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教育 9
第一章 官学书院私塾 9
第一节 官学 10
第二节 书院 11
第三节 私塾 15
第二章 幼儿教育 16
第一节 园所设置 17
第二节 保育与教育 18
第三节 管理体制 21
第四节 家园配合 23
第三章 普通小学教育 25
第一节 设置 26
第二节 教学 28
第三节 德育 31
第四节 体育卫生 34
第五节 美育 37
第六节 特殊教育 39
第七节 学校管理 41
第四章 普通中学教育 47
第一节 学校设置 48
第二节 教学 51
第三节 德育 55
第四节 体育卫生 57
第五节 美育 60
第六节 学校管理 62
第五章 普通高等教育 70
第一节 学校设置 70
第二节 学制专业 74
第六章 职业教育 78
第一节 中等专业(实业)学校 79
第二节 农业中学和半工半读学校 87
第三节 技工学校 93
第四节 职业中学 98
第五节 职业大学 109
第七章 成人教育 112
第一节 成人初等教育 114
第二节 成人中等文化教育 117
第三节 成人中等专业教育 121
第四节 成人高等教育 125
第五节 非学历教育 129
第八章 师范教育 133
第一节 中等师范教育 134
第二节 高等师范教育 142
第三节 师资培训 146
第九章 教育科研电化教育 151
第一节 教育科研 151
第二节 电化教育 159
第十章 教师 160
第一节 来源 161
第二节 学历职称 164
第三节 管理 165
第四节 待遇 169
第十一章 教育行政 178
第一节 机构 178
第二节 人事管理 180
第三节 教育督导 185
第四节 经费与设备 190
第二篇 科技 208
第一章 机构队伍 208
第一节 机构 208
第二节 队伍 220
第一节 科普宣传 223
第二章 科技普及 223
第二节 科技交流 224
第三节 科技培训 226
第四节 科技咨询 228
第三章 科技研究与推广 230
第一节 农业科研与应用 230
第二节 工业科研与应用 247
第三节 交通、邮电科研与应用 269
第四节 医药科研与应用 278
第五节 新兴电子科研与应用 287
第六节 地震、气象科研与应用 292
第七节 其他科研与应用 299
第四章 科技管理 302
第一节 计划管理 302
第二节 成果管理 305
第三节 专利管理 307
第三篇 文化 313
第一章 文学 313
第一节 文学创作 313
第二节 文学期刊、理论研究和学术活动 328
第二章 戏剧 331
第一节 剧种 332
第二节 戏剧团体 337
第三节 演出场所 343
第四节 培养与研究 346
第五节 会演赛事文化交流 348
第三章 曲艺 356
第一节 曲种 357
第二节 曲艺团体与表演艺术 360
第三节 演出场所 364
第四节 传习研究 365
第五节 会演竞赛文化交流 366
第四章 音乐舞蹈 370
第一节 乐种舞种 371
第二节 歌舞团体 378
第三节 创作研究培训 380
第五章 美术 382
第一节 美术创作 383
第二节 美展与对外交流 396
第三节 机构研究 397
第六章 电影 399
第一节 放映 400
第二节 发行 404
第三节 宣传评论 408
第四节 制片 411
第五节 技术培训 413
第七章 群众文化 414
第一节 机构与场所 414
第二节 群众文化活动 418
第三节 文化市场 421
第八章 图书 423
第一节 图书发行 424
第二节 图书馆 430
第九章 档案 434
第一节 收集 435
第二节 整理鉴定 437
第三节 馆藏 439
第四节 保管 441
第五节 编纂利用 441
第六节 人员培训与学术研究 444
第一节 地方志编纂 446
第十章 史志 446
第二节 乡土史料 451
第三节 中共党史 459
第十一章 机构与管理 463
第一节 机构 463
第二节 管理 477
第四篇 文物 485
第一章 古遗址 485
第一节 古文化遗址 485
第二节 古城垣、寨、堡遗址 488
第三节 古坊巷 491
第四节 古窑址 493
第五节 古冶炼址(古矿) 497
第六节 古造船遗址 498
第七节 其它遗址 499
第二章 墓葬 501
第一节 古墓葬 501
第二节 墓群 506
第三节 近现代名人墓葬 507
第一节 寺庙庵堂道观 512
第三章 古建筑 512
第二节 书院 526
第三节 祠堂 528
第四节 会馆 531
第五节 名人故居古民居 533
第六节 古塔 544
第七节 古桥 549
第八节 陂圳泉井 553
第九节 牌坊 556
第十节 古园林 557
第一节 摩崖题刻 559
第四章 石刻 559
第二节 碑刻 563
第三节 墓志铭 566
第四节 雕刻艺术(造像) 567
第五章 纪念性遗址 568
第一节 炮台 568
第二节 船政遗址 569
第三节 其他遗址 571
第六章 革命文物 572
第一节 革命遗址 572
第二节 烈士陵园烈士墓 574
第七章 馆藏文物 577
第三节 纪念碑 577
第一节 铜器 578
第二节 陶器瓷器 579
第三节 寿山石雕 582
第四节 器具纺织品 584
第五节 字画文稿 585
第六节 名人邓拓遗物 588
第八章 文博管理 589
第一节 管理机构 589
第二节 文物保护 591
第三节 陈列展览 593
第四节 考古发掘 595
第五篇 卫生 621
第一章 机构队伍 621
第一节 中医诊所中医医院 621
第二节 西医医院医疗所 622
第三节 卫生防疫机构 633
第四节 中、高等医学校 633
第五节 医疗卫生队伍 636
第二章 爱国卫生运动 640
第一节 城乡卫生 641
第二节 捕鼠、灭蚊蝇活动 645
第三章 健康卫生宣传 646
第一节 社会宣传 647
第二节 重点人群宣传 648
第四章 公共卫生 650
第一节 环境卫生 650
第二节 学校卫生 653
第三节 食品卫生 656
第四节 工业劳动卫生 662
第五节 放射卫生 664
第五章 疾病防治 665
第一节 传染病 665
第二节 寄生虫病 689
第三节 地方病 697
第四节 预防接种 699
第五节 消毒杀虫 700
第六节 国境卫生检疫 703
第六章 妇幼卫生保健 704
第一节 妇女保健 705
第二节 幼儿保健 710
第三节 女性节育技术指导 712
第一节 中医技术 713
第七章 医疗、护理技术 713
第二节 西医技术 722
第三节 中西医结合 741
第四节 医技科室 747
第五节 护理技术 752
第八章 管理 754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754
第二节 医政管理 758
第三节 药政管理 766
第一节 支前医疗 771
第九章 社会医疗与援外医疗 771
第二节 巡回医疗 772
第三节 家庭病床 772
第四节 援外医疗 773
第六篇 医药 784
第一章 中药材 784
第一节 资源 784
第二节 生产 787
第三节 加工炮制 789
第一节 传统剂型 791
第二章 中成药 791
第二节 现代剂型 795
第三章 原料药 802
第一节 化学制药 804
第二节 生物制药 806
第四章 化学药品制剂 813
第一节 口服制剂 814
第二节 注射制剂 819
第三节 其他剂型 823
第五章 医疗器材 827
第一节 诊察理疗器具 828
第二节 医院设备和检验器具 829
第三节 手术器械及卫生敷料 831
第六章 其他产品 833
第一节 保健品 833
第二节 添加剂 834
第三节 包装材料 835
第七章 购存 836
第一节 纯购进 836
第二节 调入 841
第三节 仓储 843
第一节 纯销售 844
第八章 销售 844
第二节 调出 848
第三节 特需供应 850
第九章 管理 855
第一节 机构 855
第二节 产品质量管理 856
第三节 医药市场管理 860
第一节 职工体育 869
第七篇 体育 869
第一章 社会体育 869
第二节 农民体育 872
第三节 老年人体育 877
第四节 残疾人体育 879
第二章 学校体育 881
第一节 体育教学 881
第二节 课外体育活动 884
第三节 体育学校 885
第一节 传统体育 888
第三章 体育运动 888
第二节 竞技体育 898
第三节 军事体育 934
第四章 体育竞赛 944
第一节 市运动会 944
第二节 参加全省运动会 947
第三节 参加全国运动会 951
第四节 参加全国城市运动会 954
第五节 参加国际运动会 955
第六节 三城市对抗赛 958
第七节 承办国内外比赛 959
第八节 学校体育竞赛 961
第五章 国际和港澳台交往 968
第一节 出访 969
第二节 迎访 969
第三节 国际竞赛 972
第六章 机构经费设施 973
第一节 管理机构 973
第二节 经费 973
第三节 设施 974
第一章 报纸 980
第一节 晚清时期报纸 980
第八篇 新闻出版 980
第二节 民国时期报纸 983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报纸 992
第二章 通讯社记者站 999
第一节 通讯社 999
第二节 记者站 1001
第三章 期刊 1003
第一节 晚清时期期刊 1003
第二节 民国时期期刊 1004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期刊 1024
第一节 古代出版业 1037
第四章 出版 1037
第二节 民国时期出版业 1040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版业 1041
第五章 管理 1045
第一节 新闻管理 1045
第二节 出版管理 1047
第九篇 广播电视 1054
第一章 无线广播 1054
第一节 国、省属广播电台(公司) 1054
第二节 福州人民广播电台 1056
第三节 县(市)广播电台 1073
第二章 有线广播 1076
第一节 收音站 1076
第二节 城市有线广播网 1076
第三节 农村有线广播网 1078
第四节 有线广播宣传 1082
第五节 有线广播网管理 1084
第三章 无线电视 1089
第一节 省属电视台 1089
第二节 福州电视台 1089
第四章 有线电视 1104
第一节 福建有线电视台 1105
第二节 福州有线电视台 1106
第三节 有线电视网络管理 1110
第四节 县(市)区有线电视台和有线电视网络 1111
第五章 广播电视管理 1112
第一节 管理体制 1112
第二节 宣传管理 1114
第三节 技术事业管理 1115
第四节 财务管理 1116
第五节 音像管理 1119
第六节 人员管理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