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当代中国司法行政制度概述(代序) 1
第一章 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制 1
第一节 司法行政机关的历史发展 1
一、古代司法行政机关 1
二、清末与民国司法行政机关 3
三、新中国司法行政机关 6
第二节 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建与设置 8
一、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建 8
二、司法部的职责和机构 10
三、地方司法行政机关 14
一、司法行政计划与组织人事管理 16
第三节 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 16
二、司法行政计财装备管理 19
三、司法行政领导、思想政治工作与机关事务管理 21
第四节 司法行政法制与程序 25
一、司法行政法制 25
二、司法行政处罚与司法行政复议 26
三、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赔偿 29
第二章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34
第一节 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与服务 34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 34
二、司法行政队伍的法律服务与精神文明建设 36
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 38
四、司法行政系统表彰与处分 41
五、“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司法行政队伍 44
第二节 司法行政队伍廉政建设 47
一、司法行政系统的反腐败斗争 47
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与面临的问题 50
三、司法行政机关纪检监察 53
第三章 律师管理制度 55
第一节 律师制度的恢复发展 55
一、律师制度的恢复 55
二、律师制度的改革 57
三、《律师法》与律师制度的规范化 59
四、公司律师、公职律师与律师业面临的挑战 62
第二节 律师机构的设置与管理 64
一、律师机构形式 64
二、律师事务所的设立、终止与年检 67
三、律师管理体制 71
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 73
五、收费制度 76
第三节 律师的执业与权利义务 77
一、律师资格的考试考核与授予 77
二、律师执业证书的申领和注册 80
三、律师的种类和专业职务 82
四、律师的业务范围与培训 85
五、律师办案的权利与义务 87
第四节 律师的诉讼代理与辩护业务 91
一、民事诉讼代理 91
二、行政诉讼代理 95
三、刑事辩护 97
四、刑事诉讼中的代理 98
第五节 律师代理非讼与其他业务 101
一、法律顾问工作 101
二、非诉讼代理 103
三、专项法律服务 106
四、解答法律咨询与代写法律文书 108
第四章 公证管理制度 110
第一节 公证概述 110
一、公证制度的恢复 110
二、公证制度的发展与改革 112
三、公证的特征与原则 116
第二节 公证机构与公证人员 118
一、公证机构 118
二、公证人员 120
第三节 公证的管辖、程序与效力 123
一、管辖、当事人与公证人员回避 123
二、公证的一般程序 124
三、公证的特别程序 128
四、公证的效力 130
第四节 有关人身、财产与婚姻家庭关系的公证 132
一、有关人身状况的公证 132
二、有关婚姻家庭状况的公证 133
三、有关遗嘱与继承的公证 135
第五节 部分民事与经济事务公证 138
一、民事合同公证 138
二、经济合同公证 141
三、招标、投标、拍卖、开奖公证 144
四、公司事务与金融事务公证 146
第五章 基层司法行政制度、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 150
第一节 基层司法行政制度 150
一、司法所的设立与职能 150
二、司法所的建设 153
三、司法助理员 155
第二节 基层法律服务的发展与基本制度 157
一、基层法律服务的出现 157
二、法律服务所的设置与管理 159
三、乡镇法律服务工作者 160
四、基层法律服务面临的问题与改制 163
第三节 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业务 167
一、担任法律顾问 167
二、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169
三、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71
四、主持调解纠纷 173
五、解答法律询问与代写法律文书 175
六、协助办理公证与办理见证 177
第四节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与法律服务电话 179
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179
二、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182
第五节 人民调解工作基本制度 185
一、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185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 187
三、人民调解员 188
四、人民调解的管辖与程序 190
一、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193
第六节 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与规范 193
二、司法调解中心 196
三、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 199
第六章 法律教育、研究管理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2
第一节 专业法律教育 202
一、法律本科教育 202
二、法学研究生教育 205
三、法律专科与中专教育 207
第二节 成人与学校公共法律教育 210
一、党校与干校法律教育 210
二、函授、电大、业余法律教育与法律自学考试 212
三、学校公共法律教育 215
一、法学研究团体登记与体制 217
第三节 法学研究管理 217
二、法学研究方针与课题管理 220
三、优秀科研成果奖励 223
四、司法部司法人权研究中心 225
第四节 法律宣传普及 226
一、法律宣传的管理与方式 226
二、法律宣传媒体 229
三、第一、第二个普法五年活动 232
四、第三、第四个普法五年活动 235
五、青少年法制教育 237
第五节 依法治理活动 241
一、依法治理活动的展开 241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 244
一、法律援助活动 246
第七章 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司法鉴定与仲裁机构登记 246
第一节 法律援助基本规范 246
二、法律援助的性质与范围 249
三、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资金与方式 251
第二节 法律援助程序 255
一、法律援助的指派与申请 255
二、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实施与法律责任 257
第三节 国家司法考试管理 258
一、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 258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61
第四节 司法鉴定管理 262
一、司法鉴定工作的恢复发展 262
二、司法鉴定目标与机构管理 264
三、司法鉴定人的管理 267
第五节 仲裁机构登记管理 269
一、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实施 269
二、仲裁机构登记程序 271
第八章 监狱制度 273
第一节 监狱制度的发展与基本规定 273
一、“文化大革命”后的劳改与监狱 273
二、《监狱法》与监狱工作方针 275
三、监狱管理机构与监狱人民警察 277
四、监狱工作中的问题与监狱体制改革 280
第二节 监狱的安全防范与警戒 282
一、防范设施 282
二、安全警戒 284
第三节 入监、刑罚的执行与监狱秩序 286
一、入监制度 286
二、刑罚的执行 288
三、分押制度 289
四、分类管理 291
五、罪犯改造规范 293
六、罪犯通信与会见制度 295
七、日常考核与计分考核 296
八、监外执行与减刑、假释 299
第四节 罪犯的生活、教育与劳动规范 301
一、罪犯生活规范 301
二、教育与罪犯学习规范 304
三、罪犯的劳动与监狱生产规范 306
第五节 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 310
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标准与要求 310
二、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原则与申报程序 313
三、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创建活动 315
第六节 刑满人员的出监、安置帮教与罪犯社区矫正 316
一、出监 316
二、安置 318
三、帮教 319
四、罪犯的社区矫正 321
第九章 劳动教养制度 324
第一节 劳动教养基本制度与方针 324
一、劳动教养制度的恢复 324
二、劳动教养的体制、适用与方针 326
三、劳动教养场所与管理队伍 329
第二节 劳动教养的执行与管理 332
一、劳动教养的审查与收容 332
二、入所教育与分类分级管理 334
三、劳动教养人员的权利与会见、通信管理 335
四、劳动教养戒毒工作 337
五、劳动教养场所的警戒与安全管理 339
第三节 劳动教养人员的生活、劳动、教育规范与奖惩 341
一、生活卫生规范 341
二、劳动生产规范 342
三、教育规范 343
四、奖惩 346
一、现代化文明劳动教养管理所创建目标 348
第四节 现代化文明劳动教养所创建与解教安置工作 348
二、现代化文明劳动教养管理所考核评审程序 350
三、解教与出所教育 351
四、安置帮教工作 352
第十章 司法协助、对外司法交流与司法外事制度 355
第一节 司法协助与对外司法交流 355
一、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司法协助 355
二、与国外的司法交流 359
三、与国外的司法协助 362
第二节 司法外事工作制度 365
一、司法外事的指导思想、管理体制与审批权限 365
二、司法外事的审批程序与纪律监督 368
后记 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