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考试及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 1
第一节 外语等级考试 1
一、语种设置及考试时间 1
二、考试等级和适用范围 1
目录 1
三、报考条件和有效成绩 2
四、免试规定 3
五、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简介 4
六、有关政策的解释 4
二、考试时间及有效成绩 6
三、考试范围 6
第二节 计算机考试有关内容及要求 6
一、内容设置及组织方式 6
四、免试规定 7
五、有关政策解释 9
第三节 继续教育 10
一、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 10
二、与职评挂钩的继续教育学时折算 10
三、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方式 11
一、参评学历 13
第二章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13
第一节 基本参评条件 13
二、参评资历 18
第二节 破格评审 20
一、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评审条件 20
二、其它规定 22
第三节 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23
一、工程系列评审条件 23
二、档案系列评审条件 26
三、中专教师系列评审条件 29
四、技工教师系列评审条件 31
五、中学教师系列评审条件 34
六、小学教师系列评审条件 37
七、幼儿教师系列评审条件 38
八、艺术系列评审条件 39
九、新闻系列评审条件 41
十、经济系列评审条件 44
十一、会计系列评审条件 45
十二、统计系列评审条件 47
十三、审计系列评审条件 48
十四、卫生系列评审条件 49
十五、出版系列评审条件 51
十六、翻译系列评审条件 52
十七、铁路公安系统评审条件 54
第四节 评审范围及定职定级 55
一、评审范围 55
二、定职定级 57
第三章 适用于铁路工程专业的评审条件 59
第一节 适用范围 59
一、铁道运输专业 59
四、铁道工务专业 60
三、铁道车辆专业 60
二、铁道机务专业 60
五、铁道电务专业 61
六、铁道建筑专业 61
第二节 铁路工程高级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62
第三节 铁路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62
一、专业理论知识方面的要求 62
二、在工作经历和能力方面的要求 63
三、业绩与成果方面的要求 65
第四节 铁路工程中级技术资格申报条件 67
二、各专业理论知识的具体要求 68
第五节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68
一、专业理论知识方面的要求 68
第六节 工作经历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71
一、必备条件 72
二、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72
三、评审工程师在业绩与成果方面的要求 73
第七节 有关政策的解释 75
一、评选范围 78
二、评选条件 78
第一节 提高工资待遇高级工程师 78
第四章 正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条件 78
三、铁路局推荐条件 79
四、考核推荐及审批权限 80
五、享受待遇 80
六、呈报材料 80
第二节 主任医(药、护、技)师 81
一、评审条件 81
二、评审推荐 81
三、评审材料 82
四、破格条件 82
第三节 有关政策的解释 84
第五章 关于资格考试 85
第一节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86
第二节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87
一、执业资格考试的种类 88
二、执业资格考试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区别 88
第三节 审计专业资格考试 89
一、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 89
二、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 94
三、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及政策解释 96
四、审计推荐报铁道部参评条件 98
第四节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99
一、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 99
二、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101
三、铁道部及铁路局有关规定 102
第五节 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04
一、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104
二、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105
三、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08
四、铁道部及铁路局有关规定 109
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111
第六节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11
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14
三、铁道部及铁路局有关规定 115
第七节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17
一、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117
二、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19
三、铁道部及铁路局有关规定 120
第八节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22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122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24
四、有关政策调整 125
三、铁道部及铁路局有关规定 125
第九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28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128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31
三、铁道部及铁路局有关规定 133
第十节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33
一、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133
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35
三、铁道部及铁路局有关规定 136
一、计算机资格(水平)考试的规定 137
第十一节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137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要求 140
三、铁道部有关规定 140
第十二节 有关政策解释 141
第六章 关于学历的规定 143
一、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 143
二、党校及专业证书 147
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148
一、通过“学历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151
第七章 学历查询 151
二、通过“学历查询报告查询系统”查询 152
第八章 其他有关政策 161
第一节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 161
一、填写证书的要求 161
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程序 162
第二节 评审费标准等事项的有关规定 163
一、评审费标准 163
二、关于专业证书 164
三、人事管理可纳入经济系列 164
五、委托评审 165
四、铁路知名专家的认定 165
六、路外调入 166
七、转系列评审 167
第九章 评审委员会 168
第一节 评审委员会组建 168
第二节 评审程序 171
第三节 工作准则 172
第十章 评审工作程序 175
第一节 工程系列高级资格评审工作程序 175
第二节 卫生、中专、中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程序 180
二、评审推荐程序 192
第三节 推荐报铁道部评审工作程序 192
一、推荐的系列专业 192
第四节 委托评审 196
一、评审权限 196
二、委托评审程序 197
附录1 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会议纪要 199
附录2 资格考试安排 200
附录3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申请名单 203
附录4 破格评审高级资格申请资格证书登记表 204
附录5 铁路专业相关中文期刊列表 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