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上编 16
第一章 地方立法概要 16
第一节 地方立法的内涵和作用 16
第二节 地方立法权限 23
第三节 地方立法基本原则 26
第四节 地方立法程序 34
第二章 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39
第一节 编制规划和计划的意义、原则和要求 39
第二节 规划和计划的立项论证 46
第三节 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调整和监督 52
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起草 56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起草机制 56
第二节 提高法规起草质量 63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 67
第一节 法规案的提出 67
第二节 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69
第三节 统一审议 71
第四节 常委会审议 79
第五节 代表大会审议 84
第六节 法规案的表决 88
第七节 法规的公布 91
第八节 法规的宣传 92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清理、修改和废止 98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清理 98
第二节 地方性法规修改和废止 103
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 109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解释的必要性、原则和范围 109
第二节 地方性法规解释程序 117
第三节 地方性法规解释方法 120
第四节 应用解释、法规询问答复、地方性法规的修改 124
第七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 128
第一节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内涵和意义 128
第二节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 134
第三节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要求 138
第四节 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批准程序 143
第五节 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批准工作机制 146
第六节 广东推进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实践 148
第八章 经济特区立法 152
第一节 经济特区立法概述 152
第二节 广东经济特区立法实践 157
第三节 经济特区立法工作的完善 163
第九章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169
第一节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概述 169
第二节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原则 173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程序 175
第四节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机制 179
下编 184
第十章 地方立法调研 184
第一节 立法调研的意义 184
第二节 立法调研的组织 186
第三节 立法调研的成果运用 194
第十一章 地方立法论证 197
第一节 地方立法论证概述 197
第二节 地方立法论证的方式和程序 208
第十二章 地方立法听证 213
第一节 地方立法听证概述 213
第二节 地方立法听证原则 217
第三节 地方立法听证的事项、方式和主体 220
第四节 地方立法听证程序 227
第十三章 地方立法评估 231
第一节 地方立法评估概述 231
第二节 表决前评估 235
第三节 立法后评估 239
第四节 评估成果的形成与应用 243
第十四章 代表主体作用和社会参与 249
第一节 代表主体作用 249
第二节 立法协商 256
第三节 地方立法咨询服务基地 261
第四节 专家参与 267
第五节 公众参与 271
第六节 基层立法联系点 276
第十五章 地方立法技术 279
第一节 立法技术概述 279
第二节 地方立法体例 282
第三节 地方立法结构 284
第四节 地方立法语言 293
第十六章 地方立法理论建设与人才培养 301
第一节 地方立法理论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301
第二节 地方立法理论建设与人才培养的要求 304
第三节 广东地方立法理论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实践 308
附编 318
一、立法实例 318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318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319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320
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 322
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323
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324
广东省信访条例 326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328
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 330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 331
二、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目录 333
编后 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