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章 晚清破产法的缘起 20
第一节 清末以前债务纠纷的处理 20
第二节 晚清社会经济结构变化 23
第三节 清政府“先订商律”的政治动因 29
第四节 清末破产法的引入 35
第二章 清末破产法制的初创 46
第一节 大清《破产律》的颁行 47
第二节 《破产律》的制度构成及立法创新 51
第三节 《破产律》运行的社会法律环境分析 56
第四节 清末破产案件的司法裁断:官方与民间合力,习惯与法理融合 67
第三章 民国时期破产法制的艰难前行与发展 79
第一节 北京政府时期的破产法制——1915年《中华民国破产法(草案)》 79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破产法制 86
第四章 民国时期破产规范在实践中的表达:以个案为视角 104
第一节 日升昌号复业清理——破产程序的转型突破 104
第二节 商会主导之破产案件公断理处 111
第三节 法院主导之破产案件司法裁判 126
第五章 近代破产法律制度变迁的微观考察 140
第一节 破产免责制度 140
第二节 债权人会议 150
第三节 破产宣告后的和解:从“强制和解”到“调协” 155
第六章 近代中国破产法制流变的反思及启示 163
第一节 近代破产法制流变及其社会适应性的审视与考察 163
第二节 当代中国破产法制与法学的相互关照 170
余论 177
附录一 日升昌试办复业条件草案 180
附录二 大理院破产法判决例 183
主要参考文献 191
后记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