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况 1
第一节 建置 1
一、地理位置 1
二、建置沿革 1
三、区划变动 3
四、县城 6
五、乡镇 8
第二节 地理环境 13
一、地质地貌 13
二、山脉 15
三、河流 21
四、气候 25
五、土壤与植被 28
六、自然资源 31
七、自然灾害 35
第三节 人口 38
一、人口规模 38
二、人口变动 39
三、人口构成 39
第二章 经济 43
第一节 农业 43
一、土地所有制 44
二、生产条件 47
三、种植区划 48
四、种植业 49
五、林业 54
六、果业 58
七、养殖业 60
八、淡水养鱼 63
九、家庭副业 64
第二节 水利 67
一、河道治理 67
二、农田水利 70
三、水利设施 72
四、综合利用 74
一、所有制 76
第三节 工业 76
二、重工业 80
三、轻工业 85
四、石墨开采 94
第四节 商业 97
一、所有制 97
二、商品购销 99
三、物资经营 100
四、粮油购销 102
五、饮食服务业 106
六、集市贸易 108
七、对外贸易 110
第五节 财税金融 112
一、财政 112
二、税务 114
三、金融 116
四、保险 120
第六节 交通 121
一、公路交通 121
二、铁路交通 124
三、民间运输工具 126
第七节 邮电 127
一、邮政 127
二、电信 129
第八节 城乡建设 131
一、城区建设 131
二、房地产 137
三、镇村建设 138
四、建筑组织 139
第九节 环境保护 141
一、环境污染 141
二、环境监测 143
三、环境治理 144
第十节 综合经济管理 147
一、计划、统计、审计、计量 147
二、物价管理 149
三、工商行政管理 151
第三章 政治 153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莱西县地方组织 153
一、建立和发展 153
二、代表大会 158
三、重要活动 162
四、党员 169
第二节 中国国民党莱西县地方组织 177
一、组织机构 177
二、活动情况 178
一、职工团体 181
第三节 社会团体 181
二、农民团体 183
三、妇女团体 184
四、青年团体 186
五、少年儿童团体 187
六、工商团体 188
第四节 政权、政协 190
一、清末和民国时期政权 190
二、人民权力机构 192
三、人民政府 195
四、政协 205
第五节 公安司法 208
一、公安 208
二、检察 216
三、审判 218
四、司法行政 220
第六节 民政 222
一、战时支前 222
二、优抚 223
三、安置 227
四、社会救济 229
五、社会福利 231
六、居民搬迁 232
七、婚丧管理 233
一、劳动就业 234
第七节 劳动、人事 234
二、劳动保护 236
三、劳动保险 237
四、工资 238
五、福利 240
六、奖金津贴 242
七、离退休 243
八、职工管理 244
九、干部管理 245
第八节 军事 248
一、兵役 248
二、地方武装 249
三、驻军 255
四、民兵 260
五、兵事 263
六、日伪军与国民党罪行 283
第四章 文化 289
第一节 科技 289
一、科技队伍 289
二、科技普及 291
三、科技成果 294
四、气象测报 295
五、能源利用 296
二、初等教育 298
一、私塾 298
第二节 教育 298
三、中等教育 301
四、成人教育 305
五、教师队伍 307
六、教育经费 308
第三节 文学艺术 311
一、戏剧 311
二、电影 313
三、图书档案 314
四、文艺创作 315
五、群众艺术 318
一、馆藏文物 325
第四节 文物名胜 325
二、古遗址 326
三、革命文物 333
四、旅游景点 338
第五节 诗文辑录 341
一、回忆录 341
二、诗歌 376
三、民歌 377
第六节 体育 382
一、体育设施 382
二、体育运动项目 383
四、农民体育 386
三、职工体育 386
五、学校体育 387
六、人才培养 388
七、体育竞赛 389
八、运动会 391
第七节 广播电视 392
一、广播 392
二、电视 393
第八节 医疗卫生 395
一、医疗 395
二、医药 397
三、预防保健 399
一、婚姻 402
第五章 社会 402
第一节 计划生育 402
二、晚婚 403
三、节育 404
第二节 宗教 406
一、道教 406
二、佛教 406
三、天主教 407
四、基督教 407
第三节 风俗 409
一、节日风俗 409
二、生活习俗 411
三、礼仪习俗 415
第四节 方言 420
一、语法 420
二、词汇 422
三、俗语、谚语 426
四、歇后语 428
人物 430
大事年表 460
经济发展表 481
社会文化发展表 483
莱西市新旧行政区划对照表 485
后记 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