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性国家标准 1
机械电子工业部 1
冶金工业部 24
建设部 28
航空航天工业部 29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 29
国家烟草专卖局 29
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0
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1
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31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32
中国包装总公司 32
全国量和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2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 34
机械电子工业部 34
冶金工业部 174
建设部 209
航空航天工业部 213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 215
国家海洋局 217
国家烟草专卖局 218
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18
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218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225
中国包装总公司 226
三、调整为行业标准的国家标准 227
机械电子工业部 227
冶金工业部 285
建设部 294
航空航天工业部 296
国家海洋局 297
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297
中国包装总公司 298
四、废止的国家标准 299
机械电子工业部 299
冶金工业部 300
航空航天工业部 301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 301
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 301
附件 《国家标准清理整顿结果公告 国家标准目录(二)》更正单 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