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通史 第4卷》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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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龚廷泰,程德文主编;公丕祥,龚廷泰总主编
  • 出 版 社: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4
  • ISBN:9787565119453
  • 页数:476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通史》丛书之第四卷,由14章构成,主要探讨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发展过程,重点阐述了西方马克思主义各重点流派和主要代表人物的法律思想。该书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与建设工程的重要成果之一,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有助于推动我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发展,有助于强化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法学学科领域中的指导性地位。

总序 公丕祥 龚廷泰 1

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概念 1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概念界定 1

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形成时间 3

西方马克思主义与其他西方社会思潮的关系 3

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定义 4

第二节 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总体特征 5

多元化的理论形态 5

批判性的理论指向 5

缺乏主体根基的方法论倾向 6

第三节 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历程 7

思想准备时期 8

创立时期 8

发展时期 9

当代时期 10

第四节 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 11

扩大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的视域 12

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资源 12

有助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宝库 13

本卷的叙述结构 13

第二章 卢卡奇的法律思想(上) 18

第一节 物化论的法哲学本体观 20

物化与商品拜物教 20

物化与工具理性 23

物化与法律结构 24

物化与法律的嬗变 26

物化与法律科学发展 27

第二节 总体性的法哲学辩证法 29

总体性的内涵分析 30

总体性是主客体统一辩证法的实质 32

总体性的法学功能观 33

第三节 主体性的法哲学历史观 36

历史发展的主体性 36

阶级是历史发展的主体 38

第三章 卢卡奇的法律思想(下) 43

第一节 劳动模式论的法律本体论 43

社会存在本体论实际上就是劳动本体论 43

社会分工决定法的产生和法的功能 45

社会存在形式决定法的产生、发展和性质 48

第二节 法的目的论设定与社会主体的目的论设定 52

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化是有限度的 53

法的形式具有普遍性 54

法律形式化所具有的普遍性与单个主体目的设定之间的矛盾 55

法的新偶像化 55

普遍正义和个案正义的矛盾与经济和其他社会整体之间的差别密切关联 59

法律本身无法解决实质平等与形式平等之间的矛盾 60

第三节 法律意识形态与观念因素 62

意识不仅是社会存在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也是社会连续性得以保持的中介因素 63

法学家阶层的兴起是法律意识形态发展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主体条件 70

劳动是包括法律上的自由在内的一切自由的解释模式 72

由物化导致的国家异化决定了法律和法律意识形态的异化 73

第四节 异质性与不平衡发展 75

经济发展条件是不平衡发展的最重要的动因 76

城市的不平衡发展对法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 80

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性对法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82

不平衡发展体现总体的发展规律 82

第四章 柯尔施的法律思想 84

第一节 柯尔施的法律思想概述 84

共产国际时期的法律思想 85

流亡时期的法律思想 86

第二节 对资产阶级法社会学理论的批判 87

历史主义的方法论 87

经验发展理论 89

革命的批判 91

第三节 社会经济生活与法的运动 93

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与革命理论 94

《资本论》的法律思想评价 97

第四节 从黑格尔到马克思:法律发展与进步的规律 100

市民社会决定法 100

物质生活关系决定法 101

第五章 葛兰西的法律思想 103

第一节 葛兰西的著述与实践 103

葛兰西的经历 103

葛兰西法律思想的发展历程 106

第二节 实践哲学与法学世界观 114

葛兰西早期哲学观的基础 114

认识和把握马克思思想的方法 116

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范畴 119

以实践为中心的法哲学观 123

第三节 法律革命的基本思路 125

葛兰西法律革命思想的理论来源 125

主观革命的法律观 128

“阵地战”与知识分子问题 130

政党与法律革命 134

夺取领导权的战略与战术 137

第六章 弗洛伊德马克思主义的法律思想 140

第一节 法哲学观的理论基础 141

性格结构、无意识:经济基础与法律上层建筑的中介 141

“原罪”与“禁忌”:法律的起源与发展 144

理性与自由:黑格尔法哲学的基础 147

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法哲学价值观的重要前提 151

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对黑格尔的批判 154

经济自由、政治自由和思想自由与新的社会控制形式 160

第二节 法西斯主义的群众心理基础及其法律意识形态 165

法西斯主义产生的群众心理基础 165

人类的恶意侵犯、破坏性的心理分析 167

父权制与家庭权威主义 173

第三节 权威主义家庭法权关系的性前提分析 175

“性格结构”理论 175

“性革命”与政治法律革命 176

苏联法律的“性革命”意义及其受挫之原因 178

权威主义家庭的性经济学前提 179

第四节 劳动民主、爱欲与人类自由 180

劳动民主的实质 180

劳动民主与自由的联系 183

自由与爱欲 185

人类自由的武库 189

第七章 哈贝马斯的法律思想(上) 192

第一节 哈贝马斯与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的法律观 192

哈贝马斯对法兰克福社会批判主义法律观的传承 193

范式转换与交往行动理论的目标 194

第二节 交往行动、商谈与法律 196

社会行动的类型 196

交往行动与策略性行动的区分 199

行动合理性与交往合理性 207

交往合理性与商谈 210

第三节 生活世界、系统与法律合理化 213

生活世界的概念及结构要素 213

生活世界的合理化 218

系统与生活世界的区分 222

法律化与生活世界的内在殖民化 224

法律的合理化与系统的发展 226

第四节 事实性与有效性:现代法律的重建及其方法 228

哈贝马斯的法律理论贡献 228

从实践理性到交往理性:法律理论的基础性变革 231

事实性与有效性:哈贝马斯重建现代法律的方法 235

法律的有效性向度 238

第八章 哈贝马斯的法律思想(下) 242

第一节 法律商谈的伦理基础 242

商谈的意义解说 242

理想的言语环境 243

商谈伦理学的原则 246

第二节 法律商谈论的基本范畴 249

融贯性 250

原则 251

适用商谈、恰当性与范式 253

法律商谈 254

第三节 商谈论视野下的法律合法性论证 256

现代法律的合法性问题 256

人权与人民主权的关系 260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264

“商谈原则”与基本权利的范畴 268

第四节 走向程序主义的法律范式 277

自由主义的法律范式及其特征 278

私法的实质化与福利国家的法律范式 279

法治国的危机与程序主义的法律范式 282

第九章 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法律思想 290

第一节 日常生活批判——列斐伏尔的法社会学思想 293

异化理论与“全面的人”构成日常生活批判与法社会学的理论基础 293

日常生活及其批判 297

资本主义的日常生活异化及其法社会学批判 299

第二节 存在、自由与责任——萨特的自由观 301

自由与存在 301

自由与处境 304

选择与责任 306

民主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 310

第三节 萨特的人道主义法哲学观 313

历史人学辩证法:人道主义法哲学观的方法论基础 313

人类关系的展开机制:人道主义法哲学的历史动力观 315

人类关系的组织范型 317

主持正义、积极介入生活的人道主义实践观 319

第十章 德拉—沃尔佩的新实证主义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322

第一节 评卢梭的平等自由观 324

卢梭平等自由观的自然法基础 324

卢梭的平等自由观:一份积极的理论遗产 330

第二节 卢梭的平等自由观的继承与发展 332

卢梭“平等难题”的解决 332

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对卢梭及其著作的自觉倾向 336

第三节 社会主义的合法性 340

对马克思“社会革命”思想的质疑 340

现代自由和民主的两个灵魂 341

社会主义的合法性:一种比较先进的历史例证 348

第十一章 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法律思想 351

第一节 马克思法律思想发展“阶段论” 354

问题框架:发现和建构马克思法哲学的方法论 354

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分野 355

“认识论断裂”与马克思法律思想发展阶段性 358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多元决定论 361

马克思法哲学方法论与黑格尔的辩证法 361

马克思的总体性法学观与结构因果性 362

多元决定性与社会历史的发展动力 364

第三节 生产关系结构与法律结构 366

生产关系结构与法律结构的关系 366

国家和法不是一种完全独立的权力 368

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的特征与根源 370

第四节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法律观批评 372

马克思法律思想中的认识论断裂 372

生产关系的发展有其客观的自然逻辑 373

人道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历史存在 374

对反人道主义法哲学观的简要评述 375

第十二章 分析学派马克思主义的法律思想 378

第一节 经济结构与所有权 378

经济和法律的两种视角:经济结构与所有权 379

所有权的定义 380

所有权的分配状况 381

无产者所有权的状况 382

第二节 经济基础与法律上层建筑,权力与权利 384

上层建筑概念分析 384

权力和权利 385

权力和权利的含义 385

与经济基础有关的权力与权利 387

法律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388

第三节 对剥削的法理分析 390

罗默“分配论”的剥削概念 391

赖曼“强迫论”的剥削概念 395

剥削理论的特点 397

第四节 正义、自由与平等 398

马克思的正义观 399

权利(正义)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 400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与资产阶级自由观的区别 401

马克思的平等观 403

第十三章 南斯拉夫“实践派”的法律思想 407

第一节 “实践派”法哲学的基本观念与方法 407

“实践派”法哲学产生的社会背景 407

“实践派”的法律思想的哲学基础 410

第二节 社会冲突与法律 417

社会冲突不可避免,政治和法律必不可少 417

政治并不意味着政治专政,政治的权威必须由法律来确立 419

第三节 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 421

“实践派”视野中的文化 421

法律文化在社会制度中的地位与功能 423

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 424

第四节 社会主义、官僚制度与自治 428

社会主义:以劳动人民的名义实行统治 428

官僚制度:一种以极端的形式主义看待法律的制度 429

自治: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相统一的民主制度 430

第十四章 后现代马克思主义的法律思想 432

第一节 加达默尔:法律理解与法学解释学 432

解释学的源流 432

理解与解释:加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 433

法学解释学:加达默尔解释学与法律解释的联系 435

第二节 福柯:权力的内在机制 438

福柯的生平与思想轨迹 438

对传统本质主义权力观的批判 439

非本质主义的权力分析 446

第三节 德里达:解构主义与公正的可能性 449

解构主义的源流 449

解构主义的方法论 453

解构主义与公正的可能性 458

第四节 利奥塔:元叙事、公正和后现代性 460

“元叙事”危机 460

语言游戏和“语用学” 461

异教主义的正义理论 462

后现代性与公正游戏 465

主要参考文献 467

后记 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