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界限 刑法第1-12条的理解、适用与立法完善》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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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陈忠林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5
  • ISBN:9787511878892
  • 页数:308 页
图书介绍:作者陈忠林,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刑法。本书稿在理论上对刑法的基本性质、功能、原则以及处理刑法效力范围的原则等问题都独树一帜地提出了新的见解;在体例上,既以每一刑法基本范畴为说明背景,又以每一刑法规定用语为解释对象,更便于司法实践理解,适用;内容上针对相关法条的具体规定都提出应该如何完善的立法建议,具有较高的立法参考价值。

第一编 刑法宗旨与任务 3

第一章 刑法概说 3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 3

一、刑法的名称 3

二、刑法的含义 5

三、刑法的定义 7

四、刑法的属性与地位 10

五、刑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特殊性 14

第二节 刑法的渊源 17

一、刑法渊源的概念 17

二、刑法的直接渊源 18

三、刑法的间接渊源与我国的司法解释 24

第三节 中国刑法发展概况 26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前的中国刑法 2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发展 28

第四节 刑法的解释 30

一、刑法解释的含义 30

二、刑法解释的必要性与特殊性 31

三、刑法解释的基本立场 34

四、刑法解释的种类 36

五、主张禁止与保留类推解释的理由 43

第二章 刑法的根据 48

第一节 刑法根据概说 48

一、刑法第1条的主旨 48

二、刑法第1条的历史沿革 49

第二节 刑法的价值根据 50

一、刑法价值根据的概念 50

二、“保护人民”是我国刑法最基本的价值目标 50

三、“惩罚犯罪”是刑法实现价值目标的主要手段 51

第三节 刑法的宪法根据 53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活动的根本准则 54

二、制定、适用刑法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 54

三、刑法的制定与理解适用均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55

第四节 刑法的实践根据 56

第三章 刑法的任务 59

第一节 刑法任务概说 59

一、刑法任务的法律规定 59

二、规定刑法任务的目的 59

三、刑法任务相关规定的沿革 59

第二节 刑法任务的内容 60

一、“用刑罚同一切犯罪作斗争” 61

二、“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62

第三节 “刑法必要性原则” 66

第二编 刑法的基本原则 71

第四章 罪刑法定原则 71

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概说 71

一、法律规定及主旨、沿革 72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理解与形式理解 73

第二节 理论形态的罪刑法定原则 76

一、各国刑法理论对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内容的概括 76

二、中国刑法理论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内容的争论 77

三、作为理论形态的罪刑法定原则应有的基本内容 81

第三节 罪刑法定原则的起源 82

一、罪刑法定原则法的起源之争 82

二、中国先秦法家是“罪刑法定原则”最早的提倡者和实践者 84

三、不能将英美法系国家的“正当程序”等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罪刑法定原则” 87

四、近代罪刑法定原则在欧洲大陆产生的原因 90

五、大陆法系国家对形式主义罪刑法定原则的反省 95

第四节 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96

一、作为罪刑法定原则前提的“法律” 96

二、作为罪刑法定原则立法标准的“明文规定” 105

三、作为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标准:“依照法律定罪处刑” 113

第五章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124

第一节 法律规定、主旨与沿革 124

一、法律规定 124

二、主旨 124

三、沿革 124

第二节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理论基础 127

一、“平等”在法学中的基本含义 127

二、人类“平等”观念产生的原因 128

第三节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理解适用 132

一、本条中的“任何人” 133

二、本条中的“适用法律” 134

三、本条中“一律平等” 137

四、本条中的“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138

第六章 罪刑相适应原则 140

第一节 法律规定、主旨与原则 140

一、法律规定与立法主旨 140

二、立法沿革 140

第二节 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理论基础 141

一、罪刑相适应的历史形态 142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理论渊源 145

第三节 西方国家中的罪刑相适应原则 149

一、刑罚应与社会危害相适应的罪刑关系理论 149

二、刑罚应与犯罪意志相适应的罪刑关系理论 151

三、刑罚应与社会防卫需要相适应的罪刑关系理论 153

第四节 我国刑法中罪刑相适应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157

一、如何理解“刑罚的轻重” 157

二、刑法规定中“应当”的两种含义 159

三、“刑事责任”不应是独立于犯罪与刑罚的概念 160

四、罪刑相适应原则中的“罪行” 164

五、“刑罚轻重”应该如何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相适应” 166

六、关于从《刑法》第5条删去“刑事责任”这一表述的立法建议 171

第三编 刑法的效力范围 179

第七章 属地管辖 179

第一节 法律规定的内容、宗旨与沿革 179

一、法律规定 179

二、本条主旨 179

三、本条沿革 179

第二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与我国领域的范围 180

一、国家刑事管辖权与刑法的适用 180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18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组成 182

第三节 我国船舶、航空器、驻外使领馆的法律地位 184

一、我国船舶的法律地位 184

二、我国航空器的法律地位 191

三、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法律地位 192

第四节 我国刑法属地原则的例外 194

一、《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的内容 194

二、我国刑法属地原则的例外 197

第五节 犯罪地及其认定 200

一、确定犯罪地的标准 200

二、发生在我国境内的犯罪 201

三、《刑法》第6条第3款中的“犯罪行为” 201

四、《刑法》第6条第3款中的“犯罪结果” 203

五、关于完善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规定的两点建议 204

第八章 属人原则 207

第一节 法律规定的内容、主旨与沿革 207

一、法律规定的内容与立法主旨 207

二、立法沿革 207

第二节 国家的域外刑事管辖权与刑法中的属人原则 209

一、国家的域外刑事管辖权 209

二、刑法适用的属人原则 210

三、刑法中属人原则的限制 211

第三节 我国刑法属人原则中的几个基本概念 214

概念 21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范围 21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内涵 219

三、《刑法》第7条中的“本法” 222

第四节 我国刑法中属人原则的适用 225

一、原则 225

二、对内地居民的适用 226

三、对港澳台地区居民的适用 228

第五节 立法建议 231

第九章 保护原则 234

第一节 法律规定、立法主旨与沿革 234

一、法律规定与立法主旨 234

二、立法沿革 234

第二节 刑法效力保护原则概述 235

一、保护原则的概念与渊源 235

二、当代刑法对保护原则的限制 236

三、保护原则的立法模式 238

第三节 我国刑法中的保护原则 239

一、规定的必要性 239

二、保护原则保护的对象 242

三、保护原则的适用范围 242

四、立法建议 251

第十章 普遍管辖原则 253

第一节 法律规定、主旨和沿革 253

一、法律规定及立法主旨 253

二、本条沿革 253

第二节 普遍管辖原则概述 254

一、“普遍管辖原则”的形成 254

二、曾经作为殖民主义象征的“普遍管辖原则” 255

三、以履行国际义务为价值目标的“普遍管辖原则” 255

第三节 我国刑法中普遍管辖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256

一、普遍管辖原则适用的前提 256

二、我国根据“所承担条约义务行使普遍管辖权”的方式 258

第四节 问题与建议 259

一、问题 259

二、立法建议 261

第十一章 外国判决的法律效力 263

第一节 法律规定、立法主旨与沿革 263

一、法律规定与主旨 263

二、立法沿革 263

第二节 适用条件 264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 264

二、“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264

三、“经过外国审判” 265

第三节 适用方式 266

一、“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 266

二、“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67

第四节 问题与建议 269

一、现有规定存在的问题 269

二、立法建议 270

第十二章 外交特权与刑事责任 272

第一节 法律规定、立法主旨与沿革 272

一、法律规定与主旨 272

二、立法沿革 272

第二节 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范围 273

一、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273

二、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根据 274

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 277

第三节 刑事管辖豁免的法律性质 278

一、现有的理论解释 278

二、“刑事管辖豁免”的法律实质 283

第四节 外交人员刑事责任的解决途径 285

第十三章 刑法适用的时间效力 288

第一节 法律规定、主旨与立法沿革 288

一、法律规定与主旨 288

二、立法沿革 289

三、相关司法解释 290

第二节 刑法时间效力概说 290

一、刑法规范的生效 291

二、刑法规范的失效 291

三、刑法规范的溯及力 292

第三节 时间效力意义上的“法律” 293

一、《刑法》第12条中的“本法”应该理解为“审判时的法律” 293

二、《刑法》第12条中的“当时的法律” 295

第四节 “本法不认为是犯罪”的理解 298

一、因总则规定变化而“本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 298

二、刑法分则规定变化而“本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 301

第五节 从旧兼从轻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305

一、不能将“当时的法律”与“本法”理解为可以混合的法 305

二、“处刑较轻的”法律没有适用于一切案件的抽象标准 306

三、“处刑较轻”应在可能适用于某具体案件的全部“法律”之间比较 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