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的罪 1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1
间谍罪 3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6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0
放火罪 10
爆炸罪 13
投放危险物质罪 16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8
破坏交通工具罪 23
破坏电力设备罪 26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29
劫持航空器罪 32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35
交通肇事罪 38
重大责任事故罪 42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7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47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47
生产、销售假药罪 50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53
第二节 走私罪 56
走私武器、弹药罪 56
走私文物罪 60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63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65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65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68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71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74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76
伪造货币罪 76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79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83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86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89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92
洗钱罪 95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98
集资诈骗罪 98
贷款诈骗罪 101
票据诈骗罪 104
信用卡诈骗罪 106
保险诈骗罪 109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112
逃税罪 112
骗取出口退税罪 115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117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121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124
假冒注册商标罪 124
侵犯著作权罪 127
侵犯商业秘密罪 130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133
串通投标罪 133
合同诈骗罪 136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38
非法经营罪 141
强迫交易罪 144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48
故意杀人罪 148
过失致人死亡罪 153
故意伤害罪 156
强奸罪 159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164
非法拘禁罪 167
绑架罪 169
拐卖妇女、儿童罪 172
诬告陷害罪 176
侮辱罪 179
诽谤罪 181
刑讯逼供罪 183
暴力取证罪 186
重婚罪 188
破坏军婚罪 190
虐待罪 193
遗弃罪 196
拐骗儿童罪 198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202
抢劫罪 202
盗窃罪 207
诈骗罪 212
抢夺罪 215
侵占罪 219
职务侵占罪 222
挪用资金罪 225
敲诈勒索罪 229
故意毁坏财物罪 232
破坏生产经营罪 235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238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238
妨害公务罪 238
招摇撞骗罪 241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244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46
聚众斗殴罪 249
寻衅滋事罪 252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55
聚众淫乱罪 258
赌博罪 260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263
伪证罪 263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265
妨害作证罪 268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270
窝藏、包庇罪 272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74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77
脱逃罪 280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282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82
骗取出境证件罪 285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287
故意毁坏文物罪 287
倒卖文物罪 290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292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294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296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96
非法组织卖血罪 299
医疗事故罪 301
非法行医罪 304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307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307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311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314
非法采矿罪 316
盗伐林木罪 319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22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22
非法持有毒品罪 328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331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334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337
组织卖淫罪 337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340
嫖宿幼女罪 343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345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345
传播淫秽物品罪 349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353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353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355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358
贪污罪 358
挪用公款罪 362
受贿罪 367
行贿罪 372
第九章 渎职罪 377
滥用职权罪 377
玩忽职守罪 380
徇私枉法罪 384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387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391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391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394
附录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397
附录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410
附录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439
附录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462
附录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470