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和界定 1
一、问题的提出 1
二、仲裁机构的界定 4
第二节 研究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的意义 5
一、理论意义 6
二、实践意义 7
第三节 研究现状综述 9
一、对仲裁监督机制的研究 9
二、对仲裁机构改革的研究 11
三、对仲裁协会的研究 14
四、对仲裁员制度的研究 16
五、对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的研究 16
六、运用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理论对仲裁制度的研究 17
第四节 主要研究路径和方法 19
一、研究路径 19
二、研究方法 21
第二章 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面临的挑战 22
第一节 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二元关系中的仲裁 22
一、市民社会的内涵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演变 22
二、仲裁发达史——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对峙 27
第二节 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的学理阐述 33
一、国家与社会理论对中国仲裁制度研究的有效性 33
二、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的构成 37
第三节 社会转型呼唤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的改革 41
一、旧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背景下中国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的弊端 41
二、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对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提出新要求 45
第三章 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 50
第一节 仲裁机构法律地位的立法、现状及学理争论 50
一、“法律地位”这一概念的内涵 50
二、仲裁机构法律地位的立法和现状 50
三、仲裁机构法律地位的学理争论 52
四、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对仲裁机构监管与治理机制改革的意义 54
第二节 世界范围内仲裁机构法律地位的考察 56
一、英美法系的仲裁机构 57
二、大陆法系的仲裁机构 59
三、发达国家和地区仲裁机构法律地位分析 61
第三节 中国仲裁机构的应有法律地位探讨 62
一、当代仲裁性质之新视角 63
二、仲裁机构正确定位的路径探寻 67
第四章 对我国仲裁机构行政监管的改革 76
第一节 对仲裁机构的过度行政监管:历史与现实 76
一、政府主导仲裁机构的设置 77
二、仲裁机构财务制度不独立 78
三、政府部门代行仲裁机构人事任免权 80
四、政府对仲裁机构的业务运营干预 82
第二节 对过度行政监管模式的理性反思 83
一、立法的不完备 83
二、仲裁机构追求“行政监护”的不当利益诉求 84
三、仲裁文化的落后 86
四、“国家与社会”关系视域中对仲裁机构的过度行政监管 87
第三节 确立当代政府对仲裁机构行政监管的新思路 89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仲裁机构的行政监管考量 89
二、重塑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背景下对仲裁机构的行政监管界限 94
第五章 仲裁协会对仲裁机构的行业自律管理 107
第一节 国家与社会关系背景下的中国仲裁协会存废 107
一、中国仲裁协会尚未设立的缘由探微 107
二、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背景下中国仲裁协会建立之必要性的考问 109
第二节 中国仲裁协会设立的若干问题 117
一、中国仲裁协会的生成模式 117
二、中国仲裁协会的运行范式探讨 121
第三节 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背景下中国仲裁协会的自治权建构 127
一、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背景下中国仲裁协会自治权的内涵 127
二、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背景下中国仲裁协会自治权的外延 129
第六章 加强和完善仲裁机构的内部治理机制 137
第一节 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机制之问题构成 137
第二节 仲裁机构自身角色定位的明晰——仲裁法律文化的视角 139
一、我国仲裁机构自身角色定位的模糊与缺失 139
二、先进仲裁机构的仲裁文化——以美国仲裁协会为参照 141
三、仲裁机构自身角色定位的明晰 143
第三节 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 145
一、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 145
二、仲裁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解析及完善 149
第四节 仲裁机构内部关系的理顺 157
一、仲裁机构与仲裁庭 157
二、仲裁机构与仲裁员 160
三、仲裁机构与分支机构 165
第七章 结语 174
第一节 结论 174
第二节 本书的主要创新点 175
一、从研究问题的视角看 175
二、从使用的理论框架看 176
三、从研究内容和结论看 176
第三节 本书的不足 177
参考文献 178
后记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