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说明 1
第一部分 中国国家机构中的检察机关及检察权的行使 1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组织 1
二、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 3
三、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4
四、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 5
五、加强司法工作,保卫和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7
六、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7
七、中国国家机构中的检察机关 8
八、人民检察院在宪法监督中的机能和作用 17
九、中国宪法中的司法权 25
第二部分 法律监督的价值与功能 29
一、现时法律监督理论研究中方法论检视及相应分析 30
二、现时法律监督理论研究中学科基点的审视与反思 37
三、价值哲学和作为方法论的价值方法 40
四、功能的意义和作为方法论的功能方法 48
五、法律监督的积极价值 53
六、法律监督的积极功能(职能) 64
七、在检察学中引进和建构价值——功能方法论 79
八、法律监督的价值预期和功能实现 81
第三部分 强化法律监督与反腐倡廉 86
一、加强和扩大法律监督机关的职权 86
二、法治与公众参与反腐倡廉 88
第四部分 宪政视域下的检察制度与检察改革 99
一、民族地区司法机关的国家性及司法干警的国家认同和忠诚 99
二、宪法与宪政视域下的检察改革 105
三、宪政与检察改革 117
四、检察改革与我心目中理想的检察制度的建构 123
五、有关检察权和法律监督的几个宪法问题 131
六、检察机关的自立自强与检察制度理想前景的实现 140
七、中国检察制度特色的认识和坚持检察改革的正确方向 147
八、检察权与法律监督机关“疏离”的宪法安排及其寓意 154
九、检察理论应当重视吸纳宪法理论和宪政学说的学养元素 167
十、中国检察制度与“权力制衡原则”的内在关联的排除之辩 211
十一、宪法和宪政视域下的诉讼监督 232
十二、中国宪法上检察“权能定性”及其意义 248
十三、中国宪法上检察“机关定位”及其意义 263
十四、检察权能定性与法律监督机关定位的宪法之辩及其解析 277
十五、中国检察体制内近十多年来的改革及其评析 302
十六、完善中国检察制度的总体指导思想 336
十七、中国的检察改革应当而且必须以宪法为本 340
十八、西方“议会督察专员”制度及其在中国建制的借鉴考量 350
十九、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廉政公署”及其在中国建制的借鉴考量 375
二十、建立和实行“特别检察官制度” 385
二十一、分阶段改变检察建制分级设置和管理体制,逐渐强化并最终实现一体化建制和管理模式 401
二十二、改进、完善和强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个人负责制 419
二十三、强化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和对各项检察业务的主导作用 423
第五部分 回归司法理性,稳妥推进改革——地方检察调研报告 437
一、引言 437
二、相关背景 438
三、调研主题 440
四、调查方法 440
五、调研提纲 440
六、调研信息汇总 441
七、调研分析 450
附录1检察改革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涉及的与宪法、宪政有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465
附录2检察学的学科建构离不开宪法学理论的基础支持及检察学学科意识的培育 474
附录3检察权的宪法定性 480
附录4我心目中理想的检察制度 485
作者主要著作及论文索引(1984—2013) 490
作者后记 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