效果 346
第三款 代理与使者、代表、占有辅助人、债务履行辅助人—民法上的归属规范— 351
第四款 思考方法与例题解说 356
第一款 代理权授予的法律性质 359
第二节 意定代理权与代理权的授予 359
第二款 代理权授予的方式 361
第三款 代理权授予行为的瑕疵 363
第四款 代理权授予行为的独立性及无因性 366
第五款 代理权之授予是否为债之发生原因? 371
第三节 意定代理权的种类、范围、限制及消灭 373
第四节 无权代理 381
第一款 无权代理的意义及要件 381
第二款 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 385
第三款 无权代理规定的类推适用 394
第五节 表见代理 399
第一款 代理权继续存在的表见代理—第一○七条的解释适用— 400
第二款 授予代理权的表见代理 407
第一项 以自己行为表示以代理权授予他人的表见代理 408
第二项 知他人表示为其代理人而不为反对之表示 411
第三款 表见代理的结构分析 412
第一节 利益衡量与体系构成 415
第四章 无因管理 415
第一款 概说 416
第二款 真正无因管理与不真正无因管理 417
第三款 真正无因管理的类型构成 418
第二节 无因管理的成立 424
第三节 正当的无因管理(适法的无因管理) 433
第一款 构成要件 434
第二款 法律效果 438
第三款 例题解说 445
第四节 不当的无因管理(不适法的无因管理) 447
第一款 构成要件 448
第二款 法律效果 449
第三款 例题解说 452
第五节 不真正无因管理 453
第一款 误信管理 454
第二款 不法管理 455
第六节 无因管理之承认 457
主要参考书目 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